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
‘志一、氣一’兩‘一’字,有偏着之意。如喜怒者一,於喜怒而不知節,是志之一也;蹶趨者一,於蹶趨而不知止,是氣之一也。如此則氣不得其平,志不得其正,所謂‘動氣、動志’也。此‘動’字,從上文‘不動心’説來,蓋撓動不定之謂也。沙溪曰:‘志一動氣,氣一動志,皆兼善惡言之。氣一動志,如飲食男女之類,亦是也。’
‘無是,餒’,蓋謂無是氣則體不充旺,臨事疑懼,如不食則飢乏而不能運用也。下文‘不慊於心則餒’意亦同。吕子約謂‘無道義則氣餒’,朱子深斥之。或謂無是氣則道義餒,亦似未穩。借人飢餓困乏以諭氣不充體而行道義無力,道義上不可着‘餒’字也。
‘夫里之布’。周禮注:‘布廣二寸,長二尺,以為幣,貿易物。’據此則今楮幣、布幣,非布帛之布也。意者宅有桑麻者,例出里布,宅不毛而亦出是布,是乃罰也。或曰二十五家之布,使此家盡出之,未知其必然也。據周禮,無所謂夫布,而此曰‘夫里之布’,恐是連文言之耳。或包夫税在中,而只言布者,省文,未知是否。饒雙峯云‘里布以布縷之征當之’,義亦可通,但與周禮異,未知如何耳。
‘知皆擴而充之’,是言工夫,故以‘始燃、始達’喻之。‘苟能充之’,是言功效,故曰‘足以保四海’云云。上句推廣意多,下句充滿意多。退溪解‘知而擴充’,沙溪曰‘知字,當釋於充之下’。栗谷云:‘退溪解恐非。此乃只知之而已,時未擴充也,惟知之則如火始燃,如泉始達。至其下“苟能充之”,然後始是擴充時也。苟如退溪説,則是既已充之矣,不但如火始燃,泉始達也。’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或曰:仲子之對既謂造朝,故不得已將朝而往宿景丑氏。或曰:辭疾不朝之意,因仲子之對而晦昧,故不得已言于景子以明之。竊意聖賢去就,惟義所在,必不因仲子之謬對而苟徇以實其言。前説恐未穩,後説似或近之。而不朝而直還,其意自明,何待言于景子而後可哉?此亦未知其必然。蓋往宿景丑,非為將朝,亦非為自明,適然也。所謂不得已者,不得弭止其辭疾之意耳。明儒説概如此,當更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