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剥夺令美Bill of Attainder不经过审判而直接施加刑罚的法令。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十节中规定:无论何州不得通过“公权剥夺令”。作出这一规定是基于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原则,只有司法机构根据正当的法律程序对被控者进行审讯后,才能判处惩罚,如果允许立法机构通过不经审讯和判决而直接施加惩罚的法律,不符合分权原则。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斯托里说:“通过剥夺公权令就是立法机构行使司法职能。”1943年美国国会众议院非美活动委员会断定联邦雇员罗维德等三人进行所谓阴谋颠覆活动,国会于是通过了《紧急拨款法》,规定不准罗维德等人支领薪金,罗维德等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美国最高法院在判词中确认该法为“剥夺公权令”,是违宪的、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