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1.建立试验、示范、繁殖系统。新疆50年代初中期开始建立农业试验站——示范繁殖农场——良种繁殖区的良种繁育系统,分别繁育原种、原种一、二代和大田用良种。1952年已建伊犁、昌吉、吐鲁番等试验站和16个专 (区)、县示范繁殖农场。1955年试验站已有6个,示范繁殖农场26个,原 (良)种繁殖田近1 333公顷。1957年撤销了一些条件差的场,另建一些新场,使专、县示范繁殖农场达37个。
2. 建立县、社、队三级良种繁育体系。1960年,各地在恢复和新建县良种场的同时,采取社有社营、社有队营、队有队营等形式,建立公社良种场 (队),并以生产队为单位普遍建立种子田。到1965年已有国营县良种场42个,原 (良) 种繁殖田1 867公顷,公社良种场(队)110个,良种繁殖田5 200公顷,生产队种子田14万公顷,全区 “三级良繁体系” 已基本形成。“文化大革命”期间良繁体系遭到极大破坏,70年代中期又逐渐恢复,到70年代末,县良种场达到80个,社办良种场、农科队200个,生产队种子田共16. 7万公顷。
3. 建设种子 “四化一供”县。1978年农林部提出建设种子生产专业化、加工机械化、质量标准化和品种布局区域化,实现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供种的“四化一供”县。1979年国家和自治区投资220万元,建设莎车、库车2个 “四化一供”试点县,1981年增加到10多个县,1985年达到20多个县,先后共投资1 470余万元,兴建种子库房、检验室、种子加工机械、良种棉轧花厂和良种繁育基地等,其中最有成效的是种子加工机械化的建设。
4.建设南繁基地。1978年5月,自治区成立了新疆南繁指挥部。1979年秋,着手在海南省三亚市荔枝沟师部农场进行南繁基地建设,先后投资34.5万元,至1984年已建成可供100多名南繁人员生活和工作的住房、库房等建筑物1 847平方米,种子繁育田8公顷,晒场600平方米,率先实现了对南繁工作的统一领导。
5.种子专业户和预约繁殖基地建设。80年代后,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种子“四化一供”的需要,将公社以下的良种繁殖基地改为预(特)约繁殖基地,以合同方式实行产销直接挂钩。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势下,各地(州)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种子生产的专业户,开始是生产瓜菜等种子,后逐渐发展生产粮食、棉花、油料的大田作物用种。1984年全区种子专业户已达到5.57万户,生产种子6.68万吨。各地种子部门抓住这一时机按不同作物将种子专业户连成片,发展成种子专业村、乡,形成大面积的种子预(特)约繁殖基地或制种基地,1985年全区达到6.22万公顷。1995年,全区种子生产专业户经过整顿后保留1.4万户,预(特)约繁殖基地6.83万公顷。
(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1. 苗圃建设。新中国成立前,新疆仅有4个苗圃,育苗面积50公顷,育苗总数18. 57万株。新中国成立后,苗圃事业发展很快,至1952年,即建立起国营苗圃52处,育苗面积196. 6公顷,苗木1 067万株。1957年又建19处苗圃。到1962年又建山区苗圃48处,育苗面积50. 2公顷,这时全疆国营苗圃的面积已达600公顷,实际育苗461公顷,累计提供更新造林用苗7 000余万株,基本满足了当时造林的需要。1963年实行以培育用材林、防护林苗木为主、经济林苗木为辅的方针,并提出 “造什么林,育什么苗,采什么种”的原则,在全疆开展了 “人人采种,社社、队队育苗”的群众性造林育苗活动,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县、国营林场均有苗圃,许多社、队,甚至个人也建起了苗圃,从而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三级育苗体系。国营苗圃积极从技术上指导社队和个人育苗,创办种苗样板田、样板树种,带动群众育苗。1995年,全区共有各类苗圃147处,统一建设的中心示范苗圃16处,育苗面积3 000公顷,其中山区120公顷,年出圃成苗、大苗1 400多万株,可供年更新造林3 334公顷;平原苗圃育苗可供年造林2. 3万公顷。
2. 名优林木繁殖基地和联营基地建设。为实现核桃良种生产基地化,1964年在核桃优良品种多、母树集中的库车县建立了良种核桃种子繁殖基地。1972年国家林木良种选育协作会议后,由自治区林科所与哈密林场合作,在场苗圃建立了落叶松种子园和母树林。1977年新疆沙地大面积植树造林科技协作会议暨林木良种会议后,先后在叶城林场、米泉杨树实验林场、玛纳斯林场、呼图壁甘河子林场、奇台林木繁育场、吉木萨尔县苗圃、石河子市植物园、伊犁地区林科所建立8个以繁育杨树、榆树苗木为主的平原林场; 在阜康、哈密、乌苏、巩留县建立4个以繁育云杉、落叶松为主的山区林场;在温宿木本粮油林场、农科院扎木台试验站、莎车县二林场、墨玉核桃林场、英吉沙巴旦杏林场建立以繁育核桃、巴旦为主的5个木本油料树种林场,共计17个良种林木种子生产基地。1979年新疆林科院、林木种子公司和乌苏甘家湖林场共同在原始梭梭林自然状态保护最好的准噶尔盆地西部的艾比湖畔,建立了全疆第一个人工梭梭林采种基地36公顷。1980年经过调整在哈密林场、天西林业局、玛纳斯林场、石河子林场、吉木萨尔良种试验站、奇台林木良种场、疏勒林场、林科院安宁渠试验站、阿克苏林场、温宿木本粮油林场和察布查尔平原林场共建成11处自治区级林木良种基地。1984年自治区和中国林木种子公司联合建设了吉木萨尔县林木良种试验站、阿克苏地区实验林场、察布查尔平原林场、玛纳斯平原林场4个林木良种基地。1989年将哈密落叶松种子园列为省部级联营良种基地。1990年为适应造林绿化和营造速生丰产林、商品经济林发展的需要,发挥国营苗圃的骨干、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从84个县国营苗圃中筛选出14个苗圃作为林业部、自治区和地(州)合建的中心苗圃。1995年,全区已建4个主要造林树种的良种繁育基地13处,面积约1 000公顷,其中种子园284. 9公顷,母树林472. 4公顷,采穗圃、无性系繁殖圃18.8公顷,试验林219. 7公顷,年可生产良种118吨,生产穗条490万根。与林业部联合建设的林木良种基地6处,年可提供良种4.57吨,穗条1 120万根,苗木5. 15万株。
3. 颁发林木种子检验规定。为改善种子采收、储运技术,保证种子质量,1957年自治区颁发了 《林木种子检验试料报送办法和规定》,开展了对林木种子的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