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
【第一章】
集注:‘居其所,不動也。’今按:北辰不動,非不動也,居天之中極,所動甚微,人不之見也。正當四方之中,如磨臍樣,衆星四下分布,内向拱之。‘居其所’,言居不動之所也,其字便是天之脊極最中處。居得其所,則星之共向,自然之勢也;政得其道,則天下歸化,自然之理也。
【第三章】
政刑,五伯之治國也;德禮,三王之治天下也。伯非無禮,王非無刑,所尚者異也。政刑則齊整外面而已,德有漸摩浹洽之效,並他裏面變化都好。管仲、商君之治,不幾時敺民入於規矩之内,然政熄則畔。先王之政,大段遲緩,久而見效,既衰之後久猶維持。此有恥、無恥之别也。
【第七章】
以親比犬馬,人皆疑之。何注,苞曰:‘犬以守禦,馬以代勞,皆能養人者也。一曰:“人之所養乃能至於犬馬,不敬則無以别。”’苞以犬馬能養人而不能敬,喻人子徒能養親也。集注即後説之義也,然曰‘與養犬馬者何異’,下一‘者’字,見不能敬親者與養犬馬之人同矣。‘者’字實,‘犬馬’字虚,可以避比親於犬馬之嫌矣。然古者言語忌諱,不必皆如後世也。
【第八章】
能敬,孝也;能養,亦孝也。色難,孝也;服勞,亦孝也。特有輕重緩急之别。聖人設教,恒令人隨其不足以勉之,非謂能敬者不養,無傷愉色者忽於服勞也。亦恐子游不必偏於養,子夏不必疏於愛也。世人於父母能養者多有,而知能敬者,或難服勞為常職而有深愛者極罕,故特因二子之問而發之也。
【第九章】
‘退’一字句,‘而省其私’四字句,古注孔曰:‘察其退,還與二三子説繹道義,發明大體,知其不愚。’集注不取者,以其專屬言語取義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