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镇规划编制
新疆农村地广人稀,集镇和村庄规模都比较小。新中国成立前,都是自然形成的集镇和村庄,无统一规划。60年代开展农村 “五好”建设时,开始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村镇规划。80年代初,自治区各县市普遍设置了“村镇规划设计室”,负责当地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国家建委拨专款40万元,资助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各级村镇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建委提出的“因地制宜,布局合理,节约用地,促进经济,改善生活,防止污染”的规划原则进行了全区范围的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据1995年统计,全区已累计完成建制镇镇城总体规划65个,占建制镇总数的86. 67%; 完成建制镇建设规划43个,占建制镇总数的57. 33%; 完成集镇镇域总体规划334个,占集镇总数的45.44%; 完成集镇建设规划116个,占集镇总数的15.78%; 完成村庄建设规划1. 71万个,占村庄总数的69. 66%,其中调整完善规划991个,占村庄总数的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