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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14_106中庸思辨録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4_106中庸思辨録

中庸思辨録

【題 解】
中庸思辨録作者朴世堂(一六二九—一七〇三),字季肯,號西溪樵叟,少號潛叟,謚號文節,本貫潘南。十歲受學,‘既長,淹貫書籍而必探賾其義,窮解乃止’。一六六〇年冬增廣甲科第一名,十一月例授成均館典籍,做過修撰,官經三司,及於吏曹判書,曾作為冬至使書狀官出使朝。顯宗大王九年‘罷職,遂歸於揚州水落山石泉洞而居焉’。此後兩三年間雖曾中途短暫出仕,旋再歸隱,凡國君召徵‘皆不赴’,從此耕讀為家,專研學問。編有山林經濟穡經等,以為關係民生,不能不加以留意,是開創博物學學風的實學者。經傳訓釋多與朱子之説不合,為當時學界所不容。政治上屬於少論,七十五歲在耆老所擔任判中樞府事時受政敵詆毁,因批判朱子學被看作‘斯文亂賊’,罷官流配,途中死於玉果。著述有大學思辨録新注道德經南華經删補中庸思辨録尚書思辨録,後學將其作品集為西溪全書,並附年譜等資料。思辨録是一六八八年著者在六十歲時編寫的,内容是對四書内容的辨析,見解不乏獨創,對朱子注解多有批判,與中庸注解並稱為反學的注釋力作。本書是中庸部分的内容。(宋河璟)
程子以為‘不易之謂庸’,‘庸者,天下之定理’。朱子以為‘庸,平常也’,是‘不為怪異’。二先生於‘庸’取義之不同如此。乃若‘中庸’之旨,必有一定之趣,固非兼賅兩義,則讀者又不可以兼取兩説也明矣。朱子説‘中’既同程子,而獨於‘庸’而異者,蓋雖不敢遽廢程子之言,而意有所不合焉故耳。究其所以不合,亦非有他謂,夫未允於理焉故耳。説之所以未允,己説之所以為允,直兩着其説,是殆使後之學者不免於坐受其黮黯矣。若以為識之明者,當有以察知,吾姑不敢云云,則不但世之蒙識多而明識寡,得以察知之難;一或有明者察之,又必不獨敢於朱子之所不敢辨其是否以示於人,然則‘中庸’之所以為名物,且不復得明於世乎?夫名之必有實也,物之必有理也。書者,乃古聖賢因此名物所設義以辨乎理而著乎實者也。後之讀是書者,知名而後可以求其實,知物而後可以察其理,知物與名而後可以識其義之所設。今所謂名與物者,尚不可得以知,又何從而察其理而求其實,以識其書之義乎?是豈聖賢惓惓為人之意哉?竊當慨然反覆以求乎此庸之為義有不在於前兩説者,假如前兩説是‘庸’為‘中’之釋訓,非所以備其未全之義也。夫‘中’固為天下不易之定理矣,又豈有或非平常而為怪為異者乎?然則此止言‘中’果已足矣,抑何所為而又必曰庸,雖不言似乎可歟?嗚呼,似乎可以不言而顧不得不言,其必有不可不言者存焉耳。苟求其所以不可不言之故,庸之為説也,無難知者矣。今按:庸,恒也。其曰中庸者,既欲事得其中,尤欲恒持於此,而無暫時之或失也。蓋人於一事一物,有處之能得其中,此固善矣。然苟不能於事事物物恒求乎中其而不失,則雖有一時之善,亦山蹊之介然者耳。至於日夜滋蔓之茅交壅而並塞,亦無如之何,即終於下愚而已,故聖人立此為訓以覺萬世。在於,則‘精一’之義與此表裏,精為中,一為庸。在於此書,則首章所云‘道不可離者’,已揭而示之。道者,即中也;不可離者,即庸也。學者果能執此名物以察其理而求其實,亦可以識夫一篇所設無非此義,其庶幾不失矣。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命者,授與之之謂也;性者,心明所受之天理,與生俱者也。天有顯理,物宜之而為則,以此理則授與於人,為其心之明。人既受天理,明於其心,是可以考察事物之當否矣。苟處事應物能必循乎此,無或違焉,則其行於事物也有通達而無阻滯,譬若衢路然,故謂之道也。然曰事曰物,既有大小、輕重、親疏、尊卑之不等,人之稟氣又不免有愚智、賢不肖之異,則間多不能循乎是而行乎是者,故聖人為此本乎己之所自循,權乎人之所當行,修而明之,品節其緩急次第,以立天下之大法,以覺其不能循者,即父子君臣、三綱五常之教是也。人皆知天下之有大法,而獨不知聖人權乎人之所當行而設也,則是其蔽也。若反之其心,而察之以理之顯,思所以行乎此者當如何而可,則斯無難於得矣。既得乎此,其於設教之意,審其若準的之在前,可以不迷乎其所嚮,即此書之所為作。而子思於此原本而言之,欲人之易知也。○注謂‘命’為‘令’,今謂為‘授與’,何也?‘令’之義不明故也,如授之爵,亦謂命之爵也。注謂‘性’為‘理’,今不同,何也?理明乎心為性。在天曰理,在人曰性,名不可亂故也。曰理、曰性、曰道、曰教,論其致,究其歸,卒未嘗不同,但不可亂其名。名亂,則或失所在本末之次第,無以明所言之義也。注言‘性’兼人物,今去物而獨言人,何也?雖物亦有性,但其為性也與人不類,無以稱乎五常之德。兼言物,非中庸之指故也。注言‘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為道,今亦但言人者,何也?中庸言人而不言物,夫中庸之為書也,以教人而非以教乎物。人可教也,物不可教;人能知道,物不能知道也。注言‘性道雖同,〔而〕氣稟或異’,今但言稟氣之異,不言性道之同,何也?只言稟氣之異,則性之同也不言而自明。且道是率天性而得,非有生之初與生俱者也。若曰性道同而氣稟異,則是道也又將與氣稟對立,疑乎受之於天然,則性與道之辨亂矣。其所云‘不能無過不及之差’者,亦無以識其何謂也。注言人‘知事之有道,而不知其由於性;知聖人之有教,而不知其因吾所固有者裁之也’,今亦不同,何也?事非有道,人之行乎事者有道;教非因吾所固有者裁之,乃裁吾所當行也。謂事之有道,則疑於道在事而不由乎性;謂教之裁吾所有,則疑於循性而非修道也。
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
道即行之所循乎其性,性即心之所明乎天理。人固不可於斯須之間或悖乎理,則見其不可於斯須之間乍離夫道。假使離之而無悖於理,斯亦不足謂之道也。凡人於衆所見聞,皆知為善而閉惡,此亦非待他人推導指挽而後能,特吾心自明於理,有以辨善惡之當否。又知人心皆同,彼之知吾所為之善惡,亦猶吾之知彼所為之善惡。故外懼乎人,内察乎理,循而行之而自有餘耳。然不識乎善者,或於隱微私竊為惡以濟其欲,謂衆之所不見聞,雖暫為不善,不至為害。殊不知悖理離道之實,形於四體之動作,雖欲掩之而終不可得。手目衆多,如見肺肝,其亦惑之甚也。苟戒慎恐懼乎此而能不失焉,則是無須臾之離於道,而為善之必誠也。○注言‘道者,日用事物當行之理,皆性之德而具於心,無物不有,無時不然,所以不可須臾離也。若其可離,則豈率性之謂哉?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雖不見聞,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離於須臾之頃也’,今不同,何也?不可故也。夫言性也而曰理,言道也而亦曰理,是性與道之情同而不得其辨也。上之言道曰循天性之自然,‘則〔其〕日用之間,莫不各有當行之路’;此之言道曰‘性之德而具於心’,是前與後之説異而不得其一也。若道為天理之本然,則當曰心具道之謂性,不當曰率性之謂道。若道為‘性之德而具於心’,則日用之間當率道而後可也,不當復言乎率性。蓋理根於天,道行於事,性之所明者理,而所發者道。上以稟於天,下以施於事,本末之分不可亂,而先後之位不可易也。今欲易其位而亂其分,得不使人而惑乎?夫道之所以為名,為其循性以行,猶夫路也。而若謂之‘性之德而具於心’,則即非循也,又非行也,固不可以復有乎道之名也。向所謂道者,以其率乎性;今所謂道者,以其為性之德。向所謂路者,以其行乎事物;今所謂路者,以其具於心。具於心者,尚可謂之路歟?且道既為性之德而具於心,雖欲離之,其可得乎?夫所貴‘性之德’者,不以上智而有所加,不以下愚而有所闕,故中庸之學惟‘率性’之為務。今乃憂夫性德之有所離,夫以‘性之德’尚不可保其存亡,則其存焉者固幸矣。設而不幸其有不存者,雖欲率之,將何所從乎?且曰‘無物不有,無時不然’,誠如是也,又非人力之所能離也。抑道既為‘性之德而具於心’,則物又何從而有之?物將取之於人乎?人將分而與物乎?皆未可知也。其以‘不睹、不聞’為‘萬事皆未萌芽’,‘寂然不動之時’者,尤為可疑。夫既一心寂然矣,雖欲戒懼,將何所寄?既戒懼矣,又何云寂然不動也?其曰‘道與非道相對待,離仁便不仁,離義便不義’者,則固是矣。然又謂‘未發時説義理不得,纔説義理便是已發’,是未免於前後所言之矛盾,其於辨義又恐未安。既知未發時説義理不得,何以曰離仁不仁,離義不義?既知離仁、離義之是為非道,何以又曰‘是未發時工夫’也?且‘戒慎、恐懼’,獨非義理之一乎?夫‘戒慎、恐懼’既不得不為義理之一,而又是思慮之深者,則不可曰思,又别也。蓋戒慎云者,是當事而不敢自放;恐懼云者,是當事而憂其失墜。固未有無事而有‘戒慎、恐懼’之端,設或事未及到,猶為先事而慮,存心於當否得失之間,所謂‘戰兢、淵冰’是也,豈有芒然無一事之或及於其心,而怔營危慄之若是者乎?得無恍惑為病而不自得歟?為是之未可也,而又有不須説得太重,只是略略收拾,及‘只〔一個〕主宰嚴肅’之云。夫既曰戒慎、曰恐懼,何以見其但有‘略略收拾’之義也?‘略略收拾’猶為思慮之用,已非寂然不動。若其一念不動、萬事未萌之時,則又無可以用其心者。即果如所為,其為主宰之嚴肅者,不幾於枯橛之無知乎?彼天理之本然者,既為吾性之德而具於吾心之内,蓋有雖欲離之而終不可離者。今乃憂其不存而必欲存之,憂其或離而欲使之不離,無乃教人以枉用其心也。既以注説為不然矣,亦有一言可明中庸之意乎?天理之本然為吾心之明,有行焉而循之,則是為道;其或行而不循,則為離道。離道則悖性,悖性失其所以為人。必於不睹不聞而戒懼者,何也?人羣居顯處,知所羞恥,不敢恣為不善。至於隱微也,則不見所嚴,其心肆焉,而輒為不善,此已離道。離之又離,狃以為安,則雖顯處羣居,亦將不復知有羞恥,而人道盡滅矣。故必令戒慎恐懼乎此者,所以防微杜漸,而使無須臾之離於道也。道至於無須臾而離,則中庸之能事畢矣。其所以成位育之功者,不外乎此矣。則注之所以失者,亦有由歟?以執‘涵養’之説而不得其所謂也。夫涵養者,脩身正己,沉涵善道以養其心之謂也。其見養之明效著驗,則所謂‘心廣體胖’者是也,又安有一念未萌而可以為涵養之功哉?孟子之論養多矣,其言‘養浩然之氣’,曰‘以直’,又曰‘是集義所生’;其言養心,曰‘莫善於寡欲’,又曰‘苟得其養,無物不長;苟失其養,無物不消’。其為‘失養’之説,則以朝晝之所為梏亡,猶斧斤之於木也。然則其曰直、曰義,不在於脩身正己,而可在於一念未萌之前乎?曰寡欲者,不在於脩身正己,而可在於一念未萌之前乎?其以‘失養’謂在於朝晝之所為,猶斧斤之於木也,則其所以得養者,亦不在於朝晝之所為乎?夫養之得失,心之操舍存亡之幾,皆在於朝晝所為之如何,則何得曰存天理於一念未萌之時也?又其言曰‘麰麥播種’時同而熟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故謂‘理義之悦我心,猶芻豢之悦我口’。夫物必待其所悦而後得養,是以體以芻豢而得其養,心以理義而得其養,麰麥以雨露、人事而得其養。今則不然,於蕩蕩空空夫萬事未萌之間,而用夫似有似亡之意,以為略略收拾之方,則所悦者無焉耳。其於養也,不亦微乎,不亦遠乎?故曰其失在於執涵養之説,而不得其所謂也。然則人固有事物未至、思慮未動之時,當此之際,工夫間斷,則或不幾離道於須臾之間乎?所以養其未發者,殆不可無歟?人之生也,一動一静不能離物,則亦不能無事。雖自其閒居獨處而言之,坐卧、語默、視聽之間無非事者。即此而不違於道,乃其工夫之無間斷者。如孔子‘申申、夭夭,不尸、不容’,豈非盡夫道乎?若其於霎然之頃,思慮不起,視聽俱冥,則亦非用工之所可及。當此之際,萬慮皆空,不但不善之不暇存,雖善亦不暇存乎腦中。夫善惡之念皆不暇萌,又當以何法治其未萌之端乎?及欲治之,思已萌矣,事已芽矣。其於用功得無後乎?雖云‘略略收拾’,終亦不能不用其思,則固不得為未發。設如寐中之存想,微則微矣,若謂之未發,則不可也。且以戒懼為防閑者,固得矣。又不知其所以為防為閑者,不用思慮而用何物也?將防之以堤而閑之以欄乎?至於堤防而欄閑,則吾恐其用意之益勤且重,而尤不可諱也。天下之事雖至毫忽之微,蓋未有昧其心而致其功者。心不可昧,則思安得而無也。又豈有戒之慎之,將恐將懼而非思者也。思固有淺深,至於戒慎也,恐懼也,則其思之非淺而深也,亦已明矣。夫所謂‘防於未然’者,如酒色之恐過於淫湎,獵樂之恐過於荒嬉,則必先謹於未過之前,而使無淫湎、荒嬉之失也。凡所以制逸欲而禁禍敗者,萬事萬物莫不皆然。此其為慮甚深,執志不懈,豈在視聽冥昧之間,一念未發之所為者耶?然則為學而無嚴敬莊肅工夫,可乎?惟其戒慎恐懼之不弛乎須臾,所以能嚴敬莊肅也。戒慎則不放肆,恐懼則不怠惰。豈有怠忽放肆絶於心體之間而能不肅敬者也?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
承上文言,凡其不自慎畏乎不睹、不聞之間輒為不善者,以其事在隱微而迹未彰著,謂夫人之可欺故耳。然既誠於中矣,自不得不形於外,人之視己如見肺肝,則十目十手又可揜乎?足審其見顯之無過於此,彼之厭然者,終何益矣?故莫如慎其獨之為貴。此兩節與大學之旨同,所以示人誠善之方,即所謂庸也。○注以此為善惡之幾,‘既常戒懼,而於此尤加謹焉,所以遏人欲於將萌,而不使其滋長’也,今不同,何也?此與大學語有詳略,而意則一,故皆以慎獨為言。大學‘誠意’章首既發慎獨之義,而即繼之曰‘小人閒居為不善’云云,又結之曰‘故必慎其獨’,其丁寧之意不翅提之以耳而挈之以手。注乃不用本文所釋之意,顧以‘慎獨’之‘獨’為念之始萌於心而人所不知之義,曰是‘欲動不動之間’。若然,向之所以致其丁寧而吃吃不已者,皆為浮贅無所涉之言,而未免首尾之横決。如此而猶未足以為害也,言者固將無所不可,聽者亦將無所取正。由是而審夫朱夫子之偶失點檢,而不聽以異為嫌也。蓋若謂人之所當謹者,非但在於閒居隱暗之所為而已,其未及於事而心念初萌者,尤非他人聞睹之所及。苟能省察於此而早致其功,則於誠善之方為加切云爾,則此猶為告往而知來,因此而識彼,未失於義也。若直謂獨者是機萌所動,不可目之為事。至於事,則雖在隱微,便是惡之已成,非謹之可及,固不足以當獨之義云爾,則無乃用意之過深而反失其大體乎?夫苟能謹之於隱微而不為不善,則雖有念之差者萌起於心,可見其已自禁制而無所施矣。大學中庸之旨如此而止,其言豈不坦夷,其意豈不明白,不知此於誠善之功有何所闕也。果必待易‘事’為‘念’,崎嶇辛苦,争較於動不動之間,而後乃得以足耶?言謹於事而毋為不善者,其功疏;言察於念而制其不善者,其功密歟?此見名實未虧,而去就為用也。若其為此,而終未免有違於本者也孰與一遵乎二書所言之旨而得其坦明,使人而易曉也。今且據注以論其釋隱微之義,曰‘幽暗之中,細微之事,迹雖未形而幾則已動’。至於‘為機’之説,則曰‘是欲動(不)〔未〕動之間’,‘便須就這處理會。若到發出處,更怎生奈何得’。既云暗中細事,則是指事而言。雖暗中迹隱,人未及知,即安可曰是念慮之萌而為欲動(不)〔未〕動之幾也。乃其一句之語,上下不相顧應,如此寧得無可疑者乎?若曰注之意非謂如此,乃暗中細事之其幾初動者云爾,則尤不然。既曰‘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則獨是隱微,隱微是獨。起結之間,更無他端,固不容有二義。然則其所謂幾者,果何在乎?必有明者得辨之也。又曰:‘人雖不知而己獨知之,則是天下之事無有著見明顯而過於此者。’人之為惡固無不自知之理,若以自知為天下之著明無過於此,則未免於語新意奇而有失乎本旨之坦夷,抑將使恬於惡者肆然無所憚乎外矣?豈其可乎?豈其可乎?即以大學之文比驗參審,其所以為義有不待言而明者矣。注以前一節為涵養,‘所以存天理之本然’,後一節為省察,‘所以遏人欲於將萌’。今於前後所言舉謂之非,然則‘涵養、省察’俱可廢乎?將天理之本不必存,而人欲之萌不必遏耶?中庸之指,果惡乎在?學聖之功,果安所致?夫‘涵養’之説已悉於前矣。但吾所謂涵養者,與注説異矣。‘省察’之説,亦具於後矣。但吾所謂省察者,與注説異矣。然‘省察’之異,其争者小,不過所為言之微差,實則同也。‘涵養’之異,其争者大,乃所致功頓歧事不類也。如此者何?謹於念與謹於事一也,故曰同;養之以其無形與養之以其有方,二也,故曰異。然則人欲固可遏,而天理獨不可存乎?天理、人欲偏廢其功,可乎?蓋天理、人欲不容並立,為善則不為惡,為惡則不為善。為善與不為惡,為惡與不為善,其言雖異,其意則同。惡與不善是人欲,善與不惡是天理。天理行而人欲息,人欲肆而天理滅。寧有存天理與遏人欲異事而殊功,或先之也,或後之也者?即以朱夫子之言證之,‘離了仁便不仁,離了義便不義。公私善利皆然’者,是何謂也?將天理雖已存,而人欲之不萌未可知;人欲雖已遏,而天理之必存未可保乎?抑天理之不存,即人欲之已萌;人欲之不萌,即天理之既存乎?是必有辨之者矣。由是論之,言存天理則人欲之不萌在其中,言遏人欲則天理之克存在其中。今乃分存天理與遏人欲而為兩段工夫,不亦異乎?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精一者,所以為執中。精為中,而一為執,即此書所云‘擇善而固執’也,則又皆何獨不言遏人欲,亦何為偏廢一段工夫也?蓋聖賢或言為善,或言去惡,其言雖異,而其事則同,固未嘗有以為既當勉善又必須不為惡,既當去惡又必須勉為善,否則功有所偏而行有不備,惡或以之不去,善或以之不存者也。今祇以‘惟精惟一、擇善固執’而言,‘精’與‘擇’是知之能去惡而取善,‘一’與‘執’是行之能誠善而絶惡。存遏之功,果有異乎?然此特取朱夫子所言者而論之爾。夫所謂‘存天理’者,何也?天理本備明於吾心,蓋未嘗有須臾之或不存焉者也。顧有能率與不能率耳。率之則為道,不率為離道。若曰循天理則可也,曰存天理則不可,吾故曰‘後一節之失小,前一節之失大也’。然則朱夫子所謂‘無不戒懼之中、隱微之間,念慮之萌,尤不可忽,〔故〕又欲於其獨而謹之’者,何也?此又未然。‘戒慎’之‘慎’,‘慎獨’之‘慎’,其意有别乎?若以上文所云‘無不戒懼’者,為於凡平日行事之間而常如此云爾,則以是為義亦無大舛。而今則不然,其所以戒慎恐懼者,尚且不忘於視聽皆寘一念未萌之時,況其念之萌者,又可論乎?若戒慎於彼而不能戒慎於此,則其所謂戒慎者,乃漫瀾無實耳,安得為戒慎?又安得曰‘無不戒懼’也?邪念未起之時,則心常業業;邪念既起之後,則忽不能察者,世果有是人歟?如此而亦可謂之能戒慎恐懼乎?然則朱夫子所謂‘此分明是兩節事,前段有“是故”字,後段有“故”字’,且兩提起“君子”字。若作一段説亦成,是何文字’者?非歟?曰:‘非也。經傳之文,雖其前後所言意義無異,而連下此等字以起其意者,固非一二,正所以鼓舞聳動,使讀者有以得之之深也,又何云不成文字?即不待遠證他書,如此篇之末,前段既稱曰“奏假”云云,即繼之曰“是故君子”云云;後段又稱曰“不顯”云云,即繼之曰“是故君子”云云,其上下兩段之義果異乎,同乎?此不須多辨而明矣。’○此兩節反覆‘道不可離’之意,下一節又明言性之體,使人知所率循以為此道。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者也,天下之達道也。
章首既言‘率性之謂道’,若遂不復明言性之所以為體者如何,則將使學者有茫然不得其所謂之憂。既無以識此性本然之體,又將何所率循以為此道。然則雖欲無離於道,不可得矣。故於此提以示之,使學者莫不皆知天理之素明於吾心者本自如此。凡欲為此道,不待他求,即反之此心而已足勉焉。孜孜以從事焉,則察之既密,隨其所發莫不中節,位育之極功可以由此而馴致,有無難者矣。蓋人之所以不能無離於道者,亦非有他,惟以喜怒哀樂之發而不能中乎其節。中節合乎道,不中節離乎道。今欲能中乎其節而無不中節之患者,將何所取則焉,而後乃可乎哉?是不難焉。方吾喜怒哀樂未發之時,吾之一心泊焉無所累,其於當喜而喜,當怒而怒,當哀而哀,當樂而樂,偏倚不可歟,過不及不可歟者,蓋嘗灼然於方寸之間而不自迷矣。此即所謂性之明而中之理也,此所謂‘天下之大本’也。人若不能内反乎吾心而得其常理,顧但隨物而遷,遂使喜怒哀樂之發不能無偏倚、過不及之病而不中乎其節。苟能覺悟於此,深知其則之不遠,當喜怒哀樂之發也,必反而求之於心,察夫向來此喜此怒此哀此樂未發之時,吾之所當輕重長短於吾心,以為行此之權度而能灼然不迷者,果亦如何?既自得之,一循而行之,則其所發者,喜焉而無不中乎當喜之節,怒焉而無不中乎當怒之節,與夫哀也、樂也,亦莫不畢中乎其節而無所乖戾,此所謂和,此所謂‘天下之達道’。夫不依乎中無以為和,不循乎大本無以為達道,此子思開示後學至明至著至懇至切之深意要指。舉天下古今,人莫不有乎此以為之本,所以謂‘天下之大本’也;通天下古今,人莫不有乎此以謂之本,所以為‘天下之達道’也;通天下古今,人皆可循乎此以為之道,所以謂‘天下之達道’也。孟〔子〕蓋亦嘗聞乎師而有得於斯,故其言曰‘無為其所不為,無欲其所不欲,如(斯)〔此〕而已矣’。‘所不為、所不欲’,即此所謂未發之中也;‘無為、無欲’,則發而得其和也;‘如(斯)〔此〕而已矣’者,謂夫天下之道無復有加於此者也。○今之所以為‘中和’之説者,其果盡合於朱子之意乎?曰:‘未也。其曰“未發,則性也,無所偏倚,故謂之中”,其曰“大本者,天命之性”;“達道者,循性之謂”者,豈有異於今之所謂乎?’曰:‘然。是固似矣,顧其所謂“未發而無所偏倚為之大本”者,非以為此所以指示性體之至著至顯而人所易見者,使夫人之於喜怒哀樂求其發而中節得夫和。以為之道者曉然知天理之素明於吾心也,蓋自如此。人苟能率此以行,尺度在是,準則在是,其於為度之方可以不迷,是乃所以為大本也。其所謂“循性而為之達道”者,非以為由其審此以為尺度準則而率之以行,故發皆中節,是乃所以為達道也云爾。方且為之説,曰“喜怒哀樂渾然在中,未感於物”,曰“程子所謂中者,在中之義”,林擇之謂“裏面底道理看得極仔細”,曰“静而無不該者,性之所以為中也,寂然不動者也;動而無不中者,情之發而得其正也,感而遂通者也。静而常覺,動而常止者,心之妙也。寂而感,感而寂者也”。凡此數説者,其於開示性體為循率之尺度準則之意,略未見其有所發明,但覺其窈冥幽默,莫可指擬,使讀者茫然無所措其思慮者,深為可疑,所以不敢求其必合。蓋之所謂“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乃贊蓍德之言。彼枯草死物無知無覺,寂然不動而已。及其扐揲而成卦,吉凶彰焉,斯豈非“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歟?之為義如是而已。乃人之心則固有不然者矣,豈可比之於無知無覺之枯草死物,而論寂感之義於方寸之間哉?兹實前聖之所不道,事理之必不然者。而先儒相沿而為此説,乃平素所未喻者。況且中和之義又豈彷彿於此,而有“寂而感、感而寂”之云耶?又其門人講問是正之言,有曰“心存而寂然時皆中,不存則木石而已”。是蓋主涵養之説,而有此幽妙之義也。下段所云“自戒懼而約之、自謹獨而精之”,以為致中和之義者,可見其根源於此也。夫以人心擬諸枯草死物,引取其義以狀性體,而乃反曰“不存則木石而已”者,甚不侔矣。假令如所云云,於霎然之頃,思慮未萌,當此之時,又豈有中不中之可分也。況心既存矣,則自是思慮安定,無所放失,又豈可曰“寂然不動而為一念未起”之義也哉?’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上既指明性之為體,使學者知有所循率以為此道,則其喜怒哀樂之發可以皆中乎節矣。大本既得,達道以行,推此以極其致,則天地亦由我以位,萬物亦自我以育。夫聖人御世,能致中和之德,其功化所被,使山川鬼神亦莫不寧,鳥獸草木咸若,其明效顯驗有至於是者矣。人之一身至渺然也,而極其形氣之和,天地之和隨而應之者如此。此皆非他,能察之於未發之前而得夫其中,循之於既發之後而無不皆和故也。○注謂:‘自戒懼而約之,以至於至静之中,無(所)〔少〕偏倚,而其守不失,則極其中而天地位矣。自謹獨而精之,以至於應物之處,無(所)〔少〕差謬,而無適不然,則極其和而萬物育矣。’又以心正為致中,氣順為致和,終之曰:‘是其一體一用雖有動静之殊,然必其體立而後用有以行,則其實亦非有兩事也。故於此合而言之,以結上文之意。’今所以不同者,何也?夫其曰‘自謹獨而精之,以至於應物之處,無(所)〔少〕差謬,〔而〕無適不然’者,則可矣。其曰‘自戒懼而約之,以至於至静之中,無(所)〔少〕偏倚,而其守不失’者,則不可。戒懼之義,蓋已論之於前矣。其所謂至静者,乃即霎然之頃,一念未起之時,則其偏倚與無偏倚,失其守與不失其守,一皆漠然而形兆未見。自心之所不能省,他人之所莫能察,不知於何而見其果無偏倚,果不失守也?不知於何而見其能極其中也。不知只此尚足以使夫天地得位,而山川、鬼神亦莫不寧耶?又以心正為致中者,亦甚可疑。夫一念未起之時,善惡俱無所眹,何以謂之‘心得其正’也?且古人‘心正’之説未嘗如此,大學以‘忿懥、恐懼、好樂、憂患’為心不得其正之故,則其所謂‘心得其正’者,亦可見矣。豈在一念未起之時可以得此乎?況其言曰‘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由此論之,向所謂‘一念未起、不睹不聞’之時,即大學之言‘心不在焉’者也。今乃以此為至静之中寂然不動之境,而欲致存養之功,以期夫位天地之效,不亦遠乎?且所謂‘天地萬物本吾一體’者,大則大矣,而抑微有不同乎?孟子所言‘萬物皆備於我’之指而似乎太認真矣。又曰‘吾之心正,則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氣順,則天地之氣亦順’者,下之説固善矣,上之説亦不能無可疑。夫所謂‘天地之心’者,非即理乎?人有逆於天而不得其正,順於天而得其正者矣。天又安有以人之逆之順之而變其自然之常,或正或不正耶?天地之氣,其逆者為彗孛、崩竭,其順者為景星、甘露、嘉禾、醴泉,皆由人事之得失而其氣之感於陰陽者有和有乖,使夫天地有位不位,萬物有育不育,而遂致其應之不同如此。若夫天地之心,則不為而不得其正,不為而始得以正。以不合於天地之心,故天討行焉;以克合於天地之心,故天命歸焉。由是則天地之心常於一,初未嘗由人而有正不正者,即可見也。今欲主‘存養’之説之故,而所云如此,殊不知人性之不待存而存,亦猶天心之不待正而正也。人惟懼率夫性之有未能,配乎命之有不得,又何待存乎此而正乎彼也哉?又曰:‘是其一體一用雖有動静之殊,然必其體立而後用有以行,則其實亦非有兩事也,故於此合而言之。’夫天下之物莫不有體有用,非用則體為虚器,非體則用無所本。體用二者,物所以終始。其事一而其功同,則體立而後用有以行,非有兩事者,詎不信然乎哉?故目視而耳聽,手持而足行。耳目手足,體也;視聽行持,用也。是體既立,是用以行。彼視聽、行持之外,耳目、手足果未有異事而殊功者矣。今乃不然,而曰‘自戒懼而約之’,‘則極其中而天地位矣’;‘自謹獨而精之’,‘則極其和而萬物育矣’。是則極其中者,自為體之事,而天地位為其功矣;極其和者,自為用之事,而萬物育為其功矣。一體一用,事二而功以分,是豈止為動静之殊而已?而乃以為其實非有兩事,彼天地萬物非實而何?舍天地萬物亦有可以謂之實者歟?夫存養、省察分為兩段工夫,其源既失,遂並與中和、位育分而兩之,一為存養之效,一為省察之效。既已如是矣,終見其不可分而兩之而遂已也,故又於此合而一之。然其合與一,亦未有以明指所以合、所以一之著驗顯實,竊恐其分者猶分而不能合,兩者猶兩而不能一,言之雖勤,而終無以改其實之爽也。
右第一章,約一書之宗旨。此下皆推説此章之義,反覆以明之。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
君子能反求乎未發之前,循而行之,故當其發而中乎節,能戒懼于隱微之間,未嘗少懈,故無須臾之離夫道。小人不能反求,不能戒懼,則其所為反之而已。○此一節言人有能中庸與不能中庸。○先儒以中和、中庸分性情德行,其失至是,朱子謂‘“中庸”之“中”,實兼中和之義’者,是矣。
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
以‘君子而時中’,能之至也;以‘小人而無忌憚’,不能之至也。所以聖益聖,愚益愚,孔子言此,其警發學者之意至深切矣。故子思引之,以反覆第一章之指也。
右第二章,明能中庸為君子,不能中庸為小人,益勉其德者業日隆,不知懼悔者惡日積。
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
無須臾之離道,則德可謂至矣。民之能之者少,其來已久,見其難也。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
行、明二字當錯。注所解説,雖其意略通,而聖人之言本自坦平易知,不應徒為此崎嶇以新其辭,而卒無益於義理之辭也。今試以此二字易置而讀之,其為義豈不坦易明白而綽有餘味,無可疑者乎?視夫向之求之心而初不能得,及讀注説,然後粗若可通,而尚似輕翳在前,不能了了然者,為當何如也?○言道之所以不明而不行,我知其故矣。智與賢常過之,愚與不肖尚不及也。由其知之、行之有過不及,所以道之不明、不行,見擇善之易而固執之難也。
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
酸醎甘苦得其平而無過不及者,味之正也。人於飲食各隨其嗜之所偏而失諸平,則是不知味之正也。不知道者,亦由是也。
子曰:‘道其不行矣夫!’
人未有不知道而能行者也。知道者鮮,則道不得行於世矣。承上文以起下文。
子曰:‘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
言人莫不自以為知,而陷禍則易,守善則難,見其不得為知也。所以陷於禍者,由其不能守善故也。
○此一簡,舊在‘斯以為乎’之下。
子曰:‘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禄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言才足以均天下國家,不為利動,不為禍怵,此三者皆天下之至難,而人或有能之者矣。至於中庸,則終不可能也。○注以‘三者亦知仁勇之事’,恐未然。人固有能知能勇而不仁者,其不仁則不得為中庸矣。亦安有仁而不得為中庸者乎?且如仲子之與之齊國而不受,彼又豈得為仁?夫子此言直舉人所難能者耳,非有他義也。○上一段應‘鮮能知味’,此一段應‘道其不行’,所以分言知行也。○此簡舊在‘服膺而弗失之矣’之下。
右第三章,皆引孔子之言,以明不能中庸之義。
子曰:‘其大知也與!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乎!’
兩端,謂過不及之端。如與人講此一事,人之言有過者、有不及者,就執其過與不及之端而用其適中之道。○朱子謂兩端‘猶云起這頭至那頭〔也〕,自極厚以至極薄,極大以至極小,極重以至極輕,於此厚薄、大小、輕重之中擇其説之是者而用之,乃所謂中’。極厚者是用極厚,極薄者是用極薄,厚薄之中是用厚薄之中。輕重、大小莫不皆然。此於擇善之方,為中之義,則信為精且密矣。而抑以釋‘執兩端,用其中’之義,或恐其未盡合。蓋所謂厚與大,固類於過;薄與少,固類於不及。然厚薄、大小者,物之差;過不及者,理之分。物誠有厚薄、大小各當其可者矣,亦未有過不及而得為善者也,此道與器之所以殊也。晦翁此言以為‘執中無權,猶執一’之義,則得矣。以為‘執兩端用中’之義,則失矣。執義理過不及之兩端而用其適中,又何患乎為子莫之中哉!夫執兩端而用中者,乃謂‘折其中於兩端’,其義甚明。若朱子所謂,則於‘執端用中’之義果何如也?此所以不免於為説之多,而終使人未能曉然也。且其所謂‘於善之中又執其端而量度’之者,尤似未安。既未合中,安得為善?擇善是擇善之中耶?抑擇其善耶?
子曰:‘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不)〔弗〕失之矣。’
則不勉而中矣,則擇善而固執者也。○注於上段則曰‘此知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於此段則曰‘此行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明也’。竊不能無惑焉。上段與此段,但語有詳略之不同耳,意豈有異乎?‘好問、好察、執其兩段’,知之事也;‘擇乎中庸,得一善’,亦知之事也。‘用其中於民’,行之事也;‘服膺而(不)〔弗〕失’,亦行之事也。於亦兼言知行,於亦兼言知行,何以見其彼獨為知,此獨為行也?
子路問强。子曰:‘南方之强與?北方之强與?抑而强與?寬柔以教,不報無道,南方之强也,君子居之。衽金革,死而不厭,北方之强也,而强者居之。’
朱子以金革為兵甲,故訓衽為席。然其以為席、兵甲者,義終未安。倪氏謂‘鎧甲被之於身’,‘故曰衽’,當從之。
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矯!中立而不倚,强哉矯!國有道,不變塞焉,强哉矯!國無道,至死不變,强哉矯!
‘和而不流’則調適,而無乖戾邪淫之失;‘中立而不倚’則公正,而無偏僻傾側之過,此即所謂中。‘有道而不變塞’,‘富貴不能淫也’;‘無道而至死不變’,‘貧賤不能移也’,此即所謂庸也。四者之所以為强,以其能不撓奪乎邪欲故也。
子曰:‘索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
索隱,則深求隱僻而失其中;行怪,則好為乖異而失其和,此其過之者也。此一段言‘中’。
君子遵道而行,半塗而廢,吾(不)〔弗〕能已矣。
半塗而廢,則有道而不能不變其塞,無道而不能至死不變,此其不及者也。已,語辭,注訓止,恐非。‘吾(不)〔弗〕能已矣’,猶云此非吾之所能,反其辭而甚言之也。弗為者,不為其道,以知而言;不能其事,以行而言也。此一段言‘庸’。
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見知而不悔,惟聖者能之。
既不為隱怪,又不能半塗而廢,所以能盡中和而不變也。此一段總結中庸。
右第四章,自‘其大知’至‘惟聖者能之’,凡四節。當通為一章,皆言‘能中庸’之義。上言之所以為中,次言顔回之所以為中,末引孔子之言,以明仲尼之所以為中。其曰‘索隱’以下,又再引孔子所言,以反覆上‘强哉矯’一段未盡之義也。朱子以自‘子路問’至‘强哉矯’為子路之事,遂有知仁勇三等之説,恐未然也。此孔子子路以中庸之道耳,豈子路能至於此?子路雖本好勇,孔子之告之者,又豈在勇也?‘和而不流、中立不倚’,有道、無道不變,皆仕以守之之事,不可謂之勇。況‘索隱行怪、半塗而廢’正為不能中和、不能不變之義,則豈得抑揚彼此,以彼而屬之子路,以此而屬之孔子乎?以一義而破以為兩義,恐未可也。且以為三達德,而又列夫子於其下,則謂總三達德乎?謂末乎?抑此書所言三達德,乃論為學用工之方,非為論人品等級而發也。使此信分為三達德等級而設,則其言三達德當先於此以起其義,不當反在絶後,而又其義漠然不相應如彼之甚也。
君子之道費而隱。
費,淺近也;隱,深遠也。費而隱者,既費而又隱也。
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
夫婦之可以與知、可以能行者,費也。聖人之亦有所不知,亦有所不能者,隱也。及其至,言自夫婦之可知可能,而推極其至也。天地之大,人猶有所憾,舉天地以明聖人之亦不免有不知、不能,蓋推究義理之極致,雖天地聖人猶不能無憾。之於仁,之於孝,亦不可謂道已盡而無復加,則所憾者可知也。然其所以為深為遠者,亦非離此淺近而自為一道,就淺近研極其道而至於是也,故曰費而隱,語大則語其遠也,語小則語其深也。大而至於‘莫能載’,小而至於‘莫能破’,乃深遠之極致,所謂隱也。道至‘莫能載、莫能破’,則宜聖人之亦有所不知、不能也。○注之釋‘費隱’,恐失本指。以費為用,以隱為體,自‘夫婦之愚’以下,至‘察乎天地’,皆以為費之義,至其隱之為義,則反推之不言之中。夫人之於言也,既發其端,必究其趣。未有先發兩端,而後之所説惟舉一端,遂不及其一者也。況此所謂費而隱者,與下之‘行遠自邇、登高自卑’正相發明,正相反復,有皭然而不可蔽者。下之遠與高,即此之隱也;下之邇與卑,即此之費也。此之所言,明君子之道初不離淺近,而極其致則其深遠有如此者。下之所言明欲致高遠者,未有不由邇卑而得之。蓋既論道之精粗,又論功之先後,其所以示學者知行之序,用力之方,可謂至明至切,則固未嘗舉其一而略其二,不説隱而只説費也。假如所云此章之意,果但在於説費,猶當略明隱之為義以竟所發之端,豈得終無一言半辭之及而遂已乎?朱子之意,以為隱者,理也。理之為體,微而不見,所以不得以言。信其然也。初豈若無發其端,即既發其端,獨不當言其微而不見,不可以言語形容之故乎?今朱子猶言隱之義,而子思之顧不得言者,何哉?理體雖微,人所共得,隨其愚智而知之有淺深耳,豈可謂理隱而不見,非知之所能及而言之所能明乎?然則大學所謂格致者,竟為何事?此章所言‘夫婦之可知、聖人之所不知’者,是指何物也?皆非謂此理乎?若不可不謂此理,則是理亦費也。所謂隱者,果安在也?○朱子此説,不止為此一章釋義之未安而已,深恐妨於講學不小。夫天生民而物有則,則者,理也。孝思親,忠思君,是其則也。推類皆然。故‘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無非所以節此理。六經之訓,羣聖之言,無非所以明此理。且如此書,亦獨非講理之言乎?今以朱子所自言者還以質之,其為格致之説,曰‘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又曰‘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又曰‘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誠使此理終有隱而莫之見者,則雖欲即物而窮之,又何從乎?其所謂已知者,將為何物?求至乎其極者,將為何物?表裏精粗之無不到者,又將為何物?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者,亦將何所明也?向所謂者果是,則此數説者未免乎其非矣。此數説者果是,則向所謂者亦不得為是矣,是安得使人而無惑乎?蓋見舟車之為舟車,然後方可以適其用而行乎水陸。為舟車者,體也;行水陸者,用也。物固未有莫識其為體之如何,而能適其用而不失焉,則得無亦水之車而陸之舟乎?且其引侯氏之説,以聖人之所不知、不能,為如問禮、問官、不得位、病博施之類,至其所自為説,則謂道之精妙若有所不知、不能,何足為聖人?夫其曰‘愚不肖之可知、可能焉,及其至,雖聖人亦有所不知、不能’。徵之以天地,斷之以‘莫能載、莫能破’,則所以贊道之妙者,其丁寧反復之意亦不可謂不明不白矣,安得云‘至是道之盡處,没緊要底事也’。夫謂‘自愚、不肖之可知、可能,推至於没緊要底事’者,不知是成何語,亦成何義也。至如侯氏之説,又甚可笑。問禮、問官,是乃聖人所以致其知也,子貢所言‘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者,正謂是也,何可以不知處之?古之賢者以學為知,後之賢者以學為不知,其亦異哉!設使聖人偶不知此,而彼郯子老子者猶能知之,則是又為愚不肖之所與知,豈可以為是即道之至,而非聖人之所能知也。若‘不得位’云者,其義尤舛。夫所謂道,非人事之宜而吾身之所當行者乎?然則道之至者,亦不外此,但其為道極至,雖以聖人亦有所不能焉耳。彼得位與不得位,實繫于天,初非人事之所為。而為道之至,可以謂夫有能行與不能行者也。以此同之於博施而為孔子之病,不亦爽乎?孟子曰‘行止非人所能’,既非人之所能,雖孔子亦奈之何哉?
云:‘鳶飛戾天,魚躍于淵。’言其上下察也。
‘鳶飛、魚躍’,乃天地發育之功;‘上下’謂天地也,察猶‘密察’之‘察’。言天地發育,至使鳶魚之微,莫不各得其所而自樂其生,其功用微密而莫得以析其端者如此。此所謂小莫能破,而大亦在此也。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此總結上文,以終費隱之義。造,作也。端,始也。察乎天地,言其道比天地為尤微密也。即猶憾之意,作始于夫婦之可知、可能,其費如此。及至而為尤微密於天地,其隱如此也。
右第五章,自第二章至上章,皆備言中庸之為義與過不及之可戒者,先立其大綱以示學者,使知所嚮背。此章則又指説道之為體有淺有深,終始不相離,所以欲學者無安於淺而忘進取,求其深而或躐越。忘進取者,愚不肖而止耳;躐越者,隱怪而止耳。
君子之道,譬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
此承上章之末‘造端夫婦’之義,而言君子為道如行遠者必先自邇,登高者必先自卑。蓋欲行與登,未有躐越邇卑而徑造高遠者,則君子之道,亦必由費而至隱也。
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湛。宜爾室家,樂爾妻孥。’
子曰:‘父母其順矣乎。’
人道之邇且卑者,無如處乎妻子之間。苟不能好合乎此,則亦無以及乎兄弟而順父母之心,又安望國與天下之得理而有位育之功乎?故必待‘妻子好合’,以至兄弟和樂,使室家宜而父母順,然後國與天下可治而平也。
右第六章,舊在下為第十五章,此章承上章,明君子為道必先自費以達於隱也。上章所以明其體,此章所以明其用,示學者以本末終始之次第以為先後也。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
遠,謂背而遠之也。人云者,凡人之常理而衆所同得,夫婦之所能知行者即是也。道之實初不背遠於衆所同得之常理,若人自以為為道而乃背遠乎?此則是行怪而已,為悖而已,不可以為道也。○注以為‘道者,率性而已,固衆人之所能知能行者’。此又恐與‘理隱莫見’云者異。注於首章既曰‘性即理也’,今謂衆人固皆能知,率性以行,則是理乃人之所共見者,何謂‘隱而莫之見’也?注似以‘遠’為‘高遠’之意,亦恐未然。
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此引以明‘道不遠人’之義。‘執柯以伐柯’,彼柯之則即在此所執之柯,其不遠而邇也若此。夫然者何?柯亦有所同之常理焉故也。乃人之伐柯者,但睨視所執之柯,不知取則於斯。夫以其近之若此,而其視之之遠,至是則蔽之甚矣。故君子之治人也,其心以為,我亦人,彼亦人,我之所能者不出凡人之常理而已,則彼之所可能者亦猶我也。於是以我而望之於彼,及彼能改其失而適得於此,則即止不復責,此所謂‘以人治人’也。○注以‘執柯伐柯’,‘猶有彼此之别,故〔伐者〕視之猶以為遠也。若以人治人,則所以為人之道,各在當人之身’,此其取義,恐非夫子所言之本意。至其所引張子之言‘以衆人望人,則易從’者,則亦近於本文之指,而與向説者固不同矣。蓋以衆人望人,則是為以此而望彼也,是以此一段之義,不可謂‘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也。故此下皆言反躬推恕之事,無非所以明夫‘柯、則’之義也。若朱子之言,世之未達其指者,將不至責人也無已乎?
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
此復明上文‘柯、則’之義,己者所執之柯也,人者所伐之柯也。‘不願、勿施’,則彼柯之則在此柯也。
君子之道四,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德〕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
此又以願人之施諸己,而己施之於人者反復上文。蓋以所求而或事或施,則彼之則即在此矣。然柯之義亦循環相仍。夫己所不願勿施之人,則己為所執之柯而人為所伐之柯;以責於人者而責之己,則人為所執之柯而己為所伐之柯。在人則恕之以己,在己則責之以人,内外終始,不遠於凡人之常情,而恕人之明,責己之切,亦未嘗不兩盡其義,此所以為中也。‘庸德、庸言’,皆父子、君臣、兄弟、朋友平日凡常之所為,則異於隱怪矣。德常病於不足,故不敢不勉;言常病於有餘,故不敢盡也。言而必顧其行,則言不敢盡矣;行而必顧其言,則行不敢不勉矣。蓋此四者是人倫之至要,而在己之所當勉。‘聖人非果不能(今)〔也〕[1]’云。然則其常渴力於此,求以盡之,而心如有所不足者,正可見矣。道之至者,未嘗不在近,豈不審矣乎?抑聖人言此,所以示人以不當徒責之人,必當深勉諸己也。
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
此結上文。正鵠者,猶所伐之柯也;身者,猶所執之柯也。‘不願勿施、所求以事’等事,皆反身之事也。未能者,失鵠之謂也。以所求乎人者而反求之於身,則得矣。此一簡,舊在‘行險以徼幸’之下。
右第七章。此章言道不外於常情之間,人人之所共明知,此愚不肖之所與,而究其至,則雖聖人亦患難能焉。其既費又隱如此,然學者苟能慥慥自勉於其平日所明之常情,必盡反身之實,則功有所至,而於聖人之所難者,忽不自知其為己憂矣。自第五章至此,又皆明中之義。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
素者,所素處也。於其所素處之地,惟盡所當行之道而不求其外。之‘職思其居’,論語‘思不出位’,皆此意也。
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
素處者是富貴,則盡乎處富貴之道;素處者是貧賤,則盡乎處貧賤之道。雖‘夷狄、患難’,亦無不隨所處而盡其道。在我者既盡,則何往而不自得焉?
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於人則無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
‘不陵、不援’,皆不求於人之事。為富貴而不驕,貧賤而安之矣。‘正己’則能素位而行,‘不求人’則能不願乎外矣。怨尤生於有所不得,‘無入而不自得’,則亦何怨何尤?
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
通結上文。君子所處雖至如患難貧賤,常安於理而順受之,其為道也固坦夷,無艱矣。若其在外者一付之天命而已。小人則反是,所行者皆傾側之事,所徼者皆適至之福也。
右第八章。此章明‘道不可離’之意。蓋上章言用力忠恕之方。苟能乎此,於道幾矣。然或不知‘居易俟命’之義,則居崇高而不能不溢,處阸窮而不能不悶,喪其德而失其守者有之矣。此正第四章所謂‘遵道而行,半塗而廢’者,故子思特發此,以再闡夫子有道、無道不變之旨也。
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
鬼神即陰陽之化之往來屈伸者,其為德至誠不息,故曰盛。所謂‘惟天之命,於穆不已’者是也。
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
無聲臭,故視聽而不可見聞。‘於穆不已’,故‘體物而不可遺’。體物者,物必得此而成其體也。
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視聽之所不及也,而使人致其恭恪而承事之如此。其心焉,若在上,若在左右,此蓋至誠昭著之實驗于物者也。
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
此引,又明人之不可不誠。詩意謂雖極誠意以享神,尚恐此誠之或未至焉,而神不降歆,則神之必格,果不可度知矣,況可以不誠將之乎?蓋天不誠,造化息;人不誠,無以行。事神而神不格,處父子、君臣、兄弟、朋友而皆無物焉,其何以行之哉?
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揜如此夫。
天運於上,心存於内,皆微而不見矣。然其著驗之實明顯如此,則足見誠之有不可揜矣。
右第九章。此章專言誠,所以承上章明夫‘道不可離’也,亦猶首章慎獨之意。鬼神之為物,非視聽所及,而其德之著明盛大如此者,以‘誠之不可揜’故也。人又豈可以不睹不聞而不慎其獨乎?上云‘莫顯乎微’,故此曰‘微之顯’,如此所以反覆而證實之也。自第五章至此,蓋極論以明首章所言之旨,讀者不可不詳究而深察。夫然後方有以知子思所以開視後學至明至切、至勤至懇者,正在於此,而為一篇之要,不迷乎其用力之方矣。○注以為此費隱之義,而所云云,終未有洞然無疑者。
子曰:‘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廟饗之,子孫保之。’
之所以為大孝者,其事如此。
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壽。
又言天道佑善之驗,以明之所以為天子,有四海,得聖人之名,而享百歲之壽也。
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故栽者培之,傾者覆之。
又假栽培、傾覆之理,以明得道者之為天所佑,失道者之為天所絶也。
曰:‘嘉樂君子,憲憲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故大德者必受命。
此兩段,因上文栽培之義,再明之所以受報至此,乃天道自然之常。
右第十章。言有中和之德,致位育之功,而天保佑之。夫之為德,可謂至矣,而究其實,則本諸孝而已。由是見君子之道未嘗不由於近也。下章武王周公之事亦然。
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為父,以武王為子,父作之,子述之。’
此言文王之所以無憂,以發下武王之事。
武王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廟饗之,子孫保之。
此言武王之所以為孝,而天之所祐亦同於也。顯名,賢聖之名,猶所謂德為聖人。
武王末受命,周公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
此言周公之所以為孝,‘祭以士、祭以大夫’,皆從子,則亦猶之以天子之禮而祀其先公也,故曰達。
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
此又引夫子之言,以結上文兩節之義。
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言此以明武王周公皆善於繼志述事如此,為天下之通孝也。
春秋脩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
此一節言脩宗廟,飭器具,物之大要。
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
此一節言祭祀之禮,節目之大概,而述其所以然。
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此一節明祭祀之義。先王所以報本追遠者如此,無非繼志、述事之實,而為孝之至也。
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此總結上三節,因言宗廟之禮,並及郊社。知事人則可以知事天,事人、事天能盡其道,其於治國又何難乎?況‘昭穆、貴賤、賢不肖、長幼’無不各得其序,而恩足以體下,則治國之道已備矣。
右第十一章。言武王周公亦有中庸之德,功與齊。然其稱中庸之德皆以孝言者,中庸為德,莫近於孝,亦莫盛於孝故也。
哀公問政。子曰:‘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
其人,謂賢人。
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蘆也。
賢人之為政也,其化民甚速,亦猶地有所樹,速於發生。然地之所生,又莫如蒲蘆之速,而政化如之,則其速可見矣。盧與蘆同。
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脩身以道,脩道以仁。
‘為政在人’,以人存而後政乃舉故也;‘取人以身’,猶下文所云‘反身而誠’,然後順乎親而信乎朋友,君臣上下其道同也。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
為人君者既盡脩身之實,而又能尊賢,則賢人悦服而樂為之用矣。亦何患乎政之不舉也。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
上文既言為君而取人之則,此又繼言為臣而見取於君之方,明夫君臣上下皆能如此,然後始可以有為也。蓋為人臣者雖有澤民之志,苟無以見知於上而被其用,則亦終不可以得行其政而治其民。是以治民必待獲乎上,然獲乎上又必待吾行之有以見信於朋友;吾行之見信於朋友,又必待吾行之有以順愜乎親心;吾行之能順愜乎親心,又必待在己者真實而無妄;欲在己者之真實無妄,又必待察夫事物之理而致吾心之知,灼然不迷乎善而後可也。上文言脩身,此言誠身。上以親親為脩身之本,此以誠身為順親之本。蓋脩身必先親親者,道之要也;順親必待誠身者,功之序也。亦猶大學之誠意先於脩身也。然獲乎上必待順乎親而信乎朋友,則與取人以身者,必以親親為本者,其義未嘗不同也。○此一段舊脱在九經之下,屬于‘道前定則不窮’之下,只起首十四字,因在此而與在後者為語複,故説者反以此為誤。蓋失於不能致詳,但見此文不全而彼則文全,遂認之如此耳。讀者徐究前後意義脈絡,亦當自知應在此為是,而彼乃誤耳。抑此書簡編脱誤,前後换易,上下錯亂,固非一二,而先後未嘗致疑,率皆就而為之説,此其義之所以卒不能明也。
故君子不可以不脩身,思脩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此總結上三段,言為君、為臣必皆先脩其身,而後方可以有為。不然則上無以取人,下無以獲乎上,而其政息矣。故凡欲有為者,無貴賤,莫不以脩身為急,而其本則又皆在於事親。然苟不知人所以為人之理,則亦無以事其親。而理本出於天,故曰‘不可以不知人、不知天’,此所謂人,與‘仁者人也’之‘人’,正相發,恐非指賢者也。
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困知者,學而未得,積思勞精,困敝其智慮,而後乃知之也。承上文知人知天言,於此理其知之有三等,及其行之於身者亦有三等。然知行既到之後,則困知同生知,强行類安行,此三者,亦無高下等級之可分也。○此段舊在下段之後,蓋錯簡。先儒於此段之義分為知仁勇。朱子有以分以等之説,終涉牽强,未知如何耳。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者一也。
知以明夫善惡,仁以為善,勇以去惡。人之為道,不外此三者。脩此五者,三德而已,而其歸猶在於行之以誠,盡乎是則盡道矣。
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
近之為言合也。古人常不欲質言,故凡事之合於是者多矣。‘近’如‘恭近禮、信近義、正顔色近信’之類,皆是也。蓋好學為知,力行為仁,知恥為勇,聖人於斯亦不欲質言,故云。然非以此三者為未及乎知仁勇,而直但近似之而已也。今兩先生所言如此,竊不能無惑,如不深求指意所屬,而惟以言而已,則彼巧言令色之人,容有仁者時居其間耶?且學不厭,知也。此古人已有成言。聖門諸子不以夫子之言為謙之太過,而直以為為聖之實,則好學之,不但為近似於知而有未及焉者,詎不信乎?其為仁為勇,亦可推此而見之矣。故三德之要,莫大於此三者,聖人提而示之,欲使學者知先務之所當急也。以是下文即曰‘知斯三者,則知所以脩身、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然則孔子之意,未嘗謂此三者之外更有三德者,不翅明甚,而中和、位育皆在於是矣。注又以‘三知為知,三行為仁,則此三近者,勇之次也’,尤為可疑。謂夫‘好學’之在於‘學知、困知’之外者,甚不愜於義。然以‘好學’為‘雖學而未及乎知’,猶未為無説。其以‘力行’為在‘利行、勉行’之外者,亦有何説也?至於‘勇次’之云,無乃為太涉於鑿乎?聖人分明分三德,而混而謂之‘勇之次’,抑何義歟?且既曰達德是人所同得,而今又言‘未及乎達德’,既以同得者而亦有未及也歟?
知斯三者,則知所以脩身;知所以脩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
知仁勇三者,脩身之道盡備。苟能知此,則即知所以脩身。其治人治國,又皆是脩身之推。自此以上,皆言脩身之道,下方言為政之法。注云:‘斯三者,指“三近”而言。’然則其所以行達道者,非此‘三近’而何?嚮所謂達德者,果安在乎?彼不足以脩身治人,而必待此未及之‘三近’乎?是未可知也。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脩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羣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
此言為政之法。九經者,政之本末也。取人以身,故脩身居先,而尊賢次之。‘親親’以下,則政舉之義始備矣。此言親親,與上所言親親微不同,上為事親親而言,此為待諸父昆弟而言也。
脩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體羣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
不惑,臨事而不昧於可否;不眩,謂聽言而不奪於是非;報禮重,所謂‘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者也。注以‘四方歸’為‘天下之旅〔皆悦而〕願出其塗’。柔遠人,固所以待賓旅之厚。若四方歸之,則恐不但為‘願出其塗’而已。○尊賢,則得聞先王之道,故其效為不惑;敬大臣,則能守舊章,故其效為不眩也。
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脩身也;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尊其位,重其禄,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官盛任使,所以勸大臣也;忠信重禄,所以勸士也;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日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繼絶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
‘齊明盛服’,論語所謂‘不莊以莅之,則民不敬’是也。‘非禮不動’,其所謂‘動之不以禮,未善’是也。上既言脩身之方,故此特備其未盡之義也。讒亂聽,色溺心,貨損志,絶此三者,而又能貴德,亦見在己者善而後賢者樂為之用也。‘同其好惡’,所謂休戚是同者。忠信,則能使之以禮矣;重禄,則能使好于家矣。時使,所以抒其力;薄斂,所以裕其財。省者,察其勤惰也;試者,考其巧拙也。稱事者,視其業之精粗,功之難易,以上下其食也。送者,有以資之也;迎者,有以勞之也。嘉,所以進之;矜,所以容之。繼絶世謂立其嗣屬,舉廢國謂還其疆土。厚往薄來,報之重而取之輕也。此九者,治天下國家之大法備矣,而其未嘗遠人以為道者亦可以見之矣。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
上亦曰‘所以行之者一’,此亦曰‘所以行之者一’,見為德也、為道也、為經也一,皆待誠而後方行。苟無此一誠,三者盡僞而終不可得行矣。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承上文,言‘所以行之者一’,而遂明誠之為義有此二等。蓋上文言‘所以行之者一’,凡再而至此,始明前所以不言將有待乎此也。‘不勉而中’,所發皆中也;‘不思而得’,所存皆善也。不能皆善,故必待乎擇;不能皆中,故必待乎執。○‘凡事豫則立’,‘在下位不獲乎上’兩簡,舊皆錯在前段之下,此段之上。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跲,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
此又因上文‘擇善固執’而將言為學之不可不早以豫,故先發此義也。四者皆必待學而講之之早,然後能有以定於前而無跲困疚窮之患也。○注謂‘凡事皆欲先立乎誠’,似欠仔細,讀者詳味本文,當自見也。蓋前定者,是講求道理見得如此,為是豫定於心,擬施乎言行事物之際者也。言此所以發下文‘學問思辨行’之不可不致功之義,恐未可以‘先立乎誠’一語但概之而已也。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學不博,則無以會其要;問不審,則無以致其精。思之不慎,則易為私蔽;辨之不明,則易為私惑。學與問求諸人,思與辨求諸己。内外交致其功,所以擇善者至矣。然而行之苟不篤,是誠有所未至而善不為吾得矣。
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不)〔得弗〕措也;有(不)〔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不)〔弗〕行,行之弗篤(不)〔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此與前段皆言誠之之事,而反覆以致懇懇之意,其示學者至深切矣。○注以上段為‘學知、利行’,此為‘困知、勉行’,今未見其為然也。
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强。
言能致擇善固執之功如此,則雖昏愚必期於明,雖柔懦必期於强。誠之之效可見於此,而其終卒與誠者無間也。
右第十二章,記孔子之言,以明其繼三聖而極中庸之德。蓋一章首尾洞達貫徹,聖門論學之詳而且備,惟獨此耳。大學之書知有所本,當相與為表裏。讀此書者,尤不可不盡心於是也。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自誠明,謂‘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其得於性者純實如此,故凡於事物之理不待思與學而皆洞然無疑也。自明誠,謂‘擇善而固執之’。理苟得明於心而能灼然不惑,則其執之自不覺其至於固而不捨也。教者謂學也。誠明卒皆兩盡,則其究一而已矣。此一段發下文兩段之義。
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盡性,謂性之所得無不盡也。人與我性皆同,既盡吾之性,則其教之所被,亦可使人而莫不盡其性之所得。物之與人其性雖異,而其理則有可推者。吾心既明乎理,亦可推類,以知使夫動植之物亦莫不各盡其性之所得。夫天地所以化育羣生者,使各得盡其性而已。而今亦能之,則是有以贊其功而與天地為一也。○注謂‘人物之性,亦我之性’,人性固無彼我之殊,若物之性安得同於人?以孟子所言觀之,亦明其不然。孟子曰:‘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又曰:‘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又曰:‘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嗜皆從易牙’。然則惟其類同,而後其性相似也。類不同者,性亦異。人與物本不同類,今曰‘物之性,亦我之性’,得無不可矣乎?且孟子犬馬之類,朱子嘗以為‘告子自知其説之非而不能對’。今之所云,獨不憚其與彼説近者,何也?竊窺其所以然矣,其為‘人牛異性’之説,曰‘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然‘以理言之,則仁義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而全哉’。凡此所云者,實異於孟子本謂同類者性相似,不同類者性亦異,故其言犬性之異於牛,亦如牛性之異於人,則人與牛以不同類而性異,牛與犬以亦不同類而性復異者可見。且其所為‘類同’之説,指事切理,不翅明白。今乃曰‘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即此物性亦我性之謂,而異乎孟子所謂不同類,其性殊之指矣。若其人物稍異之别,謂但在五性之全與不全,夫人則果以全得而為人矣,彼物者舉皆不全也。同是不全,則是自人以外,萬物之性莫不皆同也。此猶足為犬牛不同性之説乎?且謂人與物同有是性,而性為五常之德,則其以為有全不全者,不過曰氣稟之異耳。若氣稟之異,則先儒雖於人亦未嘗不云云,是以有‘氣質之性’之説。人之愚智惟曰分於氣質,人物通塞亦曰分於氣質,而所賦於性者又未嘗不同,則人物之所以異者竟安在哉?
其次致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惟天下至誠為能化。
致曲者,致其委曲也。言雖不能盡性,能隨事而□致其委曲以求實其德,至於事事皆實,則方為有誠。而誠之形于外者愈著愈明,其效至於能使天下感動變化,可以參天地之化矣。○動則為動其心,變則為變其意,化則為化而新矣。‘化則有不知其所以然’云者,恐過於求之之深也。至誠則能盡其誠,化則能盡人物之性。○朱子謂:‘變,則已改其〔舊〕俗,〔然〕尚有痕(迹)〔瑕〕在;化,則都消化,無復痕迹。’[2]恐此不當言有痕迹、無痕迹,上言至誠能贊化育,此所言只明致曲者其卒亦復能至於化育。‘羣生’同於‘至誠’,故結之曰‘惟天下至誠為能化’。中間所言,敍其致此之效而已,非論迹之有無也。又謂:‘孟子明則動矣,未變也;顔子動則變矣,未化也。’此與前説又似不同,尤可疑。曰動、曰變、曰化,豈言自身進道階級也?
右第十三章承上章所言‘誠者,天道;誠之者,人道’之意,各明其致。而及其卒也,人道之至,合乎天道也。論誠始詳於此,下皆一義而反覆之。
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見乎蓍龜,動乎四體。禍福將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誠如神。
至誠,謂善惡之實,此言人善惡之實形著于外,終不可掩。故善之將興,其符為禎祥;不善之將亡,其符為妖孽。禎祥、妖孽至‘見乎蓍龜,動乎四體’,以先為禍福之兆,人莫不前見而知之,亦猶第七章‘誠之不可揜如此夫’之義,如神言其發動符驗之不差,殆亦不神之神乎?○注謂‘惟至誠’之人為‘能有以察其幾’,恐未然。
右第十四章,明誠之所著,善惡皆不可掩。
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
言誠者所以自成己之實德,道者所以自行己之所當行。行皆非有求乎外也。
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
言君子雖務自成己德而無求乎外,然凡物亦莫不皆有當然之實而為其終始。若失其當然之實,則是無其物也。故君子之處物也,亦必以誠為貴,所以求盡乎其實也。
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
總結上兩段之意,言成己成物,皆非誠不能,故君子不徒成己之以此而已,又以之成物。曰仁,曰知,莫非為吾性之所得也。‘合内外之道’,言内以成己,外以成物,合為一道也。時措者,時乎己,時乎物,度其宜而行之也。
故至誠無息。
德至實者,無斯須之息。息則不誠,誠則不息矣。
不息則久,久則徵。
由其不息,所以能久。内誠於己者,能積久而不懈,則外必有以徵於物。
徵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
既能積久以徵,則其及物者益悠遠,而為薄厚,為高明,此誠之至而德之盛也。
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
形容至誠盛德以發下文之意,物以久而成悠,則所及者遠而成之衆也。
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
積之久而徵之遠,至如上所言,則其德可以配合乎天地。天地所以覆載萬物,化育羣生者,不過能積久悠遠而已。能使物生生不已,所以無疆也。
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
如此,言至誠之德能配天地者至於如此也。‘不見而章’,言不見其動作有為之迹,而其功效章著也。由其‘不動而變,無為而成’,所以能‘不見而章’也。○注謂‘不見而章’,言配地;‘不動而變’,言配天;‘無為而成’,言無疆。所分屬未見必當,若以‘不動’為‘配地’,‘無為’為‘配天’,亦豈不可也?
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
言天地之所以能生成萬物,由其有不貳之誠而已。自此以下,明天地之德,以起末段,而卒上文所言之意也。
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復引上文所言,以明天地之功用,向所謂配者即此而可見矣。
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無窮也,日月星辰繫焉,萬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廣厚,載華嶽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萬物載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廣大,草木生之,禽獸居之,寶藏興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測,黿鼉、蛟龍、魚鼈生焉,貨財殖焉。
言四者皆有積累不息之功,由小致大,從微及著,至於覆載萬物,興殖貨寶,其盛如此,君子所以貴乎誠也。○注謂:‘天地山川〔實〕非由積累而〔後〕大,讀者不以辭害意可也。’愚以為氣之積為天,土之積為地,石之積為山嶽,水之積為河海。天地山川恐不可謂不由積累而得,非必待日增月益而後方可謂積累也。
云:‘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蓋曰文王之所以為文也,純亦不已。
此承上文言天既有此不息之誠,聖人之誠亦不息,其可以配合乎天者,為此故也。‘純亦不已’,言文王之純亦猶天之不已也。蓋‘純’與‘不已’,言雖異而理則同。曰純,則見其有不已之功,固未有能純矣,顧獨病於不能不已者。程子言‘文王純於天道亦不已’,恐未愜。
右第十五章,此章凡三節:首言成己成物必待乎誠。中言誠之效,極其至可以配天地。終言天地所以誠積累不息致其功用之盛如此,而聖人之德有以配之,則亦不過曰誠之至而已。一反一覆,丁寧視人之意可謂深矣。
大哉聖人之道!
承上章言文王之德而發此,以起下文。
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于天。
‘峻極于天’,其高極天也,極天則配天矣。‘發育萬物’者,天地之德,而聖人之道能至是,亦何異於天哉?
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禮儀,言禮之大。威儀,言禮之小。
待其人而後行。
其人,謂有至誠之德者。蓋禮之大小,躬踐行之,無一事一物之或未盡焉,必其人有至誠之德,然後能之。聖人所以‘發育萬物,峻極于天’者,非能盡乎此禮無以也。論語言‘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此正相發也。
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至德,至誠之德。至道,‘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是也。○注以‘發育萬物’為道之至大,‘禮儀、威儀’為道之至小,而此段為結上兩節之意。苟如此,中庸之言何為不贊其小而贊其大也?‘優優’之云,實所以形容其盛,殆異乎注所謂矣。況此一段又正為發明待其人而行之義,則不容如此説亦審矣。
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
此十者,皆所積累以實其至誠之德者。終之以崇禮,即所以更致前意也。尊德性,率性之謂。道問學,脩道之謂。一為行,一為知。‘致廣大、盡精微、温故知新’,致知之事也。‘極高明、道中庸、敦厚崇禮’,謹行之事也。蓋為學之功,知與行不可偏廢,行之必待乎知,知之必欲其行。然其致知也,既致廣大而又必盡精微,温故而又必知新。其謹行也,既極高明而又必道中庸,敦厚而又必崇禮。厚者,忠恕是也。如是則知之精粗深淺無不到,而行之内外本末無不全,其德所以發育萬物而峻極于天者,皆由此致之也。○注謂:‘尊德性,所以存心而極乎道體之大。道問學,所以致知而盡乎道體之細也。’此章所釋,分小大如此者,意蓋取‘費隱’章内‘語大、語小’之義,而卒歸之於存養省察,分之為二端也。尊德性謂為存心者,固已可疑。至其大小之辨而分屬之者,尤為可疑。夫存心亦有大小,致知亦有大小,此固理之甚明而易見者也,何可謂一大一小而偏分之也?試就此所云而論,不以一毫之私而自蔽自累者,何以獨見其必為大?不使有毫釐之差者,又何以獨見其必為小也?言毫私與毫差,則其小同也;言無毫私者為大,則無毫差者亦為大也。欲以異之,不已難乎?且所已知、所已能之所以為大,所未知、所未能之所以為小者,亦有説乎?其無説乎?不可知也。‘新’之為所未知,是則然矣。‘厚’之為所已能,則當有何證也?又不可知也。
惟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
大經者,禮是也。大本者,大經是也。經綸大經以立大本,此天地化育之所待而成其功者,故曰知化育。能如此者,必其知無不至,而行無不全。如上文所言,又安有偏倚之德哉?此一段結章首‘發育萬物,峻極于天’之意,舊在下,而居‘肫肫其仁’之上。
右第十六章,承上章言聖人所以配天者,皆由至誠積累之功,以致中和之德而得之也。
王天下有三重焉。
王者所守以為重者有三,下文所言曰禮、曰度、曰文是也。此一簡,舊在下,與‘其寡過矣乎’合為一段,今别之。
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
車同軌,度也。書同文,文也。行同倫,禮也。此一簡,舊在下簡之後。
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
為下者不得擅上之重故也。此簡舊在上。
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
‘無其德不敢’者,不虚行故也;‘無其位不敢’者,不擅重故也。言此所以結上文而起下。
子曰:‘吾説禮,不足徵也;吾學禮,有宋存焉;吾學禮,今用之,吾從。’
此引孔子之言,以明‘有其德而無其位不敢作禮樂’之意。
其寡過矣乎?
此五字,舊屬‘王天下有三重焉’之下,在此而文義不屬,注因而為之説。蓋此上本有闕文,此特其結語,由上文既逸,而‘王天下有三重’一段又脱誤在此,故後人遂連讀之,合為一段而不覺其謬也。然詳此一句與下‘在彼無惡,在此無射’義同,亦‘無位而不敢作禮樂’之意爾。而既逸其上,不知果當何屬。或本在‘吾從’之下,而‘王天下有三重’一句脱誤插入,離隔上下,使後人遂失其實,亦不可知也。
上焉者雖善無徵,無徵不信,不信民(不)〔弗〕從;下焉者雖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不)從。
此承上文以釋孔子所以不敢之意。上如,而患於無徵;下如孔子,而患於不尊,是以聖人雖通三代之禮,達損益之宜,不得當其時而有其位,無所可施之也。
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徵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謬)〔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
君子,謂有聖人之德如孔子者。本諸身,有至誠之德以為之本也。曰徵,曰考,曰建,曰質,曰俟,皆所以見至誠之實。當時而有位則徵諸庶民,不當時而無位則以俟百世也。
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知人也。
知天知人,知天人之道也。○注於此竟不得不如此説,足見向説之有所差也。
是故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行而世為天下法,言而世為天下則。遠之則有望,近之則不厭。
自脩諸身者而言曰動,自施諸事者而言曰行。世,謂世世也。望,怨望也。遠之有望,如所謂‘東面而征,西夷怨’也。○注以‘動’為‘兼言行’,恐非。下言‘言行動’者再可見。
曰:‘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庶幾夙夜,以永終譽。’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譽於天下者也。
以起下文之意,由其有夙夜不懈之德,所以能有譽於天下也。
是故居上不驕,為下不倍,國有道其言足以興,國無道其默足以容。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其此之謂歟?
此以‘為下不倍、其默足容’,申結‘不敢作禮樂’之意。
子曰:‘愚而好自用,賤而好自專,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災及其身者也。’
此引孔子之言,用為輒於其所不敢而妄僭焉,不能素位而行,昧於保身之道者之戒,反覆前意,其指深矣。古之道,如之禮是也。
右第十七章,承上章言禮必待人而行,又明雖有此德,而苟不得乎其位,不敢妄有所作為以災其身。亦第八章‘素其位’之意。蓋每極論中庸之德,又必以此而終其義者,示夫不如此則雖有可稱之行,適足以犯害招患而已,於中庸則遠矣。
仲尼祖述,憲章,上律天時,下襲水土。
祖,謂宗主其道。述,如‘善述’之‘述’。憲章,以為典則法度也。律者,奉其令而行之。襲者,因其利而用之。
辟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譬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
此言仲尼之德其合乎天地者如此,亦由至誠故耳。
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之所以為大也。
此言天地之道,以明仲尼之德之大,萬物之並育而不相害,由道之並行而不相悖故也。飛者遂其生養,而不害於走者之生養;動者遂其生養,而不害於植者之生養。有以見乎道之行於彼者未嘗悖於此,行於此者未嘗悖於彼也。小德之川流,一物之得其所也;大德之敦化,萬物之並育也。四時錯行,日月代明,無非敦化之事也。
右第十八章、十五章先言天地之道,終以文王之德。此章先述孔子之德,終以天地之道,反覆前後以致其意,皆所以明聖人至誠不息,與天地合其德也。
惟天下至聖,為能聰明睿知,足以有臨也;寬裕温柔,足以有容也;發强剛毅,足以有執也;齊莊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
文者,物其采也。理者,條其分也。致曲曰密,見微曰察。○注謂‘下四者乃仁義禮智之德’。今未見其必然。如‘發强剛毅’為義,即以論語‘强毅近仁、仁以守之’等語觀之,恐不免有異同,況‘聰明睿知’又皆為智之德,若無最下一句,又將移之,不知其可乎?
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
肫肫,誠信篤實之貌。言聖人既備有上五德,而又能誠信篤實,淵深廣大如此也。○此一簡舊在下。
溥博淵泉,而時出之。
承上文言其積之大,蓄之深,時出而施於事為。
溥博如天,淵泉如淵。見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説。見,舊音現,恐非。
言其大則如天,深則如淵。若上文所云,故民於其時出而著于動作云為者,莫不嚴敬之,信嚮之,悦服之。凡此皆非有至誠之實不能也。
是以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墜)〔隊〕;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故曰配天。
敬故尊之,信服故親之。聖人之德所漸被者如此其廣大,乃其所以與天合也。
苟不固聰明聖知達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言此實中庸之極致,功德之並著,無復以加也。苟非聖人,亦何足以及乎?此而有以知之也。
右第十九章,自十三章至此,皆明‘中和、位育’之義,以終首章之説,中庸之道盡於是矣。意此本為卒章,而下章則乃簡編之脱誤者耳。
曰‘衣錦尚絅’,惡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君子之道:淡而不厭,簡而文,温而理,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可與入德矣。
此言君子之道,厚其本於内,而薄其末於外。‘衣錦尚絅’,在内者厚而在外者薄也。外薄内厚,則初雖闇然,終乃日章;内薄外厚,則初雖的然,終乃日亡。此君子小人之所由分也。‘淡而不厭’,言淡而有味也。‘簡而文’,行簡而有法也。‘温而理’,貌温而不惰也。遠為外而近為内,風為末而自為本,微又是在内之本,顯則在外之末也。睹外而求内,遡末而探本,則既可以知夫‘闇然、(灼)〔的〕然’者於己所存之實,得其尊己之實,則又可以推驗其‘日章、日亡’之微。苟能知乎此,可以與之入德矣,此又明誠僞之分。君子之謙虚以存誠於内,小人之矜伐以肆僞於外故也。
云:‘潛雖伏矣,亦孔之昭!’故君子内省不疚,無惡於志。君子之所不可及者,其惟人之所不見乎。
此承上文,復明微顯之義。君子雖於人之所不見,而猶必誠必謹如此,此所以不可及也。
云:‘相在爾室,尚不愧于屋漏。’故君子不動而敬,不言而信。
‘屋漏’,注‘室西北隅’,是深密之地。謂‘當室之白’。孫炎以為‘日光所漏入’也。詩之意,蓋言見爾之在居室,雖至處屋漏深密之地,為人之所不見,而凡其所為尚不愧怍乎天日。子思引之,以明上文君子之所不可及者,惟人所不見之義,此正所謂‘内省不疚,(而)無惡於志’者也。自治如此,則其能謹獨可見矣。‘不動而敬,不言而信’,乃謹獨之效。平日所為能無所愧怍於天,此其充實於内者可謂厚矣,故其發於外有不待言動而人自敬信之也。○上文所言‘其惟人之所不見’,豈異夫首章之‘不睹、不聞’,而注以此有一人字,不可以易其義,不得不以為慎獨之義而歸之于省察,更以此段為戒懼之義而歸之于存養。竊所深惑。果不審在其室而處屋漏,此非謂幽獨得肆之地乎?此非謂人之所不見乎?尚不愧乎此時者,亦非謂‘内省不疚,無惡於志’乎?上下文意義所以異者在於何處,觀‘尚不愧屋漏’一語,其意深切,不翅耳提,尤恐不可以忽之也。夫以‘處屋漏’為‘耳目無所接’,取義已僻,若以為無愧於己所不聞睹,是愈難為解,此當是何語何意?且雖屋漏之密,豈可遽斷以無一事,豈能又禁其思慮之起乎?信乎其無一事之萌,無一念之起也,所謂愧怍者何由而有,乃令詩人稱意如此乎?此愚蔽之所以終不敢謂然也。
曰:‘奏假無言,時靡有争。’是故君子不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鈇鉞。
以明上文所言‘不言而民信之’之意,言由其所以惑人者不以言,故人無有争競而不平者也。自此以下三節,皆言至誠所以化民之實。
曰:‘不顯惟德!百辟其刑之。’是故君子篤恭而天下平。
以明上文所言‘不動而民敬之’之意。言君子所存乎身者,能使百辟視之以為法則而不敢慢,其德豈不彰見乎?‘篤恭’云者,明其不見有所動作也,民皆敬而百辟刑之,則天下自平矣。○注以‘不顯為幽深玄遠之義’,謂‘天子有不顯之德’,恐未然。信若此,下文‘予懷明德’又何以解説也?於彼乃云‘上文所謂不顯之德〔者〕,正以其不大聲與色’,‘不大聲與色’如為‘不顯之德’,何乃反云‘予懷明德’也?前既不得謂之顯,則後之謂明者獨無異乎?後之謂明者既不可易,則前之所云又豈宜强拗其義以為是‘不顯’之義哉?推究引之意,本不在斷章之例,據此書前後所見‘顯’字之義,亦無此類,可知注有失也。
云:‘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子曰:‘聲色之於以化民,末也。’
云‘德輶如毛’,毛猶有倫。‘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
此又引孔子之辭以總結上兩節,以明‘不動、不言而民敬信之’之義。夫子蓋深贊此詩之言,謂上之所以化下,惟其實德在内。若但以聲色之外臨其民,而欲民之從己也,則民必不從。故如此者,其於化民之道亦為下矣。子思又再引以申夫子所言之旨,謂烝民所稱,雖以狀言德之細密,然彼毛者尚有形色之可指論,未足喻不用聲色之極致,必若文王之詩所稱,然後乃為德之至,而得其意也。亦猶論語‘天何言哉’之意也。○注以‘不大聲色’,為但不大而已,‘則猶有聲色者存,是未足以形容不(言)〔顯〕之妙’。不若‘“無聲無臭”,然後乃為不顯之至耳’。此於義雖若無大害,而未免失本指。‘不大聲以色’,固謂夫不以聲色也。又豈是不得無聲色之用而僅能不大而已也?試反覆詩意與夫子所言,即可知也。若必至如此,終歸於不誠而已。向所謂明德者,果何在乎?其曰‘引之以明上文’,所謂‘不顯之德〔者〕,正以其不大聲與色’者,又竟何所屬也?且以‘不大’為‘不大而已’之義,則所謂‘不顯’者,亦豈不可為不顯而已之義哉?‘不大’與‘不顯’,又豈有以異者,而輒分别之若此耶?
右第二十章,明誠於中者必著乎外之意,以畢首章‘慎獨’之説。○竊謂此章本當在第九章之後,第十章之前,與九章所言‘微顯’之義自以類從。此特簡脱失次,偶在此耳。朱子以為‘復自下學謹獨之事推言,以馴致于篤恭而天下平’,蓋舉一篇之要而約言之。今未見謹獨但可為下學之事,此章所言亦未見其自下推上之意,雖以其云‘可與入德’者謂此是下學,然其下五節所言皆但反覆章首‘闇然日章’之義。雖至‘無聲無臭’,亦止此而已。夫‘可與入德’云者,特開示後人要知此意之辭,豈有他乎?且謹獨誠為中庸之要旨,而若謂此章是舉一篇而約言之,又恐其未可也。然所以因舊而不敢輒正之者,為此一章首尾皆完,讀者尚可就求其義,不害為得。不與諸所正者,為一二簡顛倒錯亂,既闕於此,又妨於彼,使人眩瞀,遂失一章之義,用致一書旨意不明者,此故也。於此庶有以恕向之出於不得已,非樂為此以取僭妄之罪也。

乙巳 鄭氣翁為余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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