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案推详秉至
公见《金瓶梅词话》第二十六回。此诗为七绝,叙来旺递解徐州事。全诗基本同小说第十回中的“武松剌配孟州道”时的那首诗。全文如下: “府尹推详秉至公,武松垂死又疏通。今朝剌配牢城去,病草萋萋遇暖风。”两者相较,除第二、三句因故事情节内容的差异改为“来旺遭陷出牢笼,今朝递解徐州去”,以及第一句中的“府尹”改为“当案”外,文字全相同,且第三句与前诗的句式完全一致。另外,诗前有“正是:若得勾全痴性命,也甘饥饿过平生。有诗为证”的话,全部文字两者也一字不差,可证小说作者在运用一些诗词以表现情节内容时,大都从当时流行的诗、词、曲中辑入而又来不及过细斟酌,只据小说情节的发展,稍稍改动几个字。这也可以说明:《金瓶梅词话》的创作,似非艺人的“集体创作”。此诗在无意中留给人们的思考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