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3年(八年) | 十二月,陕西按察使陈惠正,因审理蒲城县命案,用刑诬服,牵联无 辜被劾。清廷令将其解任,交部严察议处。 |
1744年(九年) | 陕西所属常平仓存谷273万余石。 |
1746年(十一年) | 全省种桑10万棵,推广蚕桑,并令各属州县导民试养。 |
1747年(十二年) | 二——五月,耀州、同州、咸阳、高陵大旱,夏收不够谷种。 五月,裁陕西督抚养廉钱。川陕总督年养廉钱3万两(几为正俸百 倍)。命将川陕总督年养廉钱减5000两,西安巡抚减8000两。 |
1748年(十三年) | 三月,西安府、凤翔府诸州县,雪霜杀麦,大饥。清廷令拨河南包谷 五万石于陕西备赈。 秋,陕西关中27府州县旱,民饥成灾。 |
1752年(十七年) | 秋,关中西安、咸阳、渭南、凤翔、陇州,陕南兴安、商州等44府州 县旱灾。 |
1753年(十八年) | 西安民田25.24万顷余;赋银153.09万两;粮16.84万余石;屯田 3.92万余顷;赋银7.04万余两;人丁385.10万。 |
1756年(二十一年) | 八月,渭水溢。 |
1757年(二十二年) | 九月,令拨甘肃米麦5万石于陕西备赈。 是年,陕西人丁729.74万名。 |
1759年(二十四年) | 七月,清廷令陕西总督改为川陕总督,由西安移治四川,来往西安稽 查。清廷以开泰任川陕总督。并令陕西提督营务,听甘肃总督节制。 |
1760年(二十五年) | 令改甘肃总督为陕甘总督,统辖陕甘二省事。 |
1761年(二十六年) | 四月二十六日,陕西韩城人王杰,以朝考第一,中状元。 |
1763年(二十八年) | 二月,改陕西满州汉军副都统为左、右翼副都统。 三月——四月,关中西安府、耀州、乾州、咸阳、三原、高陵等十一 州县雨泽愆期,收成三、二分。 五月,命动用陕西库银,修葺陕西栈道。 |
1765年(三十年) | 陕西常平仓实存谷并杂粮215万余石;社仓存谷62.08万余石。 |
1766年(三十一年) | 七月五日,停陕西捐监例。 是年,陕西民田25.95万余顷;赋银155.55万余两;粮3.19万余石; 草6000余束;粮充本省经费。屯田4.01万顷;赋银1.31万余两;屯粮1.56 万余石;草9500余束。 |
1767年(三十二年) | 是年,陕西人丁734.86万名。 |
1771年(三十六年) | 二月——三月,关中西安、同州等20余州县,陨霜,麦伤。 |
1773年(三十八年) | 河水大发,商南近河村庄多被淹没。 |
1776年(四十一年) | 三月,毕沅授陕甘总督。 是年,陕西人丁819.31万人。 |
1777年(四十二年) | 黄河水溢,淹没大荔县城。 清廷拨内务府银12万两,修陕西华岳庙。 |
1780年(四十五年) | 四月,甘肃回民新教首领苏四十三起义爆发。调令山西、河南兵赴西 安听调备征。 九月,清廷于陕甘扩军,共添满汉官兵1.5万名。 |
1781年(四十六年) | 十二月,陕抚毕沅因甘肃藩司王亶望贪污案,降三级留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