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隆禧总管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隆禧总管府 隆禧总管府官署名。元代置。掌理皇帝家庙守护、洒扫、祭祀等事务。《元史·百官志三》: “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 (公元1308年) 建立南镇国寺,初立规运提点所。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天历元年 (公元1328年) 罢会福、殊祥二院,以隆禧、殊祥并立殊祥总管府,寻又改为隆禧总管府。定置达鲁花赤1员,总管1员,副达鲁花赤1员,同知1员,治中1员,判官1员,经历1员,知事、照磨各1员,令史6人,译使、知印各1人,怯里马赤1人,奏差4人。” ☚ 隆祥总管府 隆兴路军器人匠局 ☛ 隆禧总管府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4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元年(1308),建南镇国寺,立规运提点所。次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与殊祥院并为殊祥总管府,旋改为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分奉祖宗神御殿,掌钱粮出纳,营缮作辍。定置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判官、经历各1员。下辖福元营缮司、普安智全营缮司、祐国营缮都司等机构。 隆禧总管府官署名。元置,属太禧宗禋院,掌南镇国寺钱粮出纳及营缮之事。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建南镇国寺,置规运提点所。次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翌年升为隆禧院。天历元年(公元1329年)改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判官,经历、知事、照磨,所属有令史、译史、知印、怯里马赤、走差;领福元营缮司,普安、智全营缮司,祐国营缮都司,田赋提举司,资用库,万圣库等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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