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套二局编估局、打套局合称。《咸淳临安志》卷6《太府寺》:“太府总局二十有四……比物奠贾,俾从其抵,则编、套两局属焉。”《宋史·职官志》5《太府寺》:“编估局、打套局二局。”
职源南宋绍兴七年正月二十八日,始见有“编估”职事,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已见有编估局之称(《宋会要·职官》27之70、《宋会要·食货》56之6)。
职掌广东、福建、浙江三路市舶司发到香药、货物,并诸州军起发到无用赃物如衣服之类,先交左藏东、西库收纳、然后经编估局编类、分拣,定出等第与名目,估出价格,申尚书省金部、太府寺复估,又经金部提振郎中厅审验,然后下打套局打套拍卖(《宋会要·食货》56之6)。
编制初由左藏库监中门官兼,绍兴九年后专设监官一员。吏额有手分二人(《宋会要·职官》27之70、《合璧后集》卷50《编估打套局》)。
简称编估。《梦粱录》卷9《六院四辖》:“封椿所积,编估以时其值。”《宋史·职官志》5《太府寺》:“编估局、打套局,二局系拣选市舶香药、杂物等第,会其直以待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