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茶叶收购
50年代初,国家规定茶叶全部委托供销社代购,禁止私商进入产区收购贩运茶叶。1955年,河南省成立茶叶公司,茶叶由基层供销社组织收购。全省供销社1950—1995年共收购茶叶2.1万吨,其中,1950—1960年收购2 115吨,1961—1970年收购2 852吨,比前11年上升34.8%;1971—1980年收购5 832吨,比前10年上升1.04倍;1981—1990年收购8 826吨,比前10年上升51.3%。全省茶叶收购量虽然逐年增长,但从1983年茶叶市场放开后,茶叶市场多家收购,多家经营,供销社收购量相对减少。1950—1982年供销社每年收购茶叶一般占社会总产量的80%左右,少数年份达到90%以上。1983—1987年河南省共产茶10 244吨,供销社收购只占总产量的50.8%,1988年后,又呈逐年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