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公新学
北宋王安石所创区别于先儒的新经学,因安石晚年封荆国公,故名。安石自幼对诸子百家之书无所不读,善理解而不拘守先儒旧注,常以自己之意解之。其著作内容大多是批评理学、俗儒的因循守旧,为变法革新进行论证。特别是他在执政期间主持的由变法派吕惠卿等人注释的《周官》、《尚书》、《诗经》,即《三经新义》,对先儒传注一切废而不用,根据变法需要,以义理解经,阐发新义,宣传新学,并通过颁《三经新义》于学校,以新经义取士等措施,使新学成为当时的统治思想。罢相后所编写的 《字说》 与 《三经新义》 相配合,从训诂方面去阐发经义,宣扬 “改易更革”。在给仁宗的《言事书》中对“法先王之政”做了新解。所谓“法先王之政”,即 “视时势之可否,因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使其适于当前 “所遭之变”、“所遇之势”,因此,“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王安石死后,新法既废,“新学”遭人攻击。荆公新学“独行于世者六十年”,是北宋中后期有影响的政治思想派别和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