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效条款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长期人寿保险合同条款之一。人身保险合同因逾期未交纳保险费而失效以后,在保险单规定的保留期限内,被保险人可在规定条件下申请恢复原保险合同效力,经保险人审查同意,被保险人交清失效期间欠交的保险费与利息后,原保险合同即可恢复效力。通常复效的条件有: 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复效保留期限;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符合可保条件;补交失效期间保险费与利息,以及清理保单借款。通常复效保留期限为两年。 复效条款Reinstatement Provision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人寿保险合同预定的,投保人不能如期交纳保险费而使合同效力中止的,经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并交纳保险费以求恢复合同效力的条款。复效条款一般规定: ❶投保人须自保险合同失效之日起一定期限(一般为两年)内提出申请,并不曾退保或将保险单转为定期寿险; ❷保险人一般要求被保险人须符合可保条件或提供可保性证明以防范逆选择; ❸须经保险人审查同意; ❹必须补缴失效期间所欠缴的保险费和利息,扣除应分配的红利,并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保险合同复效后,保险人对于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仍不予负责。 复效条款在保险合同失效以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人身保险通常是长期性的合同,在长时间中,投保方难免因各种因素不能在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导致合同停止效力。失效后,投保人可以重新投保成立新的保险合同;也可以要求合同恢复保险效力。恢复保险合同原来的效力,不变更原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旧合同复效往往要比新成立合同要更为有利。如: 失效后如果被保险人年龄已经超过投保年龄限度时,也只有要求旧保险合同恢复效力,才有可能继续享有参加保险的权利。 复效条款 复效条款reinstatement clause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长期人寿保险合同的内容之一。此条款规定保险合同失效后,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复效,复效时应办理哪些手续。在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逾期不缴纳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在失效日起一定期限内(一般两年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复效。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逆选择,保险人对申请复效的保险单须重新审核。如投保时需体检的,复效仍需体检。保险人同意复效后,投保人应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效力即恢复。 ☚ 自杀条款 不丧失价值条款 ☛ 00006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