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一发展时期(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天津市农村产业结构基本上是属于以自然经济为特征的旧的农业生产格局,产业单一,主要是种植业生产。种植业的构成主要又以粮食、棉花、油料和蔬菜四大作物为主体。1949年农业总产值为1.39亿元。而种植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4.9%,林、牧、副、渔业仅占15.1%。1978年以前,由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搞单一经济,经济作物发展缓慢,经济作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始终在4.6%~6.2%之间徘徊。
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在国民经济的“三年恢复”和“一五”计划时期,天津市农业生产发展较快,特别是粮食总产量年均增长38.7%,1957年与1949年比较,农业总产值增长1.4倍。1958—1962年为“大跃进”和受严重自然灾害时期,此间经营管理、劳动调配等方面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分单一,因此,农村经济发展滞缓、甚至下降,5年间农业总产值始终在3亿元左右徘徊。1962年粮食总产仅达到44.30万吨,比1957年减产27.87万吨,棉花减产0.29万吨,油料减产0.34万吨。农业生产水平的下降,农产品的欠收,导致三年经济困难。1963—1965年是国民经济的调整发展时期,在三年调整时期,国家实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采取了一系列的调整措施,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到1965年,全市农村经济全面好转,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7.4%,粮、棉、油产量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3年间每年分别增长38.3%、61.3%和34.6%。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也正值“三五”和“四五”计划时期,农业总产值10年间仅增长10.2%,平均每年增长10%。1977—1978年农村经济处在徘徊时期,1977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23亿元,1978年虽比上年增长20.2%,但单一经济发展的结构并没有得到根本的变化(见表3-1-1)。
解放初期,天津市农村除有些手工业作坊外,基本上没有工业。1958年才开始办起社队企业,但发展极为缓慢,而且时起时落,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仅为0.2亿元。70年代初,全市农村工商业的发展逐渐加快,到1978年乡、村工业产值达到8.08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1.3%;建筑业产值达0.28亿元,运输业产值达0.33亿元,商、饮业产值达0.37亿元,分别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1.8%、2.1%和2.3%。
表3-1-1 1949—1978年农业总产值构成
单位:%
项 目 | 1949年 | 1957年 | 1962年 | 1965年 | 1970年 | 1975年 | 1978年 |
种植业 林业 牧业 副业 渔业 | 71.1 3.3 7.3 13.8 4.5 | 78.6 2.7 5.1 8.1 5.5 | 74.8 3.5 6.0 6.9 8.8 | 80.9 1.9 7.5 4.8 4.9 | 78.2 2.0 8.1 9.2 2.5 | 79.2 0.9 15.4 0.7 3.8 | 78.1 0.6 15.7 2.2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