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溯及力新的民事法律颁布实施以后,对其生效之前发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关系同样适用的效力。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公诸于世,才能要求共同遵守并产生约束力。业经旧法所确立的法律关系如果要适用新法加以改变,则必然否定已形成的社会关系,难免因此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因此,民事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法律不溯及既往。中国民法原则上采取此原则,即民法规范一般没有溯及力,但也并不排除国家根据客观需要,在一定情况下作出某种溯及既往的规定。民法溯及既往,必须要由国家的法律作出明确规定,或者由有权解释法律的机关作出解释。这种规定或解释是对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