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唐代诗词语词典故词典︱凡例 凡例 一、本词典是为诠释唐及五代诗词中的语词、典故而编写的,供具有中等文化水平的读者查阅使用。 二、词条分两部分,即语词部分和典故部分,均依汉语拼音顺序排列。同音者,依笔画排列,少者列前;笔画又同者,依、—丨丿排列。 三、所收语词、典故均采自唐五代诗词。语词义以唐五代时所见的意义为主,与今义相同的词义或义项则从略或不收。 四、每个词条先用汉语拼音注音,然后给出释义,再引例句,例句一般两至三条。多义者,分列义项。典故部分,分为正条和副条,正条在释义后给出典源出处,典源力求最早。同一典故的不同形式,另外出条,为副条。副条释义和典源参见正条,用“见××”形式,出条主要考虑首字不同的变化形式。五、语词部分与典故部分在释义上各有分工,典故条主要诠释该典故的整体意义和用法,一般不释语词义,因之在所出词条上小有交叉。 六、注音一般依据普通话语音,个别的酌采古音。典故条所引典源中生僻字也适当注音。 七、字形使用规范简化字,可以类推简化的一律类推简化。 八、本词典所引例句的用书采用以下各种:《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本)、《全唐诗外编》(中华书局1982年本)、《全唐五代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本)及唐人别集如《李太白全集》、《杜诗详注》等,不一一列出。 九、正文后附有词条的笔画索引,以供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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