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78年以前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农业机械保有量极少,主要是人工、畜力耕种。1955年创建国营福州拖拉机站,为郊区农民代耕。1956年全省拖拉机保有量只有27台,机耕面积433.3公顷。到1965年,拖拉机保有量为636台,机耕面积为1.52万公顷;全省建立起25个国营拖拉机站,主要为社、队代耕,运输作业量也已占相当大比重。
70年代,福建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1974年,全省拖拉机保有量发展到1.81万台,比1965年增长29倍;机耕面积增长11倍。但是,与当时全国各省比较,福建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落后。据1976年国家计委的统计数字,福建机耕面积26.4万公顷,只占总耕地的20%;而全国平均水平是35.1%,在华东6省1市中,福建列倒数第二位,仅高于江西(15.8%);机播水平(0.14万公顷)更差,只占总播种面积的0.05%,而全国平均水平是5.2%;农业机械总动力只有107.90万千瓦,占全国倒数的第5位,仅多于西藏、贵州、青海、宁夏4个省 (区)。
到1978年, 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为167.83万千瓦, 拥有农用大中型拖拉机5739台, 15.83万千瓦;农用小型拖拉机4.32万台,37.38万千瓦。1978年机耕面积37.80万公顷,比1971年扩大了3.5倍,机耕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重,由1971年的6.4%提高到29.1%。随着耕地减少,农用拖拉机继续增加,平均每千瓦负担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1978年底,平均每千瓦负担耕地面积只为36.6亩, 比1971年底减少87.7%;平均每千瓦完成机耕面积10.6亩,比1971年底减少8.4亩,减少44.2%。1978年,全省机械播种面积0.14万公顷, 比1973年增长19.3%;机械插秧面积0.13万公顷, 比1973年底增长24.2%;有效灌溉面积86.26万公顷, 占耕地总面积的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