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改革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也给卫生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1985年, 省卫生厅组织了7个调查组, 历时一个半月, 对全省卫生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 认定要借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把卫生改革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来抓。据此, 制定了全省卫生改革的具体意见, 省政府以陕政发 (1985)29号文件批转各地市执行。
省卫生厅以解决群众“看病难、住院难”为突破口,在改革中,坚持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和卫生事业长足发展的措施都可以大胆地闯和试。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实施“五个战略转移”的工作思路, 即: 在卫生体制上, 实行从计划经济旧体制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转移; 在工作重点上, 实行从城市向农村的转移; 在工作格局上, 实行从医疗为主向预防保健为主的转移; 在卫生发展上, 实行从数量规模为主向质量效益为主的转移; 在卫生服务上, 实行从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移。
简政放权, 扩大医疗卫生单位的自主权, 使其真正拥有劳动人事安排权、业务建设决策权、经营开发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设备购置权、奖惩权和工资奖金分配权。省卫生厅鼓励各地解放思想, 实行“一院多制”等经营模式, 增强发展能力。
放宽政策, 推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医。创建了医疗协作联合体, 使卫生事业的路子越走越宽。
结合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 推行院、站、所、校长负责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实行全员合同聘用, 打破了原有分配制度, 实行质量效益与工资奖励挂钩, 有效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两个效益的提高。
改善投入补偿机制, 在投入方面, 逐步使卫生事业费增长略高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 农村卫生事业投资和预防保健经费略高于整个卫生事业费的增长; 多渠道增加社会卫生投入, 推行 “人民卫生基金”, 积极争取国内外贷款项目, 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在改善补偿机制方面, 重点放在调整不合理的医疗卫生收费标准上。1985年以来, 陕西省先后3次对2 000余项不合理的医疗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初步缓解了长期以来技术劳务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的问题。
理顺卫生管理体制, 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调动地方兴办卫生事业积极性。1986年结合乡级政权建设改革,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 陆续开展了乡镇卫生院下交乡镇政府管理的试点, 较好地调动了乡镇政府对卫生院管理、投资的积极性。
探索乡镇卫生院经营机制和办院模式, 在确保公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 积极扩大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公有民营、与上级医院或乡镇企业联办、个人租赁、承包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办院模式。全省实行股份合作制已达80多个, 200多所乡镇卫生院实行了承包经营。改革使全省乡镇卫生院活力明显增强。
结合基层政权建设, 整顿建设村级卫生组织, 由村民委员会兴办和管理, 乡镇卫生院进行业务指导。全省还在不断提高覆盖率的基础上, 从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入手, 不断扩大集体办医比例, 积极开展创建甲级村卫生室活动。到1995年底, 全省农村村级卫生机构中, 集体办医占52.9%, 县级村卫生室达30%左右, 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培育、开发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市场, 以适应社会多层次的医疗需求。全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普遍开设了专家门诊、家庭病床、母婴同室等医疗卫生服务。在保证基本服务前提下, 逐步形成了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种类、多形式医疗卫生服务的新格局。
兴办卫生企业。各级卫生部门在搞好主业的同时, 发挥优势, 挖掘潜力, 积极兴办医疗卫生延伸服务和卫生企业以及其他工副业、服务业等多种经济实体。走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的路子, 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
改革预防保健制度, 扩大服务项目, 并对部分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推行计划免疫保偿制和孕产妇保健保偿制, 目前投保率分别达到88%和63%。
推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全省普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公费医疗制度改革, 铜川、西安等地个人医疗账户与大病统筹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恢复和发展合作医疗, 按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0.2%提取合作医疗费用正在全面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在商洛等地、市初见成效, 全省合作医疗覆盖率达20%以上。
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外资鼓励捐赠或合资、合作开办医疗卫生机构。“八五”期间先后与1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共引进技术合作项目23个, 引进外资5 500万美元, 有效地缓解了农村卫生投入不足的矛盾, 改善了基层卫生服务条件。“八五”期间全省共组派了161批288人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和考察访问, 接待国外专家学者406批2 938人, 作学术报告和手术表演80场次。
10余年风雨历程, 陕西卫生改革的最大成就,归纳为一句话, 这就是以占全省财政支出4%比例的经费, 为全省人民提供了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