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文官高等考试令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文官高等考试令

文件名。北京政府制定。1915年9月30日公布施行。共十六条。规定中华民国男子年满二十五岁以上,在本国国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经教育部指定外国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经教育部认可本国私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修习各项专门学科三年以上毕业,得有文凭者,可应文官高等考试。但褫夺或停止公权尚未复权者、品行卑污被控有案查明属实者、受破产之宣告尚未复权者、有精神病或年力衰弱者、亏欠或侵蚀公款者以及其他法令有特别规定者不得应文官高等考试。文官高等考试于中央政府所在地举行,分为第一、二、三、四试,第一试合试经义、史论、现行法令解释,第二、三试就各项专门学科分别考试,第四试为口试。考试及格者由大总统授以上士,分发学习,期满后按荐任职任用程序呈请任用。文官高等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政事堂呈请大总统举行临时考试或停止考试,考试日期及录取名额由大总统以命令定之。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20: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