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特哈总管衙门清代官署名。布特哈,即打牲部落,包括索伦(今鄂温克)、达呼尔、鄂伦春等族,散居在黑龙江中、上游(石勒喀河)两岸和外兴安岭一带。崇德五年(1640),清廷始将索伦等部编设佐领。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布特哈(满语,意为“渔猎”,汉译“打牲处”)总管一、副总管八,归黑龙江将军管辖。驻尼尔机(齐齐哈尔北一百六十里),后移至宜卧奇(亦作伊倭齐,齐齐哈尔北三百四十里)。共有佐领九十七员:索伦四十七,达呼尔三十九,使马鄂伦春六,使鹿鄂伦春五。1894年(光绪二十年),升布特哈总管为副都统,徙治嫩江东岸博尔多站(今黑龙江讷河县)。1906年,裁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分为东西两路布特哈,仍各设总管,分驻于博尔多和宜卧奇。1910年(宣统二年),于东布特哈置讷河直隶厅。1915年,于西布特哈置布西设治局。 布特哈总管衙门清官署名。见“布特哈”(4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