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心 上】
問:盡其心者,知其性。
答:朱子曰,‘者字不可不仔細看。人能盡其心者,只為知其性,知性卻在先。此句文勢與“得其民者,得其心也”相似。’又曰:‘天人無外,而性稟其全。故人之本心,其體廓然亦無限量。惟其梏於形氣之私,滯於聞見之小,是以有所蔽而不盡。人能即事即物窮究其理,至於一日會通貫徹而無所遺焉,則有以全其本然之體。而吾之所以為性,與天之所以為天者,皆不外是而一以貫之矣。’又曰:‘人之所以盡其心者,以其知其性故也。’
問:知其性,何以知天耶?
答:朱子曰,吾之仁義禮智,即天之元亨利貞。凡吾之所有者皆自彼而來,故知吾性則自然知天矣。
問:‘知其性,則知天矣。’‘知天’一句,當屬之知性耶?屬之盡心耶?
答:朱子曰,‘知其性,則知天矣’,文勢只合在性裏説。
問:‘存其心,養其性’,何以謂之事天耶?
答:朱子曰,‘心性皆天之所以與我者。夫心具性,敬以存之,則性得其養而無所害,此所以奉順于天。’又曰:‘存之養之,即是事。’
問:先存心,而後養性。
答:朱子曰,存得父子之心盡,方養得仁之性;存得君臣之心,方養得義之性。
問:存心,莫是初存得這心否?
答:朱子曰,初間固是操守存在這裏,到存得熟後也只是存。這存字無終始,只在這裏。
問:‘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注‘殀壽,命之短長’。夫短長之命,與立命之命,同耶?
答:新安陳氏曰,命之短長,此命字以氣言;立命之命字,兼理氣言。○朱子曰:‘殀壽之不齊,蓋氣之所稟有不同者,不以悦戚二其心,而惟修身以俟之,則天之正命自我而立,而氣稟之短長非所論矣。’又曰:‘“殀壽不貳”,便是知性知天之力;“修身以俟”,便是存心養性之功。’
問:注‘張子曰“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虚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何謂也?
答:朱子曰,‘本只是一個太虚,漸漸細分,説得密耳。且太虚便是這四者之總體,而不雜乎四者之言。’又曰:‘“由氣化有道之名”,氣化是那陰陽造化,寒暑晝夜,雨露霜雪,山川木石,金水火土,皆是只這個,便是那太虚,只是便雜卻氣化説。雖雜氣化,而實不離乎太虚,未説到人物各具當然之理處。’又曰:‘“由太虚有天之名”,只是據理而言。“由氣化有道之名”,由氣之化,各有生長消息底道理,故有道之名。既已成物,則物各有理,故曰:“合虚與氣有性之名。”’又曰:‘“由太虚有天之名”,都是個自然底。“由氣化有道之名”,是虚底物〔在實上見,無形底物〕因有形而見。所謂道者,如天道、人道、父子之道、君臣之道、“率性之〔謂〕道”是也。“合虚與氣有性之名”,是自然中包得許多物事。’又曰:‘“由太虚有天之名;合虚與氣有性之名。”“天命之〔謂〕性”,管此兩句。“由氣化有道之名”,“率性之謂道”,管此一句。“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此又是天命之謂性,這(下)〔正〕管此一句。’又曰:‘“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此是總説。“合虚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此是就人上説。’又曰:‘横渠之言大率有未瑩處。有心則自有知覺,又何合性與知覺之有!’又曰:‘有未盡處。當言“虚(則)即是性,氣即是人”。以氣之虚明寓于中,故“合虚與氣有性之名”。雖説略盡,而終有二意。’[1]○按朱子曰:‘横渠如此議論極精密。’又曰:‘大率有未瑩處。’語類兩出,隨人答問,記者非一。大概横渠議論,如正蒙極雜此為精密,其間有些未盡處云歟。又按:‘由太虚有天之名’,即易所謂‘易有太極’,濂溪太極圖所謂‘無極而太極也’。‘由氣化有道之名’,即易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太極圖所謂‘動而生陽,動極而静,静而生陰,静極復動也’。‘合虚與氣有性之名’,即易所謂‘繼之者善,成之者性’,太極圖所謂‘無極之真,二五之精,乾道生男,坤道生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也’。‘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即舜之所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程子所謂‘形既生矣,神發知矣者是也’。
問:‘莫非命也’,非正命,亦謂之命,何也?
答:朱子曰,‘在天言之,皆是正命;在人言之,便有正有不正。’(則)〔問〕[2]:‘“桎梏死者,非正命也。”雖非正命,然亦以命言。此乃自取,如何謂之命?’曰:‘亦是自作而天殺之,但非正命耳。’又曰:‘“盡其道而死者”,順理而吉者也;“桎梏死者”,逆理而凶者也。以非義而死者,固所自取,是亦前定。蓋其所稟之惡氣有以致之也。’○問:‘“莫非命也”,命是指氣言之否?’朱子曰:‘然。若在我無以致之,則命之壽夭,皆是合當如此者。如顔子之夭,伯牛之疾是也。’又曰:‘“惠迪吉,從逆凶”,自天觀之,也得其正命;自人得之,也得其正命。若惠迪而不吉,則自天觀之,卻是失其正命。如孔孟之聖賢而不見用於世,而聖賢亦莫不順受其正,這是於聖賢分上已得其正命。若就天觀之,彼以順感,而此以逆應,則是天自失其正命。’真卿云:‘如受得一邑之宰,教做三年,這是命。到做得一年被罷去,也是命。’朱子曰:‘有不以罪而枉罷者,亦是命。有罪而被罷者,非正命。無罪而被罷者,是正命也。’○按:命者,稟於有生之初,有富貴而壽長者,有貧賤而殀短者,有患難而生者,有患難而死者。天之所以命於人者,分定如此,而又有人事得失參錯於其間。故雖有可壽、可長、可生之天,而桎梏、巖牆、人事有以致之,則或殀焉、或短焉、或死焉。謂之命則可,謂之正命不可也。有人焉盡吾之道,而所值之吉凶,莫之致而至者,如比干是也。然比干之死,安知天之所命者使之遇紂而死也,亦安知比干之正命則長,而紂之惡有以逆天而致之死耶?此理之不可知者也。然紂有以逆天,而比干之死自若,則不可不謂之正命也。朱子斷此義曰:‘當死不死者,是失其正命。’此處須當活看。古人所以‘殺身成仁,舍生取義’,學者須於此見得臨利害時,便將自家斫剉了,直須是壁立千仞始得。
問:‘反身而誠,樂莫大焉’,何謂也?
答:朱子曰,‘點檢自家身上果無欠缺,事君真個忠,事親真個孝,無一毫之不盡,此言反身而誠也。’又曰:‘仰不愧天,俯不怍人,自然快活,此言樂莫大焉。’
問:‘以生道殺民’,注‘本欲生之也,除害去惡之類’。其曰‘本欲生之’,是生道耶?其曰‘除害去惡’,是生道耶?
答:小注朱子曰,‘彼有罪惡當死,吾求所以生之者而不得,然後殺之,以安衆而厲其餘。’蓋欲並生哉。而有罪惡不得已而殺之,是本欲生之也,除害去惡,安衆而厲其餘,亦生道也。二義相須乃備。○竊謂佚道、生道是謂佚之、生之之道理也。播穀乘屋之類,雖勞民,而其所以勞之者,是所以佚之道理也,集注所謂‘本欲佚之也’;除害去惡之類,雖殺民,而其所以殺之者,是所以生之道理也,集注所謂‘本欲生之也’。
問:‘不知為之者’,注‘不知誰之所為也’。
答:言不知誰之使我如此也。
問:‘所存者神’,注‘心所存主處便神妙不測,如孔子之立斯立、道斯行、綏斯來、動斯和’。其曰‘心所存主’者,以心之所存而言;其曰‘立斯立’四者,以人之所感而言。上下文意似不相貼,奈何?
答:小注程子曰,‘所存者,神在己也;所過者,化及物也。’朱子曰:‘蓋以化者無意而及物,其感應之速,有不知所以然者,是則所謂神爾。’又曰:‘“存神、過化”,程説甚精,正得孟子本意。過是身所經歷處,無不感動,如“黎民於變”,便是化。存是存主處,不是主宰,是存這事,這事便來應。二程看文字最精密。’又曰:‘所存者神,存是自家主意處,便神妙不測。’又曰:‘此纔有所存,彼便應,言感應之速也。’又曰:‘過只是經歷處,以舜觀之可見。存則存主處,便如“綏來、動和”之意。都就事上説,反覆此一段自可見。’○竊謂上蔡云:‘所過者化,故所存者神;所存者神,故所過者化。’此是就心説。事來不留於心,便是存神,存神便能過化。以上蔡之説觀之,則‘所存者神’專以聖人之心存於中者便神之意言之,可謂文順義得。然集注及小注朱子之説獨取程子之意,就事上説。感應之速,不知其所以然者謂之神。然則孔子之立也、道也、綏也、動也,所存者也;斯立、斯行、斯來、斯和,所謂感應之速,不知其所以然者神也。蓋自‘王者之民,皡皡如也’而下至此,皆言王者之功用。而此四字又在於‘所過者化’之下,故其所以釋之者,知其本文之意如此歟。
問:小注新安陳氏曰‘所過者化,以其所存者神也’,是何如?
答:陳氏之説,以為聖人之身所經歷處,人無不化者,以其心之所存主者神妙不測故也。與朱子之意不同。
問:‘孽子’,注‘庶子’。
答:庶子豈皆不得於親者乎?先師嘗疑之。○韻會,孽,説文‘庶子’也。通論曰‘妾隸之子曰孽,有罪之女没廢役之,而已得幸於君有所生。若木既伐而生枿。’故於文子嶭為孽。孽者,辠也。辠,古罪字。
問:‘安社稷為悦’,注‘計安社稷如務悦其君’,何謂也?
答:大臣之計安社稷,小人之務悦其君,其所以眷眷而不忘者,譬之則同,故曰‘安社稷為悦’。蓋就上文借其悦字而言之,孟子之語句多類此。
問:‘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小注南軒張氏曰:‘視王天下之事,如太虚中浮雲耳。’此説何如?
答:朱子曰,‘行其道者,是人之所欲。但其用其舍,於我性分之内,本不相關。’以是觀之,‘王天下’是下文‘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也。君子之所樂也,其與‘不義之富貴,視之如浮雲’者似不同。南軒説太快。
問:‘廣土衆民’,注‘澤可遠施。’
答:朱子曰‘此君子通聖人而言。地闢民聚,如文王闢國浸廣之類,非如後世争城争地而得也。君子欲之,如堯舜博施濟衆之意’,故集注曰‘澤可遠施’。蓋此一句,本文之所不言,而有以發明君子之本意也歟。
問:‘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與‘廣土衆民’皆施仁之事,而小注輔氏曰:‘有一國天下之辨。’何如?
答:地闢民聚,澤可遠施,而未及乎天下,故曰‘君子欲之’而已。今既得之,無一夫不被其澤,其樂可知。然此皆為‘所性不存’張本。
問:所性不存。
答:輔氏曰,博施濟衆,亦非性外事。但於吾性所受之全體,則初無增損也。
問:分定故也。
答:分定者,下文‘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是也。朱子曰:‘生來承受之性’,‘合下都定了,更添減不得’。
問:‘孔子登東山’,注‘難為水,難為言,猶仁不可為衆之意’,小注輔氏曰:‘觀於海,則天下之水不足動吾之視,猶仁則天下之衆皆莫能與之敵。’陳氏曰:‘幾多人衆來到仁者面前,皆使不得,如太山之前難為山。’此二説何如?
答:輔説難為水,以吾之視言之也;陳説難為山,以山而言之。二説俱釋‘不可為衆’之義雖若不同,然‘難為水,難為山’、‘不可為衆’,其語法則同云爾。
問:‘必觀其瀾’,注‘瀾,水之湍急處’,其觀水必於湍急處,何也?
答:觀水之盈滿處,不能知其源之有本,必於湍急處易見。觀日月之貞明廣照處,不能知其明之至,而必於容光之少隙亦無不照處可知也。
問:不成章不達。
答:文章外見,以所積者厚也。不成章者,其無所積可知,是以謂之不達也。
問:‘摩頂’,注‘摩突其頂’,小注‘突觸也’,何謂也?
答:張南軒曰,‘摩頂放踵,一身之間,凡可以利天下,皆不惜也。’蓋突觸其頂有所不惜,其語意如列子所謂‘大禹不以一身自利,一體偏(梏)〔枯〕[3]’云爾。
問:‘執中無權,猶執一也。’然則聖人時中,有為我之時,有兼愛之時耶?
答:然。韓文公曰‘孔子必用墨子’,程子以為然。
問:‘不以三公易其介’,注‘微顯闡幽’,何謂也?
答:‘微顯闡幽’四字,出易繫辭:‘顯明者,微之;幽昧者,闡之。’胡氏曰:‘人不知夷齊清而有量,不知下惠和而不流。孔孟之言皆闡幽之意,微顯是帶過説。’韻會:‘闡,開也,顯也。’
問:‘予不狎于不順’,注‘太甲所為不順義〔理〕也’,與書注‘不可使其狎習不順〔義理〕[4]之人’不同。
答:書注必是朱子後來之見,當從是注。
問:有伊尹之志,則可。
答:蔡氏曰,亦見處變僅可之意,而非正法也。
問:‘執之而已’,或曰‘執法’,何如?
答:朱子曰,‘執,當作拘執之義看。’南軒張氏曰:‘皋陶執瞽瞍。’
問:舜‘竊負而逃’。延平曰:‘蒯聵父子只為無此心,所以為法律所縛。舜之心,則法律縛他不住。’何謂也?
答:所謂法律,恐是蒯聵得罪國人,以輒當立。瞽瞍殺人,皋陶以法執之。舜竊負而逃,所以法律縛他不住。輒拒父不納,所以為法律所縛歟。
問:‘羿不為拙射變其彀率。’羿,有窮后羿耶?
答:羿善射,後之善射者,亦謂之羿。
問:‘躍如也’,注‘踴躍而出也’。
答:弓不發矢,示之以學之之法。其所以得之之妙雖不告,而已如踴躍而在前云耳。朱子曰:‘義理昭著,如有物躍然於心目之間。’
問:注‘君子教人,但授以學之之法’以下難解。可得聞其詳耶?
答:所謂‘君子教人,但授以學之之法,不告以得之之妙’者,所以釋引而不發也;所謂‘其不告者,已如踴躍而見於前’者,所以釋躍如也;所謂‘中道而立,非難非易’者,所以釋能者從之也。蓋學者從之則以為易,不從則以為難,是以道非難非易,而能與不能存乎其人耳。○章下注:所謂‘道有定體’者,謂中道而立也;所謂‘教有成法’者,謂不變其彀率也;所謂‘卑不可抗,高不可貶’者,是謂中道,其卑者不可抗之使高,高者不可貶之使卑也;所謂‘語不能顯’者,謂引而不發、授之學之之法,而不告以得之之妙也;所謂‘嘿不能藏’者,謂躍如也,雖不告而道理活躍,發出在面目也。
問:‘以道殉身,以身殉道’,何謂也?
答:天下有道,而身出則道在必行,是以道為主而言也,故曰‘以道殉身’。天下無道,而道屈則身在必退,是則以身為主而言也,故曰‘以身殉道’。蓋君子出處進退皆與道為一,以死相從而不離也。
問:‘以道殉乎人’,注‘妾婦之道’。
答:‘以道殉人’之道字,即上文‘以道殉身’之‘道’也。然‘以道殉乎人’不可以為道,故注曰‘妾婦之道’也。然則所謂道者,非吾所謂道也,乃妾婦之道云爾。蓋此道者,就上文借道字而反言之歟。
問:挾有勳勞。
答:小注曰‘已嘗有功勞於師’者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