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
法院对刑事案件审理后作出的处理决定。 这是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实施刑法的基本方式和结果。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即具有强制力,要交付执行。刑事判决有二种。 (1)有罪判决。 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进行的判决。已构成犯罪的,由于案情的不同,有的刑事判决是判处有罪且给以刑事处罚,也有的刑事判决是判处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2)无罪判决。即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进行的判决。 无罪刑事判决一经宣告,被告人受羁押的,应立即释放。 根据作出刑事判决的程序不同,有第一审刑事判决和第二审刑事判决。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其他审级的刑事判决,经上诉(抗诉)的,第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刑事判决以书面形式对刑事被告人作出处理决定,即刑事判决书。 依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审理、审查、复核案件,则须按各该程序,分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有权提出上诉。 检察机关认为非终审刑事判决有错误,有权提出抗诉。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检察机关认为第一审刑事判决或终审刑事判决有错误,有权依法提出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