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葡萄牙共和国宪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葡萄牙共和国宪法 1982年8月21日由议会通过,10月生效。 该宪法是在对1976年宪法全面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为现行宪法。共四篇二十章三百条。它规定:葡萄牙为民主的法制国家,将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的民主化和生产资料的社会化,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 政治权力属于人民。 政治权力机关包括:共和国总统、共和国议会、政府和法院。总统任期5年,由普选产生,可连选连任。议会任期4年,由普选产生,宪法和法律均须议会通过。政府由总统任命,政府同时对总统和议会负责。 总统有权解散议会和政府。总统统率国家武装部队。 议会可在宪法颁布5年后或经全体议员4/5提议对之进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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