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农工商集团的形成1979—1996年
这一时期是上海农垦系统改革发展阶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政策给上海农垦的发展带来了生机。1979年, 上海农垦系统全面推行财务大包干的办法; 同时, 由于国家实行了职工“顶替”政策, 农场大批知青返城, 农垦职工人数锐减, 农场劳动生产率提高, 一举摘掉了亏损帽子。1980年5月, 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上海市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与上海市农场管理局实行“一套机构, 两块牌子”。1985年, 家庭农场和合作型小农场得到推广, 有的农场由农机站(队) 实行机农合一的承包经营体制。以后几年, 农场兴办了一批工农联营企业, 并开始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87年, 农垦系统总人口18万人, 其中职工13万人, 比1978年职工数减少58%; 工农业总产值13.6亿元 (1980年不变价), 比1978年增长1.7倍, 其中农业总产值1.2亿元, 工业总产值12.4亿元, 分别比1978年增长45%和近2倍。国民生产总值4.36亿元, 其中第一产业0.27亿元,第二产业3.45亿元,第三产业0.46亿元。粮食总产12.8万吨,常年亩产727千克;牛奶产量8.7万吨;出口商品总金额1.9亿元;社会商品零售额2.8亿元;实现利润8 200万元。
1988年,市农场局根据改革开放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立足农场,办好农场,走出农场,服务全市,面向全国,跨进世界”的发展战略和“提高农业,发展副业,主攻工业,开拓第三产业,综合经营,全面发展”的经营指导方针;制定了关于加快改革,搞活企业的49条意见。1992年,根据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的精神,市农场局制定了“八五”后3年以及中长期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目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保证和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40条意见。这一系列改革,突破了封闭式地域经济模式,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个重点,在局、公司(农场)和基层企业三个层次,经营战略、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以及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试行股份制等方面,得到了突破和深化。至1993年,通过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开始形成内外贸易一条龙,种养加销一条龙、场内场外一体、城乡一体、国内国外一体的“两龙三体”的经济格局。1992年完成增加值17.2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49.5亿元(1990年不变价),第三产业营业收入60亿元,出口产品成交额8.9亿元,职工平均年工资5 344元,实现利润4.26亿元。
1994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农场管理局转制组建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暂保留市农场局的牌子作为过渡。农工商集团建立后,制定了总公司章程,明确总公司性质、职能和任务,对子公司管委会议事规则、企业经营管理责任等,都作出规定。并于1994年底至1995年,在集团内开展了以效益为中心的企业经营状况大调查,提出大力压缩应收款、存货和非生产性开支,消灭亏损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1995年,总公司又具体规划了两个文明建设及集团总公司发展的方向和目标。6月26日,举行了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成立暨华都大厦落成使用仪式。12月,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授权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依据产权关系统一经营集团的国有资产。这一年,总公司按“机构能大能小,领导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分配能高能低”的“四能”要求,改革了企业机制和干部人事制度。
1996年,农工商集团继续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强化企业管理,着手组建产加销一体化经济联合体。是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5.3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33亿元,第二产业13.2亿元,第三产业8.8亿元,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3.1:52.1:34.8。社会总产值85.58亿元(其中的工业总产值按新口径计算)。工农业总产值57.41亿元(1990年不变价),其中:工业总产值52.97亿元,农业总产值4.44亿元,分别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2.3%和7.7%。
但是,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与农工商在快速扩张过程中,摊子铺得过大,负债过高,加上经营管理不善,开始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部分企业出现经营亏损,甚至资不抵债。1997年,集团总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稳定大局,正视困难,振奋精神,共度难关”的要求,提出花三年时间进行调整,并确立“保持稳定、狠抓调整、深化改革、积极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方面对农工商集团给予极大的支持和帮助。集团总公司针对“人员多、债务多、社会负担多、出血点多”的突出困难,深化改革,推进产业、企业、资产、人员和债务重组,探索从深层次上实现扭亏解困的途径,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99年,经济总体上趋向好转,与上年相比,销售收入提高4.4%,达117.4亿元;主营利润增加2 486万元,达8.9亿元;亏损减少2亿元,降幅达26%;管理费用下降1.57亿元,降幅为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