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林产工业企业
以森林资源为对象进行加工利用或再利用的工业生产组织。森林资源包括木材,以及一切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植物的花、叶、根、茎、果及分泌物等林产品。利用方式包括工业化生产方式和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林产工业企业按加工对象划分主要有: 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竹 (笋) 加工、水果加工、茶加工、林下中草药加工等。
林产工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林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持续林业涉及森林生态系统全部功能的维持和发展,发展和超越了传统林业仅以求得森林生长量和采伐量相平衡的永续利用原则,明确了林业的持续发展与整个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是不可分的。实现林业持续发展要做好全方位深层次的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发展林产工业企业有利于山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山区是我国木材、木本粮油、、果、茶、竹、药等的主要产区。我国森林面积的90%和林木蓄积的80%,全国36个森工企业局和158个林业重点县全部在山区,75%以上的国有林场和90%以上的森林公园 (风景林区) 也分布在山区。发展林产工业的资源丰富多样,森林、能源、水资源等自然环境因素适宜,潜力巨大。丰富的山地资源为山区综合开发创造广阔的空间,为推动山区农村奔小康提供丰厚的物质基础。对山区众多的自然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发,是我国林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
林产工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就地消化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中期,林产工业企业是体现资源共享的分权经济体系,是吸引山区群众参与建设事业的有效形式,有助于缓解社会两极分化趋势。在山区,发展林产工业企业,特别是发展中小企业,有利于促进山区城镇化过程,避免剩余劳动力涌入大城市,缓解大城市人口过多的压力,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使城乡趋于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