峒长清朝在黎族地区设的地方官。康熙中叶以后,清王朝为了巩固在黎族地区的统治,开始在山区各交通要道分别设立了琼山水尾营、定安太平营、崖州乐安营、儋州薄沙营、陵水保停营等五处军事据点,派有绿营兵驻守。同时,又在各黎峒中,委派大批黎族上层首领为“峒长”、“总管”、“哨官”、“黎甲”等,世袭其职,“凡小事听哨官处断,大事则诉诸总管,总管不能处,始出而控告州县”。即使那些“不入版籍的山区,也设立“峒长”之职。 峒长亦称“峒首”、“峒官”。“峒”原是广东海南岛黎族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组织。峒的划分以河流,山岭为界。峒有峒长,由各血缘集团的长者担任。清康熙年间,朝廷推行“以夷制夷”政策,委封黎族的行政长官。将大峒长封为总管, 小峒长封为哨官, 更小者为头家。总管和哨官大都世袭,父死子代,世代相传。总管无俸禄,为政府催收钱粮,征用民伕, 管理峒内公众事务。国民党统治时期, 改称正副团董,再后改称正副乡长,但黎族人民仍习惯旧的称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