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小康生态村综合评价
为指导山区小康生态村系统的组织、保护和管理而进行的功能评价。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思想是:
❶选定能直接反映农村生态系统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系列指标,注重该系统结构与功能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避免一些相关性强的指标重复出现。
❷设置经济、社会评价标准时应充分考虑目前我国农村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和判定,以利于推动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❸评价指标的确定,既不能脱离现有的统计制度,又要便于必要的实地调查、测定与补充; 既要全面、科学合理,又要实用、简明易行。农村生态复合系统追求的总目标,是系统持续的综合效益,是由多目标构成的。采用多目标决策中的层次分析法,将所追求的总目标分成若干层。一是农业生态系统的总目标层; 二是为实现总目标层的三个分目标层,由生态、经济和社会三个方面的效应构成;三是措施层,即为达到总目标和分目标的各种条件及因素。影响生态效益的主要指标是包括水土流失面积防治率达50%以上等10个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主要是涉及年人均收入达3800元以上 (现行价)等15个指标。就经济效益而言,该评价体系的三个目标组的25个指标都直接或间接与村庄经济持续发展有关。评价工作的具体做法是: 将基准年全村的生态、经济、社会情况,按评价指标和标准逐项评定。如所有指标均符合既定标准,且依照多年工作经验而设定的判别指数加权累计达85分以上即为基本达标村,大于95分以上为完全达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