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子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子监 国子监封建王朝的中央教育机构。西晋武帝始建国子学,为教育五品以上官僚子弟的贵族学校。以后或称国学、或称太学,主官为祭酒,隶属太常。北齐改称国子寺,并立专署。炀帝时,改称国子监,唐以后沿称。 ☚ 太史 祭酒 ☛ 国子监 国子监官署名。晋武帝始置国子学、隋炀帝改称国子监。唐宋沿置,为封建国家最高学府。宋初设判监事二人,又有直讲、丞、主薄等官。元丰改制,始依唐制设祭酒、司业为正副长官,又以丞助理监事。并置太学、武学、律学博士及正、录等官。自宋初以后,国子监逐渐发展为掌管全国学校的总机构,负责训导学生、荐送举子,又广置校舍,建阁藏书,并刻印书籍。所刻书籍称“监本”,精美居全国之冠。南宋建炎三年(1129)国子监一度归并礼部,未几复旧。 ☚ 都提举市易司 祭酒 ☛ 国子监官署名。唐代五监之一,为封建国家的中央教育机构。西晋武帝始建国子学,收授五品以上官僚子弟。以后或称国学,或称太学,隶属太常。北齐始建专署,称国子寺,唐代改名国子监,辖国子、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各按不同等级招收官僚及庶民子弟。其长官为祭酒,副职为司业,并置博士、助教等为教授之职。高宗时曾改监名为司成馆,武则天时又改名为成均监,后均复旧名。 国子监guózǐjiàn【释义】 古代名物 > 教育類 > 學校部 > 國家大學 > 國子監 國子監 guózǐjiàn 初稱“國子寺”。封建王朝的教育管理機構和最高學府。漢魏太學隸於太常,西晉於太學外另設國子學,也由太常統轄。專設國子寺,兼作教育管理機構,始於北齊。隋煬帝大業三年改稱國子監,唐宋沿之,均爲教育管理機構。唐代國子監(武則天統治時期曾改稱成均監)設祭酒一人,司業二人,掌邦國儒學訓導之政令,並管理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等京都六學(玄宗天寳年間又增設廣文館),負責考核學官和學生的教學成績。元代設國子學、蒙古國子學、回回國子學,亦稱國子監。明清兩代不再設國子學、太學等,國子監兼具國家教育管理機構和最高學府兩重性質,也稱國學或太學,入監讀書的學生稱監生或國學生、太學生。明代國子監分南北兩監,南監在南京,北監在北京。明初監生主要是各省選送的學行優秀的生員,後舉人會試不第者亦准入監。監生可在監内寄宿,發給膏火,供給膳食,享有免役權利。清代裁南京國子監改爲江寧府學,只留北京國子監。肄業生徒有貢生(歲貢、恩貢、副貢、拔貢、優貢、例貢)和監生(恩監、蔭監、優監、例監)之分;有時並可靠捐納取得監生名義,不必在監讀書。清光緒三十一年設學部,國子監遂廢。今存國子監遺址在北京東城安定門内成賢街,始建於元大德十年,後經明清改修擴建,有六百年歷史。建築坐北朝南,正門稱集賢門,二門稱太學門,門内的辟雍爲國子監全部建築的中心,與北面的彝倫堂形成院落。其東西兩面的配廡構成四廳六堂:東爲典籍廳、繩愆廳、率性堂、誠心堂、崇智堂;西爲典籍廳、博士廳、修道堂、正義堂、廣業堂。彝倫堂後的敬一亭,建於明嘉靖七年,爲國子監長官(校長)祭酒的辦公處。參見本類“國子學”。 国子监【同义】总目录 六馆国子监 旧政府机关 旧政府机关辕(辕垣;辕门) 署(署府;云署;解署;节署;曹署) 衙(衙门;衙府;衙署;官衙) 牙(牙门;牙署;牙阖) 庭(庭阁)府(~司;府朝;府署;府室;府馆;府廨) 局(局子;局署;官局;曹局) 廨(廨署;官廨;公廨) 司 邸 官(官署;官府;官厅;官司;官家;官衙;官寺;官室;官廷;授~厅) ☚ 国家行政机关 朝廷 ☛ 古代的学校 古代的学校泮(泮乡;泮宫) 黉(黉学;黉序;黉舍;黉门;黉室;黉宫;黉校;黉堂;黉塾) 庠 党序 锱坛之宫 ☚ 讲学之所 考场 ☛ 国子监古代最高学府及教育行政管理机构。隋大业三年(607)始置,设祭酒一人,司业一人,丞三人。领国子学、太学。唐初改置国子学,贞观二年(628)复置监,为管理中央学校的专设机构。设祭酒、司业为正、副长官,并以官兼师。总领国子学、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掌教者有博士、助教、直讲。五代后周改为最高学府。北宋沿后周之制,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端拱二年(989)改为国子学,旋复旧。庆历四年(1044)建太学后,复成为掌管中央学校的总机构,下辖国子学、太学、武学、医学、律学、书学、画学、算学等。设祭酒、司业等官。辽、金、元均作为管理国子学、太学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设有祭酒、司业、监丞等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国子学为国子监,置于南京。永乐元年(1403)于北京亦置,十八年迁都北京后,以原京师国子监为南京国子监,遂有南北监之分。为最高学府兼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学生多由各省府、州、县学生员中选拔贡入肄业,亦有由捐纳而得者,入监就读者称监生。内设绳愆、博士、典簿、典籍等厅,以分理各项具体事务;设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以供生徒听课、自修及习作。设祭酒、司业为正、副长官,其属有监丞、五经博士、 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典簿、典籍等。监生读书期间有定期的考试。明初,监生肄业后经见习可得授官,后因科举日盛,出路日塞,捐例一开,挂名监生日多,赴京就学者日少,作用反不如府、州、县学。清顺治元年(1644)沿明制置。初隶礼部,后为独立机构兼最高学府。雍正五年(1727)始特简大臣总理监事。肄业生徒有贡生、监生之分,然通谓之国子监生。此外,算学、八旗官学隶之。肄业生徒可于学习期满后经考试授官,亦可参加乡试以步入仕途。其内设各厅、六堂,以及设官一如明制,惟官缺有满、汉之分。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国子监古代的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公元607年隋炀帝改国子学为国子监,职能为单一的教育管理机构。宋设西京国子监和东京国子监。明清两代国子监兼具教育管理机关和最高学府性质。1905年清光绪帝设学部,国子监撤销。 国子监 国子监是元、明、清三代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位于北京市安定门内成贤街孔庙西侧(按照左庙右学的传统规制设计的),始建于元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由左、中、右三路建筑构成。中路有集贤门,太子门,琉璃牌坊,辟雍,彝伦堂(元代的崇文阁),敬一亭等,是国子监的主线。其中辟雍为监中的主体建筑(辟雍起源于西周,由天子在郊外设立的大学四周环水,形如璧而得名。诸侯之学叫沣宫),为皇帝讲学的地方。其坐北面南,平面呈方形,面阔、进深各为七间,四角攒尖重檐顶上饰鎏金宝珠,覆黄色琉璃瓦,殿宇的东、西、南、北四面各辟一门,其外,环以汉白玉栏杆回廊和水池,池周设汉白玉雕栏围护,池上建石桥与辟雍四门相通。构成周代的“辟雍泮水”之制。殿前檐的蓝地金字“辟雍”额匾出自清乾隆皇帝之手。据史载,乾隆五十年(公元1785年),释奠先师孔子礼成后,皇帝亲临辟雍讲学(史称“临雍”),后来的嘉庆、道光两个皇帝,亦“临雍”讲学。彝伦堂为藏书之所,堂前的露台和甬道与辟雍相通。每逢皇帝驾到“临雍”,诸生都要列队于此迎接。敬一亭在敬一亭院内,该院是国子监最高教官的办公所,其中东厢属祭酒(校长),西厢归司业(副校长)。在敬一亭外,立有明嘉靖敬一箴碑、宋儒范氏心箴碑和程子视听言动箴碑。在国子监的东西两路上,分布着井亭、鼓、钟亭,碑亭、六堂(即率性堂、诚心堂、崇志堂、修道堂、正义堂和广业堂,为诸生𦘗业之所)等建筑。现立于国子监与孔庙间的十三经石刻(乾隆石经)曾置在敬一亭院内。国子监是北京最古老的讲学之所,是元、明、清三代国家造就人材的地方。1961年,它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它已被辟为首都图书馆,藏书246万册及许多罕见的古籍版本,抄本,以及中外著名乐曲,戏剧唱片等资料,继续发挥着教育的巨大作用。十三经石刻是清代江苏金坛贡生蒋衡于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至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手书,乾隆五十九年(公元1794年)刻成的庞大碑刻典籍,共63万字,包括《周易》、《诗经》、《尚书》、《周礼》、《礼仪》、《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 《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等,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一部最完整的十三经刻石。 ☚ 崇礼住宅 恭王府及花园 ☛ 国子监 国子监位于东城区安定门内国子监街15号,是元、明、清三代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始建于1306年(元大德十年)。其主要建筑有集贤门、太学门、琉璃牌坊、辟雍、彝伦堂、敬一亭等。 ☚ 智化寺 皇史成 ☛ 国子监 国子监官署名。亦为国家最高学府。隋代始置,此后历代沿置,至清末废。掌全国教育政令及为国家培养官吏等事。《旧唐书·职官志》: “国子监: (国子之义,见《周官》。晋武始立国子学。北齐曰国子寺,隋初曰学,后改为寺。大业三年 (公元607年) 改为监。龙朔曰大司成,光宅曰成均,神龙复为国子监也。) 祭酒1员,(从三品); 司业2员,(从四品下)。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学。凡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孔宣父,祭以太牢,乐用登歌轩悬。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凡教授之经以 《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兼习之。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为之殿最。丞1人,(从六品下); 主簿1人,(从七品下); 录事1人,(从九品下); 府7人,史12人,亭长6人,掌固8人。丞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祭酒、司业试所习业,上尚书礼部。国子博士2人,(正五品上); 助教2人,(从六品上); 学生300人,典学4人,庙干2人,掌固4人。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以上、国公子孙,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壶,修一案。每岁生有能通两经已上求出仕者,则上于监。堪秀才进士者,亦如之。典学掌抄录课业。庙干掌洒扫学庙。太学博士3人,(正六品上); 助教3人,(从七品上); 学生500人。太学博士掌教文武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教法并如国子。四门博士3人,(正七品上); 助教3人,(从八品上); 四门博士掌教文武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学。学生500人。直讲4人,掌佐博士、助教之职。大成20人。律学博士1人,(从八品下); 助教1人,(从九品上);学生50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书学博士2人,(从九品下);学生30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兼习之。算学博士2人,(从九品下); 学生30人,博士掌教文武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15人,习《缀术》、《缉古》15人。其《纪遗》、《三等数》亦兼习之。五经博士各1人,(五品下)。广文馆博士2人,(正六品上)。” ☚ 国子寺 国史院 ☛ 国子监 国子监古代的最高学府及各类学校的行政管理机构。隋文帝时设国子寺,置祭酒,总辖国子、太学、四门、书、算五学。隋炀帝时改国子寺为国子监。唐承隋制,国子监为管理中央六学的机构。五代后周改为最高学府。宋沿后周之制,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端拱二年 (989年) 改为国子学,旋复旧。庆历四年(1044年),以建太学,复成为掌管中央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下辖国子学、太学、武学、医学、律学、书学、画学、算学等。其职事官,北宋前期有判国子监事、直讲、丞、主簿、书库官等;元丰改官制后,有祭酒、司业、监丞、主簿等。辽、金、元均作为管理国子学、太学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明初,以国子学为最高学府,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国子学为国子监,亦称“国学”。由各省府、州、县学选拔优秀生员贡送入监就学,称为国子监生。明代国子监生以其出身不同而分为举监、贡监、荫监、例监四种。其中贡监又分为岁贡、选贡、恩贡、纳贡四种;荫监又分为官生、恩生两种。清沿明制,国子监初隶礼部,后由本监自行办理。雍正五年(1727年),始特简派大臣总理监事,掌国学之政令。明清之国子监内设绳愆、博士、典籍、典簿、掌馔五厅,以分理各项事务;设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为讲习之所。学官有国子祭酒、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簿、典籍、掌馔等。清代国子监生亦分为举监、贡监、荫监、恩监、优监、例监六种。其中贡监生又分为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六种;荫监生又分为恩荫、难荫两种。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年) 设学部,国子监遂废。 国子监牌楼 (进士题名牌) ☚ 官学 南京国子监 ☛ 国子监 国子监在北京城东北隅的安定门内国子监街(原名成贤街),与孔庙毗邻,是元、明、清三代最高学府。国子监始建于元大德十年 (1306年)。国子监坐北朝南,呈南北向的长方形,三进院落,以辟雍殿为中心,左右建筑对称排列,中轴线上的建筑,依次为:集贤门、太学门、琉璃牌坊,牌坊南面匾额为乾隆御书“圜桥教泽”,北面御书“学海节观”,其后为辟雍,辟雍是国子监主要建筑,为重檐四角攒尖顶的方形建筑,是皇帝讲学的地方。两侧为六堂:率性堂、诚心堂、崇志堂、修道堂、正义堂、广业堂。辟雍后为彝伦堂,为国子监藏书之所。北面为敬一亭,是国子监祭酒和司业办公之地。 ☚ 先农坛拜殿 彝伦堂 ☛ 国子监 国子监官署名。国子即公卿大夫之子弟。汉代有博士,以聪明有威重者1人为祭酒,称博士祭酒。魏因之。晋武帝咸宁四年 (278) 初立国子学,置国子祭酒一人。南朝皆有,北齐为国子寺。自汉以来并隶太常,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 国子寺罢隶太常,改寺为学。仁寿元年 (601) 罢国子学,惟立太学一所,省国子祭酒、博士、置太学博士,总知学事。炀帝即位。改国子学为国子监,依旧置祭酒。唐因之,初隶太常寺,太宗贞观二年(628) 析出另置国子监。高宗龙朔元年 (661) 东都亦置,二年改为司成馆,祭酒改为大司成,司业改为少司成。垂拱元年 (685) 又改称成均监,神龙元年(705) 复旧 国子监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为中央教育机关,所领官学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皆有博士、助教。各学学生皆有定额,学成经国子祭酒和司业亲自考试,合格者按名额规定送礼部参加科举考试。宋元以后渐加合并,仅存国子学。北宋设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太宗端拱二年 (989) 改为国子学,不久复旧。仁宗庆历四年 (1044) 建太学,国子监成为掌管全国学校的总机构。所统各学有国子、太学、武学、律学、小学,又有宗学、医学、书学、画学、算学等等。北宋陪都西京、南京、北京均设国子监、设分司官,以执政、侍从等官充任。设判监事、直讲、丞、主簿。金朝统国子学、太学,有祭酒、司业、丞,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 (1287) 于集贤院置,设祭酒、司业、监丞等,又至元十四年蒙古翰林院置蒙古国子监、仁宗延祐元年 (1314)翰林国史院别置回回国子监。明代国子监下设绳愆厅、司士厅和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南北西京俱置监,有南北监之称。清国子监或属礼部,或另置,员额减少。有祭酒,满、汉各1人; 司业满、蒙、汉各1人; 监及博士均满、汉各1人。另简大臣总理监事。属官有绳愆厅监丞、博士厅博士、典簿厅典簿,皆满、汉各1人; 典籍厅典籍汉1人; 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有助教、学正、学录各1人。八旗官学助教,俱满2人,蒙1人,教习则满1人,蒙2人,汉4人。笔帖式满4人,蒙、汉各1人,其兼领者有算法官,汉助教2人,特简满洲文臣1人管理;俄罗斯馆,置助教满、汉各1人; 琉球学,置汉教习1人。 ☚ 秘书郎 国子祭酒 ☛ 国子监 国子监Guozi jian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关。最初称国子学,始设于晋武帝咸宁二年(276),与太学并立。北齐改名为国子寺。隋文帝以国子寺总辖国子、太学、四门等学校。隋炀帝改国子寺为国子监。隋朝开始,国子监不仅是高等学府,亦兼教育管理职能。元代设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亦分别称国子监。明清时仅设国子监,作为教育管理机关,以管理教育为主,兼具有学府的性质。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设学部,废国子监。 ☚ 科举制度 太学 ☛ 国子监 国子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安定门内国子监街(古称成贤街)。为元、明、清三代的国家最高学府和中外文化交流场所。始建于元大德十年(1306),明、清时多次重修、增建。左与孔庙相邻,为古代“左庙右学”的传统规制。主要建筑坐南朝北呈中轴线分布,依次为集贤门、太学门、辟雍、彝伦堂、敬一亭等。辟雍为国子监的中心建筑,东西配庑各33间,为授课处,统称六堂。东为率性堂、诚心堂、崇志堂;西为修道堂、正义堂、广业堂。东西六堂原贮十三经刻石190方(含告成碑1方),计63万余字,刻成于乾隆年间,故又名乾隆石经,1956年移至国子监与孔庙的夹道内。辟雍北面有彝伦堂正房七间,元时为国子监藏书的崇文阁,明永乐年间重建时改今名。东西各有二厅,东为典簿厅、绳愆厅,西为典籍厅、博士厅。彝伦堂后的敬一亭院建于明嘉靖七年(1528),为国子监祭酒办公处。清代国子监监生曾达近千人,其中有蒙、回、藏、满等少数民族学子,以及多国留学生。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学部后废。现已辟为首都图书馆,藏书246万册,内多珍本,还收藏有中外著名乐曲、戏剧唱片资料等。 ☚ 钟楼 辟雍 ☛ 国子监见“教育学”中的“国子监”。 国子监见“国子学”。 国子监 国子监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源于国子学,北齐改为国子寺,隋炀帝始改为国子监。唐宋时,作为管理机构总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等;元代所设的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亦称国子监; 明朝国子监规模最大,分南北两监,分设北京、南京。明清国子监兼具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两种性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遂废。其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封建社会的“文武之材”,规定 《五经》或 《四书》 为主要教材,历代统治者对国子监的管理十分严格,在繁荣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学校管理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 鸿都门学 弘文馆 ☛ 国子监 国子监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源于国子学,北齐改为国子寺,隋炀帝始改为国子监。唐宋时,作为管理机构总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等;元代所设的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亦称国子监;明朝国子监规模最大,分南北两监,分设北京、南京。明清国子监兼具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两种性质。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遂废。其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封建社会的 “文武之才”,规定 《五经》或 《四书》为主要教材,历代统治者对国子监的管理十分严格,在繁荣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学校管理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 鸿都门学 弘文馆 ☛ 国子监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管理机构和最高学府。其前身为西晋的国子学、北齐的国子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名为国子监。唐宋国子监为国家教育管理机构,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宋代国子监即国子学,具有双重任务,既是管理学校的机关,又是生徒就学的场所。明朝国子监最为昌盛,分南北两监。清袭明制。国子监首脑称国子祭酒,学官为司业、博士等,官师合一,多为名儒。生徒称监生、太学生、国子生。入学资格、来源和名额历代不同。学习内容为四书、五经,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清末国子监逐步衰败,成为科举的附庸,形同虚设。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学部,废国子监。国子监在加强学校管理、培养文武官吏各级人才、繁荣古代学术文化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国子监guo zi jianImperial College(the highest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 feudal China) 国子监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掌管国家教育政令,统国子学、太学。设祭酒一人为长官。唐、五代沿置。唐朝时曾统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等七学。 国子监官署名。晋武帝时置国子学。北齐改称国子寺。隋开皇十三年(593)复国子学,后曾罢之,仅立太学一所。大业三年(607)复置,始名国子监。唐沿置,曾更名司成馆、成钧监,旋复旧称。北宋时在陪都西京、南京、北京均设国子监。南宋初曾罢归礼部,旋复置。元代有国子监、蒙古国子监、回回国子监。明在南京、北京均设国子监。清亦置。国子监为历代全国最高学府,并掌管全国教育事业。唐时下设国子、太学、四门、律学、算学、书学六学,宋则有国子、太学、武学、律学、小学等。其后历代略有变动,以至仅存国子一学。一般来说,国子、太学生徒均为贵族官僚弟子,其余各学可招收庶民子弟。长官为国子祭酒,下有司业、丞、主簿、博士、正、录等。历代均有一些变易。明清时,凡于国子监肄业者,均称监生,取其住监课读之意,后渐成空名。宋时,国子监还刻印书籍,称为“监本”,监本均精工细作,精美居全国之冠。 国子监官署名。《周礼·师氏》:“以三德教国子。”郑玄注:“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晋武帝时,根据此语设立国子学,或称国学,与太学同隶太常。北齐时国子学脱离太常,独立成署,称为国子寺。主官为祭酒,专门管理学校教育工作,领国子、太学、四门学诸博士。至此,中央教育行政遂脱离宗庙而独立发展。隋初国子寺统五学:即国子、太学、四门、书、算学,各置博士。炀帝时改称国子监,作为全国管理学校的最高机构,自唐至清,其制均同。唐国子监置祭酒一人,司业二人,以官而兼师。其下除主簿、录事为事务官外,掌教者称为博士及助教。领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国子、太学、四门学以所教诸生的家世为等级,国子生为三品以上官的子孙,太学生为五品以上官的子孙,四门学生为七品以上官的子孙。律学、书学、算学等专门学校,招收八品以下子孙及庶人之通其学者,地位较国子等三学为低。广文馆专领以进士为专业的国子学生,其等级和四门学、律学等相似。五代沿袭唐制亦置国子监。宋代国子监除掌训导学生,推荐学生应举外,并掌藏书及刻印书籍等事,元丰改制前置判监事二人,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其下置直讲八人,丞一人,主簿一人,监生无定员。元丰改制,始置祭酒、司业、丞,主簿各一人,太学博士十人,学正、学录各五人,武学博士二人,律学博士、学正各一人;又有学谕、直学、斋长、斋谕、学长、集正等。监内分设三案:即厨库案、学案、知杂案,分管各学钱粮、文武学生升补、考选等事。所辖有国子、太学、武学、律学与小学。北宋于陪都西京、南京、北京亦设国子监,设分司官,由执政、侍从等官担任。南宋初,诏国子监并归礼部。不久,诏命复收生徒,置博士。辽太祖于上京置国子监,设祭酒、司业、监丞、主簿。金国子监置祭酒、司业各一人,丞三人,一人兼提控女直学。辖国子学、太学。元代国子监置于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隶属于集贤院。设祭酒一人,司业二人,监丞一人,所辖仅有国子学。明代国子监置祭酒、司业各一人,所属有绳愆厅监丞一人;博士厅五经博士五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助教十五人,学正十人,学录七人; 典簿厅典簿一人,典籍厅典籍一人,掌馔厅掌馔二人。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国子监、设官同北京国子监,惟员额较少。因南北两京都设国子学,故有南监、北监之称。国子学生多由各州、县学选拔贡人肄业,也有由捐纳而得的。清代国子监设官大体仍如明制,惟员数减少。祭酒,满、汉各一人;司业,满、蒙、汉各一人;监丞及博士均满、汉各一人。而六堂都以汉人充任助教。另外特简大臣总理监事,并置学正、学录。清代捐官之制,非生员出身的纳资者,必先捐得监生,并不真正在监肄业,于是国子监便成为有名无实的机构。惟祭酒、司业仍须以翰林官充任,而府、州、县学官中的优异者,亦往往给以国子监学正、学录之衔以为荣典。又古代以国学为成均,唐龙朔中改国子监为司成馆,光宅初改国子监为成均监,旋均复称。后世遂以成均为国子监的别称。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学部,国子监遂废。 国子监❶官司名。 职源与沿革“国子”之名,始见于《周礼·地官》,谓师氏以三德教国子(公卿大夫子弟)。国子寺,作为教育管理机构,北齐已置。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国子监(《隋书·百官志》中、下)。后周显德二年(995)营造国子监,置学舍。北宋沿置。端拱二年二月,改国子监为国子学(《长编》卷30)。淳化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复改称国子监(《长编》卷35戊辰)。南宋建炎三年四月十四日并归礼部(《要录》卷22庚申)。绍兴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复置,称“行在国子监”(《玉海》卷112《绍兴太学》)。 职掌❶宋初,聚生徒讲学,国子监与国子学合二为一,并掌刻印、出卖经书等公事(《长编》卷3癸巳、卷35戊辰,《宋会要·职官》28之2)。 编制❶宋前期,设判监事官二员(一员称同判),待制以上充称“判”,非待制官充,称管勾官(一员称同管勾)。国子监直讲八人或十人,又有国子监讲书、说书之名。丞、主簿各一人。监生无定员,所隶学有国子学、太学、律学、广文馆、四门学、武学及国子监书库(《合璧后集》卷39《国子祭酒》,《宋会要·职官》28之1、2,《魏文公文集》卷15《议学校法疏》,《宋史·职官志》5《国子监》)。 简称与别名❶国子。《长编》卷116壬午:“国子官属为上书请留。”《儒学警悟》:“张文节公初为龙图阁待制,求判国子监。真宗问王魏公:‘国子清闲无事,知白岂不长于治剧?欲自便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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