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湖南所置道州 (郡)
唐武德元年 (618) 李渊取代隋称帝,国号唐,建都长安。武德四年 (621) 改诸郡为州。贞观元年 (627),为便于中央集权,在州、郡之上,分全国为10道。开元二十一年 (733) 增为15道。“每道设采访使之职,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职” ( 《旧唐书·地理志》)。天宝元年(742) 又改各州为郡。乾元元年(758) 又改各郡为州。形成州、郡并称,一地二名的情况。《新唐书·地理志》均以州郡并称记述,唐实行道、州(郡)、县三级制。属地在今湖南内的有山南东道、江南西道、黔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