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产品规划
规划出富有特色的生态旅游活动项目,并围绕项目构建相应的支撑体系 (如基础设施、服务接待设施等),形成合理的旅游线路,为旅游者提供满意的生态旅游经历。为实现这个任务,生态旅游产品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❶市场需求原则。旅游市场中旅游者通过支付一定货币、时间和精力去换取某一经历、某种服务和商品的实际意愿,是旅游市场形成的基础。生态旅游产品同其他旅游产品一样,是针对一定的市场需求而设计产生的。不同的旅游者有不同的偏好,应该在了解生态旅游需求的情况下对市场进行细分,然后根据市场细分结果开发设计出适销对路的产品种类、档次和规模。
❷因地制宜原则。生态旅游资源是衡量当地是否能开展生态旅游的重要标准。在开发生态旅游产品过程中,应视当地生态旅游资源的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开发当地的生态旅游产品。
❸生态保护原则。生态旅游是以环境良好的方式开发的旅游,旨在实现经济、社会、美学价值的同时,寻求适宜的利润和环境资源价值的维护,在保持自然资源完整性、基本生态过程、生物多样性、生态维持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开发生态旅游产品。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不同于以往旅游产品的开发,除了要考虑到开发商的利润、旅游者的享乐之外,还要考虑由旅游活动带来的对环境的影响。通过约束开发商和旅游者的行为,使之共同分担维护景观资源价值的成本,力求对自然资源的影响降至最低,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旅游资源可持续性发展的目的。
❹地方特色原则。独特性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灵魂,旅游产品的独特性愈鲜明突出,才能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确定鲜明的形象,吸引力和竞争力就越大。实现这种独特性,重要的是将本地的自然生态环境与生态文化氛围融入到新开发的生态旅游产品中去,生态旅游产品规划与其他旅游产品规划一样,重要的是构思、创造出对游客有吸引力的生态旅游产品,并对该项目不断地进行适应性检验、调整、整合,力求完善。旅游产品的策划构思就是以市场需求导向为主,对旅游资源进行筛选、加工和再改造,设计、制作、组合出受旅游者喜爱的产品,对于该过程,总结起来有四种方法: 市场-项目-资源法 (MIR )、创意激励法 (CI)、时空搜寻法(TSS) 和专门技术综合法 (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