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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02_294大學公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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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02_294大學公議三

【大學公議三】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修,治之使正也。忿,悁恨也。懥,心有跲躓也。心有此四病,則身不得其正,明正心即所以正身也。‘心不在’者,心不在所事也。視思明,聽思聰,而心不在,則不能察。百事皆然。○議曰:身心妙合,不可分言。正心即所以正身,無二層工夫也。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孔子曰:‘苟正其身,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孔子又謂季康子曰:正己而物正。孟子曰:‘其身正,天下歸之。’梅氏君牙猶云:‘爾身克正,罔敢不正。’‘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義理明白,合於群經,何為而改之也?有所忿懥,則辭氣暴戾,施措顛錯,而身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動於災禍,屈於威武,而身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貪於貨財,溺於聲色,而身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移於貧賤,陷於得失,而身不得其正。身失其正,則無以齊家,無以治國,故所戒在身。四‘有所’者,陷身失身之機穽。君子於此察之克之,以正其身也。○心有二病:一是有心之病,一是無心之病。有心者,人心為之主也;無心者,道心不能為之主也。二者似異,而其受病之源實同。敬以直内,察之以公私之分,則無此病矣。
〈考訂〉 程子曰:‘身有’之身,當作心。○案:四‘有所’者,治心之事也;五‘之其’者,齊家之事也。若復以‘身有’之身改之為心,則大學一部遂無修身之節,真作補傳,乃成完書,不知先正何以不慮及此也。原來身心妙合,不可分二,故特下身字以為身心合一之鐵釘。今拔此釘,則大學無修身矣。忿懥、恐懼本發於心,雖不言心,文自條鬯;若加心字,語卻堆疊。然且正身即所以正人,若于是遂拔正身之節,則此下之齊家、治國都無根基,其所失非細也。
〈考訂〉 朱子曰:忿懥,怒也。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無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則失其正矣。○或問:‘人之有心,本以應物,有所喜怒憂懼,便為不得其正。則必如槁木死灰,乃得其正邪?’曰:‘人心湛然虚明,鑑空衡平,以為一身之主者,固其真體之本然。喜怒憂懼隨感而應,感而中節,則為天下之達道。惟其事物之來有所不察,不能不與之俱往,則其喜怒憂懼必有動乎中者,而此心之用不得其正耳。’○案:忿懥者,失中之怒也。以忿懥二字律之,則其下三情亦不是合理之恐懼、合理之憂患。孔子司馬牛曰‘君子不憂不懼’,又云:内省不疚,夫何憂何懼?此云‘憂懼’,正是君子之所不為。而所謂‘好樂’,亦是損者三樂之類,驕樂、佚游、宴樂等。豈可與孔子之發憤忘食、君子之戒慎恐懼、學者之樂節禮樂、之憂不得人比而同之哉?喜怒哀樂原有二種,其中節者為一種,其不中節者為一種。凡公喜、公怒、公憂、公懼,其發本乎天命,故不為心病,亦不陷身,彌喜彌怒而不損其赤子之心,彌憂彌懼而不挫其浩然之氣;唯其喜怒憂懼之發於財色、禍福之私者,一波才動而全泓鼎沸,尺霧初起而長天漆黑,遂不免隨物亂動而身失其正,斯豈一種一類之物乎?明此而後此經之義乃可通透。而朱子於此不曾分别,直云‘四者人(心)之所不能無者’。誠若人心之為不能無,而一有之者必失其正,則是人心者失正為常理,將何以正之?朱子表章一個有字,一有之。讀之如‘有天下’之有,解作存留之意,又增以‘與之俱往’之説,然後始僅為不得其正之案,豈不崎嶇乎?忿懥等四情不歸於不合理之物,而戒之以四‘有所’,則槁木死灰乃保真體。心體如此,定非活人。況真體本然之説本出於首楞嚴,先聖論心,本無此語。總之,四情作於其心,害於其政;發於其政,害於其事,故曰‘身不得其正’。正與不正,驗於行事,不止於真體之昏明也。真體之湛然虚明,鑑空衡平,雖亦可貴,必其行事篤實,乃保本真。直把此物,求其空明,未有不内發心疾者。古聖人正己正物之學,檏實有據,不若是之幽虚也。
〈答難〉 或問:忿懥等四情,子以為公私二種。如子之言,君子於一己之私都無此四情耶?○答曰:地位差高,可知此境。獨不見孩兒乎?奪其手弄之瓦,大忿焉;嚇以死虎之皮,大懼焉;投之五寸之旗,大樂焉;授以數字之文,大憂焉。自成人觀之,皆不足以一哂矣。君子之於愚人,其視喜怒憂懼也,亦猶是也。所遇雖同,其所以動其心者何得相同乎?故曰‘君子之所為,衆人固不知也’,豈可以忿懥等四情為人之所不能無者乎?
〈考訂〉 朱子曰:心若不存,一身便無主宰。‘心不在’之解。○蔡清云:心奪於忿懥,不為我有。○案:此存心之説也。存心之説起於孟子,今詳孟子所言,與先正所言其趣不同。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君子存之,小人去之[1]’,又曰‘操則存,舍則亡’。其云‘存之’者,謂道心微弱,故存其將亡以自别於禽獸而已,非謂心體善走,故捉留之腔子之内也。先儒看得有差,遂有静存默存諸法。静存默存,固亦有味,以時提掇,有補夕惕之工。但此經之心不在,必非此説。讀書心在書,發射心在射,方視心在視,方聽心在聽,方食心在食,此之謂心在。非謂心在腔子之内,乃可云心在也。大戴禮曰‘目不能兩視而明,耳不能兩聽而聰’,蓋以心在此形,不能兼在彼形;心在此聲,不能兼在彼聲,故不兩察也。若有人著意點檢此心,捉住腔子中,于以視兩色、聽兩聲,其不能兩察,仍與不點檢時毫髮不差。若點檢、捉住之工更緊更密,則雖單視一物,亦必不明;單聽一聲,亦必不聰。何者?心在腔子内,不在其所視聽也。孔子曰:‘端衣、玄〔裳〕、冕〔而乘路〕者,志不在於食葷;斬衰、蕳履、〔杖而歠粥〕者,志不在於飲食。[2]’見大戴禮哀公問。志不在者,心不在也。由是言之,經之所戒,豈在於腔子内乎?○曰‘敬以直内’,然敬者,有所向之名。無所向,亦無所敬矣。視文字而專心於字畫,則敬也;聽言語而專心於語脈,則敬也。推之萬事,莫不皆然。若收視息聽,瞑目凝神,棲心於空寂之地,而命之曰‘敬以直内’,則所差遠矣。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辟,音僻。
齊,平等也。説文云:禾麥吐穗上平也。辟,猶偏也。敖惰,謂不禮也。惰,慢也。‘苗之碩’一句,因上句而遂言之。○議曰:中庸曰‘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親親’者,齊家也。齊家之法,無以逾於同其好惡,此聖人知要之言也。有五子焉,於其季而偏愛之;有五婦焉,於其仲而偏惡之;有諸父焉,畏其貴而慢其皂;有諸僕焉,憐其甲而恝其乙;有諸臣焉,有所禮有所不禮,則失其平等極矣。我之所以御家人者失其平等,則家人胥怨胥詈,暗涕潛訕,亦不能整齊輯睦。斯其所以一辟字為齊家之深戒也。
〈考訂〉 曰:辟,讀為譬。○朱子曰:舊音、舊説,以上章例之而不合,以下文逆之而不通。見或問。○陸子静曰:以比量為取譬者,一家之中,誰當愛敬?自二親漸殺,或過或不及,絜量比度,然且有倫常之變,親愛不終者。至於賤惡傲惰,則宜用與否,隨施隨譬。故好不劇好,惡不劇惡,惟能譬者始知之。天下有幾,諺言可驗也。○曰:下章曰‘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喻,亦譬也。至‘平天下’,則直以絜矩、好惡申明譬字。此與中庸忠恕‘成己、成物’相為表裏,即曾子‘一貫’、子貢‘終身行’、孟子‘强恕’,聖道聖學皆從此出。若解作僻字,則無一可通。是一家九族,公然有可賤、可惡二等人,無理極矣。然且親愛畏敬,無可分屬。第據二親,則愛之與敬方懼不足,何有過情?若傲惰賤惡,則即此已過,安得义僻?如謂僻是下章‘辟則為天下僇矣’之僻,則彼是乖僻、頗僻,好人所惡,惡人所好,為放流一種,安得引例?國子石經五辟字,皆是譬字。○案:譬者,比也,比物以喻人也。家翁愛季子,比物以自喻曰:‘均吾子也,其伯仲不可殊也。’此之其所親愛而譬也。家翁敬叔父,比物以自喻曰:‘均諸父也,其伯仲不可殊也。’此之其所畏敬而譬也。昔者吾友多主此説。然此説於‘賤惡’、‘敖惰’二節不能吻合,且與下諺不能聯貫,不成文理,當從朱子之説。
〈答難〉 或問曰:譬者,絜矩之術也,故孔子曰:‘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雍也末。我愛我子,能近取譬,則知兄之愛其子;我敬我舅,能近取譬,則知弟之敬其舅。有侄可惡,能近取譬,則平其惡;有賓可傲,能近取譬,則降其傲。‘齊’、‘治’、‘平’三章皆是絜矩之義,舊説豈可易乎?○答曰:‘五辟’取譬,皆鉏鋙不合,豈本旨乎?經曰‘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經曰‘人莫知其子之惡’,兩人字皆衆人也。‘五辟’者,衆人之病也。如子之言,則衆人皆能近取譬,衆人皆自知仁術,聖人立教贅矣。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也,非爾所及。’衆人之所皆能,而子貢弗能,非過貶乎?如子之説,則此章之下一半經宜先言,而繼之曰‘故君子之其所親愛而譬焉,之其所賤惡而譬焉’,以為救病之術。今也不然,先言‘五辟’,備説衆人之病,繼言偏私之害,‘天下鮮矣’節。繼言偏私之譏,‘諺曰’節。以明‘五辟’之義。讀闢為譬,豈可通乎?後儒輕窕,凡之異釋者,必欲違而從,雖義理明白,聖起不易,而必欲啄毁求疵,以成其拗曲之説,豈公論乎?
〈考訂〉 朱子曰,‘敖(惰)之為凶德也’,以‘無所不敖爾。若因人之可敖而敖之’,則‘事理〔之〕當然’。‘夫子取瑟而歌,孟子隱几而卧。’[3]或問。○案:御家之道,有罪則教之罰之而已。賤惡、敖惰皆非至德,何待辟焉而後為咎?經所言者,於其一家之中偏愛一人,此之其所親愛而僻也;於其一家之中偏惡一人,此之其所賤惡而僻也。偏敬一老,於其他醜者而慢焉;偏慢一兄,於其屬同者而敬焉,皆偏僻之為病也。親愛、畏敬之為吉德,賤惡、敖惰之為凶德,何擇焉?朱子以敖惰為當然之理,亦恐未然。
〈考訂〉 朱子曰:‘溺愛者不明,貪得者無厭’,‘家之所以不齊也’。○盧玉溪云:子之惡,苗之碩,皆就家而言。○案:古諺所戒在於以私滅公,而經之所取只在上句而已。貪得之戒,恐非本旨。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衆也。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
保,抱養也。本作呆,象左右護幼子。如保赤子,至誠也。治國牧民,其事至難,惟誠則得之,如新婦善養子。○議曰:孝弟慈,大學之教也。身治孝弟慈,以御于家邦,不必别求他德,惟此孝弟慈推而用之耳。其中慈德所以牧民者,故繼引康誥,為國之所重在牧民也。
〈考訂〉 朱子曰,孝弟‘不失者鮮,惟保赤子罕有失者,故特即人所易曉者以示訓,〔亦〕與孟子〔言‘見〕孺子入井’之(喻)〔意〕同’。[4]胡雲峯之意亦然。又曰:保赤子,慈於家也;如保赤子,慈於國也。‘保赤子’是慈,‘如保赤子’是使民[5]。○案:朱子上説謂舉一反三也,然‘如保赤子’不可以喻事君、事長,此義恐非也。下説雖若精密,亦恐難通。何也?在家慈子,既進於國,以此使衆,為‘如保赤子’之象,則此正是學養子而嫁者。經文上下,角弓反張,何以通矣?‘康誥’以下别為一節,以明至誠之無所不能,以為牧民者之戒而已,不可連上文慈字説。○‘孝弟慈’一節,謂推此道可以為國也;‘康誥’一節,謂不推此道亦可以為國也。至誠則可以成物,又何待於推矣?
〈引證〉 孝經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國在齊其家。
上節明明德也,此節新民也。興者,作新之意。一家,君之家也。一人,君也。貪者,讓之反。戾者,仁之反。機,一動而萬動者也。即弩牙。帥,身道也。仁者,人倫之明德,乃孝弟慈之總名也。有諸己,謂孝弟慈之德有諸己也。無諸己,謂不孝、不弟、不慈之惡無諸己也。所藏乎身,謂懷諸内以待用者也。恕者,絜矩之道,所以謂孝弟慈以成仁者也。‘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喻,曉也。○許東陽云:仁讓必一家方能一國化,貪戾只一人便能一國亂。至於僨事,又只在人之一言。以此見為善難、為惡易,不可忽如此。
〈考訂〉 朱子曰:有善於己,然後可以責人之善;無惡於己,然後可以正人之惡。皆推己以及人,所謂恕也。○案:恕有二種,一是推恕,一是容恕。其在古經,止有推恕,本無容恕。朱子所言者,蓋容恕也。中庸曰‘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此推恕也;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此推恕也;此經曰‘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此推恕也;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推恕也。推恕者,所以自修也,故孟子曰:‘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謂人與人之交際,惟推恕為要法也。先聖言恕,皆是此義。若所謂容恕者,楚辭曰‘恕己以量人’,趙世家曰‘老臣自恕’,後漢書劉寬傳曰‘温仁多恕’,此容恕也。推恕、容恕,雖若相近,其差千里。推恕者,主於自修,所以行己之善也;容恕者,主於治人,所以寬人之惡也,斯豈一樣之物乎?乃若此經之言,求諸人、非諸人,即推恕之倒言者,非直推恕也。先聖之所謂恕者,求諸人而後有諸己,非諸人而後無諸己;此經之所謂恕者,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表裏本末不换倒乎?然其所戒在於推恕,而不在於容恕。今人於此誤讀而誤推之,則將曰:同浴者不可譏倮,同盜者不可譏穿。以我之心度他人之心,怡然相容,莫相非議。即其弊將物我相安,狃於為惡而不相匡正,斯豈先聖之本意乎?經所言者,謂將欲化民必先自修,將欲自修必先藏恕。恕者,絜矩之道也。絜矩,則我有孝弟,乃可以求諸民;絜矩,則我無不孝,乃可以非諸民。理雖相通,言必有序。今直以求諸人、非諸人為恕,則表裏本末即地换倒。故曰‘求諸人、非諸人,推恕之倒言者’也。
〈考訂〉 朱子曰:伊川云‘恕字須兼忠字説’,蓋忠是盡己,盡己而後為恕。今人不理會忠而徒為恕,其弊只是姑息。張子韶中庸解云‘聖人因己之難克,而知天下皆可恕之人’,即是論之因我不會做,皆使天下之人不做,如此則相為懈怠而已。此言最害理。見心經。○案:之説,已知此矣。惟忠恕者實心行恕也,不可作兩頭説。
〈引證〉 家語曰:君子有三恕。有君不能事,有臣而求其使,非恕也;有親不能孝,有子而求其報,非恕也;有兄不能敬,有弟而求其順,非恕也。○案:中庸曰‘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6];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正與家語本末换倒。而家語所言,乃求諸人、非諸人,非推恕之倒言者乎?○恕之為物,本所以自治,而倒言之,則或近於治人。若遂於此認恕為治人之物,則大謬,斯故明辨之。
〈考訂〉 或曰:所藏乎身,心也;自其口出,言也。○案:曰‘藏器於身,待時而動’,‘所藏乎身’,謂所懷之道,非謂心也。
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宜者,和順之意。傳云。‘宜其家人’者,和順其家人也。‘宜兄宜弟’者,和順其兄弟也。儀者,人所法之象也。忒,差也。其為人父、為人子、為人兄弟之德皆止於至善,足令人法之,然後民法之也。○議曰:此家齊而后國治也。為人子足令人法之者,止於孝也;為人父足令人法之者,止於慈也;為人兄弟足令人法之者,弟也。治國之法亦明德以新民,則意、心、身不可為明德之條目於斯明矣。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
老老,謂天子養耆老也;長長,謂世子齒于學也;恤孤,謂天子饗孤子也。此三禮,皆太學之所有事也。孤者,幼而無父之稱。不倍,謂不偝死者,撫其遺孤也。○議曰:自修之孝弟慈已言於上節,不必再言。此節之孝弟慈,皆老民之老,長民之長,慈民之幼,而使民興起自新,各自為孝弟慈也。
〈考訂〉 朱子曰:老老,所謂‘老吾老’也。○案:天子、諸侯之自養其親,其可曰老老乎?天子之於臣民不序長幼,其可曰長長乎?老老、長長明係太學之禮,經所云‘太學之道,在明明德’,其正解只在此節。今以此節為自修之孝弟慈,則孝弟慈三德仍與太學無涉,此書不得為太學之書,此道不得為太學之道。先聖先王處胄子於太學,教胄子以老老、長長之禮,示萬民以老老、長長之法,使嗣世之為人君者身先孝弟以率天下,使當世之為臣民者興於孝弟咸歸大化。其大經大法亦皆湮晦而不章,其失不小。今人讀此經,不知斯義,所謂買櫝而還珠也。
〈引證〉 王制曰: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人以食禮,人修而兼用之。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又曰: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左學。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又云:有虞氏深衣而養老,夏后氏燕衣而養老,人縞衣而養老,人玄衣而養老。○文王世子曰:‘天子視學’,‘適東序’,‘遂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咏焉。退,修之以孝養也。反,登歌清廟。既歌而語’,‘言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禮之大者也’。○又曰:凡祭與養老,乞言合語之禮,皆小(學)〔樂〕[7]正詔之於東序。○又曰:凡大合樂,必遂養老。○禮運曰:三公在朝,三老在學。○内則曰凡養老,五帝憲,三王有乞言。○樂記曰:食三老、五更於大學。○祭義曰:祀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食三老、五更於太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干,所以教諸侯之弟也。是故鄉里有齒,而老窮不遺,强不犯弱,衆不暴寡,此由太學來也。○大戴禮曰:天子春秋入學,坐國老執醬而親饋之,所以明有孝也。保傅篇。○案:此太學老老之禮也。國老者,公卿大夫七十而致仕,老於鄉里者也。季孫用田賦,稱孔子為國老是也。見國語。庶老者,士庶之老者也。禮疏熊氏稱養老之禮,其目有四:三老、五更,一也;死事者之父祖,二也;公卿致仕之老,三也;庶人之老,四也。一歲之間,凡七行之。其義皆非也。養老只有二等,三老、五更原是公卿之老,死事者父祖當屬庶人之老。一曰國老,養於太學;二曰庶老,養於虞庠,如斯而已。
〈引證〉 文王世子曰:行一物而三善皆得者,惟世子而已,其齒於學之謂也。故世子齒於學,國人觀之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父在則禮然。’然而衆知父子之道矣。其二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君在則禮然。’然而衆著於君臣之義也。其三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長長也。’然而衆知長幼之節矣。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得而國治。○大戴禮學禮曰: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則親疏有序矣。帝入南學,上齒而貴信,則長幼有差矣。帝入西學,上賢而貴德,則聖智在位矣。帝入北學,上貴而尊爵,則貴賤有等矣。帝入太學,承師問道,則德智長而理道得矣。保傅篇,又見書大傳。○案:此太學長長之禮也。
〈引證〉 郊特牲曰:春饗孤子,秋食耆老,其義一也。注云:孤子,死事者之子孫。○月令云:‘仲春養幼少,存諸孤’,‘仲秋養衰老,授几杖’。○大戴禮曰:‘司徒典春’,‘朝孤子八人,以成春事’;‘司空司冬’,‘息國老六人,以成冬事’。千乘篇。○文王世子曰:‘天子視學’節,‘登歌清廟’,‘下管[8]’。‘有司告以樂闋,王乃命群吏曰:“反,養老幼於東序。”終之以仁也。’○毛詩靈台疏云:‘辟雍,大射養孤之處’,‘靈台,望氣之觀’。○韓詩外傳云:事老養孤以(代)〔化〕[9]民,升賢賞功以勸善。○後漢書云,‘中元元年,初建三雍’,顯宗‘親行其禮’。尊養‘三老李躬’,‘五更桓榮’,命有司尊‘耆耄,恤幼孤’。○案:此大學恤孤之禮也。辟雍養孤,既有明文,而郊特牲春饗秋食,文既雙舉,則明其禮皆行於學宫。乃文王世子明有‘養老幼東序’之文,疏備言其義,則養老恤孤皆是學宫之禮,明矣。陳澔説云:王石樑塗去幼字,妄矣。王制‘興學’之條云:‘司徒養耆老以致孝,恤孤獨以逮不足。’或亦鄉學之法也。總之,上老老者,太學之養老也;上長長者,太學之序齒也;上恤孤者,太學之饗孤也。此三大禮,為太學興孝、興弟、興慈之本。若去此三禮,則經所云‘大學之道’,不知何道;經所云‘明明德於天下’,不知何德。余所謂買櫝還珠,非敢為過實之言也。行此禮,所以明此德也。
〈引證〉 周禮地官‘司門’云:以其財養死政(者)[10]之老與其孤。疏云:老,死國事之父祖也;孤,其子也。○地官‘遺人’云:門關之委積,以養老孤。○天官‘外饔’云: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亨之事。注云:孤子者,死王事者之子。○疏云:耆老,死事者之父祖,兼有國老、庶老。○天官‘酒正’云:饗耆老、孤子,皆共其酒。○地官‘槀人’云:若饗耆老、孤子、士庶子,共其食。疏云:耆老,謂死王事者之父;孤子,謂死王事者之子。○夏官‘羅氏’云:‘中春,羅春鳥’,‘以養國老’。○案:外饔所掌,卿大夫之孤也;橐人所掌,士庶子之孤也。總之,養老饗孤,皆於太學行之,有司皆就太學共其所職而已。○又按:庶人之老不應就養於學宫,蓋惟死事者之父祖為庶老耳。○又案,先王恤孤之法,其死事者之孤,公養之;其凡民之孤,勸民以養之。‘大司徒’云‘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慈幼者,恤孤也。注云:産子三人與之母,二人與之餼。○注忽以句踐之法釋慈幼,其義非也。汲冢周書云:‘立勤人以職孤,立正長以順幼。’管子云:‘國都皆有掌孤之職。養一孤者,一子無征。’韓詩外傳云:‘民有能敬長憐孤者,告于其君,得乘飾車駢馬。’皆恤孤之法也。其饗於學宫者,惟死事之孤得與是恩,凡民勿然也。
〈引證〉 二十七年左傳云:師將興,代也。陳成子屬孤子,三日朝。云:屬〔會〕[11]死事者之子,使朝三日,以禮之。設乘車兩馬,係五邑焉。召顔涿聚之子曰:‘之役,而父死焉。以國之多難,未女恤也。’○吴語云:王曰,‘越國之中,死者吾葬之,老其老,慈其幼,長其孤。’○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取從軍死事(者)[12]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唐書李翰傳張巡功狀表云:聖王[13]褒死難之士,養(老)〔死〕[14]事之孤。○案:恤孤之法,有典章、有事實如此,而今之為國者不知此禮。昔句踐大徇於軍,召有耆老而無昆弟者命之曰:‘子有父母耆老,子為我死,子之父母將轉於溝壑。’見吴語。養老恤孤,皆此義也。
〈引證〉 孔子曰: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故舊不遺,則民不偷。泰伯篇。○坊記曰:朝廷敬老,而[15]民作孝。○大戴禮孔子曰:上敬老則下益孝,上順齒則下益悌,上樂施則下益諒。主言篇。○祭義,子曰:立愛自親始,教民睦也;立敬自長始,教民順也。○揚子法言云:老人老,孤人孤。○大戴禮曰:恭老恤孤不忘(貧)〔賓〕[16]旅,冉求之行也。衛將軍
〈引證〉 坊記子云:‘利禄,先死者而後生者,則民不偝;先亡者而後存者,則民可以託。’‘以此坊民,民猶偝死而號無告。’○案:‘民不倍’者,不偝其故舊之死者也,豈不偝其長上之謂乎?
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先,去聲。
絜,以繩約物,以度其大小也;矩者,直角之尺,所以正方也。以我之孝弟慈,知民之亦皆願孝弟慈,於是就太學行三禮,養老、序齒、饗孤,三禮也。而民果興孝弟慈。是故知我之所好,人亦好之。行絜矩之道,即恕也。毋以先後,謂勿以此事居人前也;謂後輩人之先輩。毋以從前,謂勿以此事居人後也。○議曰:人生斯世,其萬善萬惡皆起於人與人之相接。人與人之相接而盡其本分,斯謂之仁。仁者,二人也。事父孝曰仁,子與父二人也;事兄悌曰仁,弟與兄二人也;育子慈曰仁,父與子二人也。君臣二人也,夫婦二人也,長幼二人也,民牧二人也。仁親、仁民,莫非仁也。乃聖人之言曰:‘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恕者,仁之道也。子貢問:‘一言而有[17]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孔子曰:‘其恕乎!’門人問‘一貫’之旨,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一恕字以貫上下,以貫前後,以貫左右。但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其為道至簡至約,只一恕字,而放之則彌乎六合。六合,正方,可絜之以矩也。人慢我父,我則惡之,故太學養老之禮以敬人父,而民果興孝;人侮我兄,我則惡之,故太學序齒之禮以敬人兄,而民果興弟。是故君子有絜矩之道也。二十四年左傳云:恕,思以明德。
〈考訂〉 云:絜,猶結也,(絜)〔挈〕[18]也。○朱子曰:絜,度也。莊子人間世云:‘匠石見社櫟樹,其大蔽牛,絜之百圍。’注云:絜,圍束也。是將一物圍束以為之則也。賈誼過秦論云:‘度長絜大,比(量權)〔權量〕[19]力。’見或問。○案:絜矩者,絜之以矩也。上下四方絜之以恕,皆人與人之交際也。
〈考訂〉 朱子曰: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間各(則)〔得〕分願,則上下四旁均齊方正,而天下平矣。○又曰:矩者,心也。我心所欲,即他人所欲。我欲孝弟慈,必使他人皆如我之孝弟慈。云:匠以矩為矩,君子以心為矩。○案:矩者,直角之尺也。凡方正之器必有六面,其稜角面體或斜,或曲突,或陷。惟絜之以矩,可以正之。絜其上稜,知其有斜曲,則遂以此矩去絜下稜,平其斜曲;絜其下面,知其有凹突,則遂以此矩去絜上面,平其凹突。前後左右,莫不皆然。於是乎六合平正,得為方正之器。吾人之强恕以求仁也,其法亦然。以心為矩,以絜六合之交際,齊其不齊,平其不平,於是乎心與身皆正矣。正己以正物,此平天下之要法也。絜本□度之名,其以為矩度之名者,假借也。
〈考訂〉 曰:天下之數,出於圜方。圜出於方,方出於矩。平矩以正繩,仰矩以望高,覆矩以測深,卧矩以知遠,環矩以為圜,合矩以為方。則一言矩,而上下前後左右舉是矣。絜者,絜此而已,絜至此而得至善矣。○案:矩者,正方之器也。凡方物必六合,故絜之以矩。説似精以實粗也。絜矩略如反隅,舉一隅反三隅者,謂於屋之四角,以其一角推其所未見之三角也。但矩在我心,隅在物體,是其異也。
〈考訂〉 朱子曰:一有私意存乎其間,則一膜之外便為胡越,雖欲絜矩,不能通矣。若趙由之為守則易尉,而為尉則陵守;史記酷吏傳王肅之方於事上,而好人佞己,推其所由,蓋出於此。見或問。○案:朱子以一私字為不能推恕之本,其義明矣。
〈引證〉 祭統云:所不安於上,則不以使下;所惡於下,則不以事上。非諸人,行諸己,非教之道也。
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云:‘節彼南山,維石巖巖。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有國者不可以不慎,辟則為天下僇矣。云:‘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於,峻命不易。’道得衆則得國,失衆則失國。
此立賢之戒也。民之所好,謂賢德之人;民之所惡,謂奸邪之人。師者,帥也。尹者,正也。師尹之職,所以帥民而正民也。引此詩者,言百官為民所瞻,用人不可不慎也。辟,僻也。僻於親愛而姦邪進,僻於賤惡而賢德黜,如是則違民之好惡,其禍必至於失衆,故其終戒之以失國。○議曰:為國者,其大政有二:一曰用人,二曰理財。大凡人生斯世,其大欲有二:一曰貴,二曰富。在上者,其所欲在貴;在下者,其所欲在富。唯其舉用之際,其賢愚邪正之升降黜陟不違於衆心;其征斂之日,賦税財賄之出納收發不違於衆心,則物情平允,邦國以安。如其不然,災禍立至。故自古以來,朝廷之治亂得失恆起於立賢,野人之苦樂恩怨恆起於斂財。雖百度庶工,千頭萬緒,而静究厥趣,則朝野所争,唯此而已。聖人知其然也,故用人則賢其賢而親其親,以待君子;理財則樂其樂而利其利,以待小人。盛德至善之使民不忘,其要在此。此節重言復言,丁寧申戒,皆此義也。
〈引證〉 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曰:‘吁!咸若時,唯帝其難之。知人則哲,能官人。安民則惠,黎民懷之。能哲而惠,何憂乎驩兜?’○案:皋陶謨一篇乃大學之淵源,千聖相傳之旨始於此,終於大學,不可不察也。上云‘慎厥身修’,‘惇敍九族,庶明勵翼,邇可遠在兹’者,大學之修身、齊家、治國而平天下也;此云知人之哲、安民之惠,即大學此章之兩大義也;下云三德、六德、九德之辨,即官人之法;下云艱食、鮮食、乃粒之奏,即惠民之績。上下二千年之遠,而其言若合符契,斯豈非治平之宗旨乎?為天下國家者,盍亦深思。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上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康誥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
此散財之戒也。先慎乎德,孝弟慈也。德教既行,乃得民也。有人,謂得衆;有土,謂得國。朱子云。争民施奪,謂與民相争,强施而强奪之,如今社倉然也。其終戒之以失國。
〈考訂〉 朱子曰:争鬥其民,而施之以劫奪之教。○案:辭理或不能通活。
〈引證〉 易大傳曰:何以聚人?曰財。○國語曰:王人者,將以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故財聚於上,則民散於下矣;財散於下,則民歸於上矣。
〈考訂〉 曰:君有逆命,則民有逆辭;上貪於利,則下人侵畔。‘言悖、貨悖’注也。○朱子曰:得其旨矣。見或問。○案:言悖、貨悖,本是當時俗語,此經所取,‘貨悖’句而已。以其為至理之名言,故並引二句。鄭氏‘逆命、逆辭’之解,拘矣。
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實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惡之,人〔之〕彦聖,而違之俾不通,實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災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此立賢之戒也,承上理財而言,故以寶為言。意斷處文續。楚書,賢賢之義也;舅犯之言,親親之義也。賢賢親親,所以為至善也。彦,美士也。聖,通明也。心好之甚於口譽,故曰不啻也。見賢而不能先舉,或其人時有未至,故曰命也。謂不進賢猶有辭,不退惡無可諉也。好人之所惡,愛姦邪也;惡人之所好,厭賢德也。其終戒之以失國。
〈考訂〉 曰:一个臣,尚書作‘一介臣’。介、个通字。左傳八年‘不使一个行李’,注‘个,一本作介’可驗。蓋个與個同,荀子‘負〔服〕[20]矢五十個’,國語‘一个負矢,將百群皆奔’。
〈考訂〉 盧玉溪云:不啻若自其口出,好善有誠,而口不足以盡其心也。○案:一解云‘彦聖,謂嘉言也’,彦者,言也。聖者,聲也。故曰‘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
〈考訂〉 曰:命,當作慢。○程子曰:命,當作怠。○朱子曰:未詳孰是。命、慢聲相近,近是。○案:孟子曰,‘智之於賢者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盡心下。經旨若曰:‘人之承受大任,若有天命。見賢而不能先舉,尚可諉之於命,見不善而不能遠退,將亦何辭而文之乎?不得不自任其過也。’承上‘放流’之文,故以退不善為重也。古經不宜輕改,曰慢曰怠,將何徵乎?大學改三字,親、身、命三字。恐皆當以不改為善也。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衆,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句。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此散財之戒也。有大道,承上文也。意斷處文續。其事不終,謂忠愛無終也。府庫,民之府庫也。藏富於民,皆君之財也。‘孟獻子’一節義見章句。長國家,為長官於國家也。如所云達官之長。彼為善之,謂彼小人自以為善理財也。其終戒之以失國。○議曰:‘樂只君子’以下,其微言妙義間見層出,雖若多端,大約只是四節:第一節立賢之戒,終之以失國;第二節散財之戒,終之以失國;第三節申言立賢之戒,終之以失國;第四節申言散財之戒,終之以失國,四節而已。惟其上下節承接之際,或接之以語脈,如得衆得國、有人有土。或接之以章法,如康誥楚書。或接之以文例,如‘君子有大道、生財有大道’。故學者未易尋索。其作文之妙乃至是矣。
〈考訂〉 吴季子曰:好行小惠,以干百姓之譽,而非出於至誠者,事久論定,人知其心,則愛戴之情弛矣,是以不終。○案:不必如是説。孟子曰‘未有仁而遺其親者,未有義而后其君者’,即此句之意。
〈考訂〉 朱子曰:府庫之財,無悖出之患也。○案:府庫,民之府庫也。荀息之言曰‘取之中府’,‘藏之外府’,公羊二年。語意相類,亦藏富於民也。
〈考訂〉 朱子曰:‘食君之禄而享民之奉,不當復與之争,此公儀子所以拔園葵、去織婦,而董子因有“與之齒者去其角,傅之翼者兩其足”之喻,皆絜矩之義也。’‘昔孔子臧文仲之妾織蒲而直斥其不仁,以冉求聚斂於季氏而欲鳴鼓以聲其罪’,‘其意亦可見矣’。見或問
〈考訂〉 曰:彼,君也。君將欲以仁義善其政。‘彼為善之’注。○朱子曰:‘彼為善之’,‘上下疑有闕文誤字’。○金仁山改之云:彼為不善之小人。○顧麟士曰:彼反以小人為善,則下使字亦屬君,似從俗也。○案:説最長,然訓彼為君,亦非也。彼為善之者,彼小人自以為善之也。彼雖自以為善如此,小人使為國家,則災害並至也。未見其為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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