字词 | 尚书令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尚书令 尚书令官名。始于秦,西汉沿置,本为少府的属官,掌章奏文书。汉武帝以后职权渐重。东汉尚书令成为直接对君主负责总揽一切政令的首脑。魏晋以后,事实上即为宰相。 ☚ 羡溪 翠华 ☛ 尚书令 尚书令官名。秦始置,西汉沿置,本为少府属官,掌章奏文书。汉武帝以后以宦者充任,称为中尚书令,又兼谒者之职,因称中书谒者令,事权渐重。成帝以后,专用士人。东汉政务皆归尚书台,尚书令成为台的长官,也是直接向君主负责、总揽一切政务的首长。魏晋以后,尚书令事实上即为宰相。隋代尚书令虽设而常缺,尚书左仆射成为尚书省的长官及首相。 ☚ 录尚书事 仆射 ☛ 尚书令 尚书令官名。始于秦。汉武帝以后职权渐重。魏晋以后,事实上即为宰相。唐代虽名义为尚书省长官,但唐太宗以后不置。宋初虽曾有亲王以使相兼领,但不预政事。另置判省事一人,掌议谥、封赠军事。后尚书令也成为虚设之官,南宋废省不置。 ☚ 尚书省 左(右)仆射 ☛ 尚书令官名。秦始置,汉沿置。原为少府属官,掌章奏文书。汉武帝时以宦官担任,汉成帝时改用士人。魏晋后,职位渐高,其职权实同宰相。唐代因太宗曾任尚书令,后人不敢居此职,遂不复置,而由左,右仆射任尚书省长官。至宋,尚书令为亲王和使相的兼官或赠官,不实授,其班次在太师上。明废。参阅 《通典》 二二,《续通典》二六。 尚书令【同义】总目录 尚书令令君 尚书令shàng shū lìng〖名词〗 尚书令官名。“尚书”二字是主管文书的意思。汉沿秦制,设在宫中主管奏章文书,本为少府的属官,汉武帝以后职权渐重。东汉光武帝为防臣下权重专擅,将中央政务由三公府移入宫廷之中,设尚书台,以尚书令为长官。“掌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直接对皇帝负责,总揽政务,即所谓“政归台阁”。魏晋之后由于尚书令权倾朝内,故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唐初因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前曾任尚书令,故此后不设此职,尚书省长官仅有左右仆射。宋代政务归“中书省”,虽有尚书令却已无实权,但仍是一种地位很高的荣誉官号,班次在太师之上,为亲王及相的兼官。明代废。 尚书令官名。秦置,汉因之,为少府属官。主尚书曹奏下众事。唐初为宰相职。辽属南面朝官。穆宗应历九年(959年),始赠政事令韩延徽以此官号。景宗保宁元年(969年),萧思温以北院枢密使兼北府宰相任此职。圣宗时,汉人重臣韩德让(耶律隆运)以及室昉均受赠此官名。金为尚书省长官。明废。 尚书令 尚书令官名。秦代始置。西汉时为少府属官,后为皇帝近侍,掌表章文书。南北朝以后为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资治通鉴·汉纪十五》: “光禄勋张安世自先帝时为尚书令。”胡三省注: “班《表》,少府属官有尚书令。《续汉志》: 尚书令,承秦所置,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秩千石。” 《旧唐书·职官志二》: “尚书令1员,〔正二品。武德中,太宗为之,自是缺而不置〕。令总领百官,仪刑端揆,其属有6尚书: 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凡庶务,皆会而决之。”(参见: 尚书省) ☚ 尚功 尚书丞 ☛ 尚书令 尚书令官名。秦少府置尚书,以令、丞掌通章奏。汉武帝时地位稍显,令秩千石。东汉光武帝以后,尚书台成为纳奏出令机关,置尚书令1人为长官,主赞奏,负责将尚书收纳的文书上奏皇帝; 皇帝诏书经尚书令印封下达公卿百官,总掌尚书台事务及各属官。朝会时,与御史中丞,司隶校尉皆专席坐,京师号为“三独坐”。若以诸公任之,则增为二千石。魏、晋、南北朝皆置为尚书省长官,别称端撰、朝端、端右,参议大政,综理军国政务。魏、晋、宋、齐皆三品,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十六班,陈又升为一品。北朝尚书令二品,或成荣宠之位而不负实际责任。隋尚书令1人,正二品,虽设而常缺,以尚书仆射为实际长官,综理政务。唐尚书令仍虚其位,唐初仅李世民曾居此职,其后不复授人。高宗龙朔二年 (662)废其官。代宗广德元年 (763)李适为雍正时再兼此职。北宋初为寄禄官,有亲王以使相兼领但不预政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为正一品职事官,然末尝真授。南宋罢。辽、金皆置,金置1人,正一品。以德望深重之三师或三公兼领,无其人则虚其位。元初因置,后随尚书省废。 ☚ 八座 纳言 ☛ 尚书令官名。秦始置,西汉沿置。原为少府属官,掌文书奏章。汉武帝时以宦官任,后权任渐重。东汉为尚书台长官,总揽政令,直接对皇帝负责。魏晋后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唐初因李世民(唐太宗)曾任此职,故其后不置,尚书省长官只设左、右仆射。宋代位高,但为亲王及使相兼官,非实职。明废。 尚书令shàng shū lìng官名。为尚书之长,俸千石,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属官有仆射。秦始置,汉沿置,本为少府属官,掌章奏文书,武帝后职权渐重,到东汉,政务皆归尚书,尚书令成为总揽政令的长官。魏晋以后,成为实际宰相,南朝刘宋"尚书令任总机衡",梁代"尚书掌出纳王命,敷奏万机,令总统之",隋朝尚书令"事无不总",唐代尚书令,掌典领百官,宋代尚书令位在太师上,"掌佐天子议大政,奉所出命令而行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三·尚书令》、《后汉书·朱晖传》、《宋书·百官上·尚书令》、《隋书·百官上、下·尚书省》、《新唐书·百官一·尚书省》、《宋史·职官一·尚书令》。 尚书令官名。秦朝置,掌在宫中收发公文,为诸尚书之长,属少府。西汉沿置,初秩六百石,后职权加重,掌收纳章奏,传达诏令,并参议政务,增秩为千石。东汉置为尚书台长官,总领国家政务,秩虽仅千石,而权任甚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长官,参议军国大事,总领日常政务,成为百官之长。魏、晋、南朝宋三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十六班,陈一品,北魏、北齐二品。隋、唐时期位居三省长官之首,参议国家大政,并主持日常政务的执行,正二品。以其位望尊崇,多缺而不授。唐高宗龙朔三年 (663) 罢。 尚书令官名。汉沿秦制,本为少府属官,掌文书章奏。汉武帝以后,为内朝之首,权势渐重。东汉时,尚书令成为直接对君主负责、总揽一切政务的首脑。至魏晋以后,事实上即为宰相。唐初秦王(太宗李世民)曾任此职,后人不敢居此官,故不置尚书令,仅设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宋虽设此官,而实无任其职者,只有亲王元佐、元俨以使相兼领,但不与政事。政和二年(1112)废,宣和七年(1125)复置,仍无实除者。南渡后,并省不置。元时置时废。明初复置,旋罢。 尚书令官名。秦始置,汉因之,为少府属官。武帝时用宦者,更名为中书谒者令,成帝时复用士人。东汉时成立尚书台,国家政务,悉归尚书。尚书令为尚书台的长官,秩千石,领诸曹,主赞奏,总典纪纲,但名义上仍隶属于少府。魏晋以后地位提高,成为三省长官之一。唐初与中书令、侍中并居宰相之任。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因此以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宋制,以尚书令为赠官,虚设其名,实际并不除授,至南宋遂省而不设。辽南面官有尚书省置尚书令,为南面官中品秩最高者,仅为优礼汉官名号,无职掌。金初置尚书省,以尚书令为长官,海陵王时罢废。西夏亦以尚书令为尚书省的长官。元代尚书省时置时罢,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裁省后不复置,《事文类聚》说:“元尚书令一人,正一品。”明清不设尚书令。 尚书令官名。 职源与沿革秦、汉时已有尚书令之名,为少府属官(《续后汉书》卷86《职官·少府卿》),北宋沿设。政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罢(《宋诏令》卷163《三公辅弼手诏》)。宣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复置(《宋会要·职官》1之42、43)。南宋乾道八年二月六日,罢置(《中兴圣政》卷51)。 职掌❶宋前期为亲王加官,不预政事,起阶官作用。或用作大臣赠官。不单拜除(《容斋随笔》卷12《三省长官》、《宋会要·职官》4之4《尚书省》)。 简称❶尚令。《容斋随笔》卷12《三省长官》:“韩公官止司徒,及赠尚令,乃诏自今更不加赠。”《宋史·韩琦传》:“赠尚书令,谥曰忠献。……故事,三省长官,唯尚书令为尤重,赠者必兼他官。至琦乃单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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