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State Budget Management System确定中央和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预算收支和预算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指确定中央和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预算收支和预算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其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预算管理的主体和级次; (2) 确定各级预算收支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3) 划分各级预算的管理权限; (4) 确定预算调节制度和方法。按照各级预算主体的独立自主程度,建国以来我国预算管理体制可归纳为三种类型: 统收统支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 分级预算体制或称分税制的预算管理体制。(参见“统收统支管理体制”和 “分税制”条目) ☚ 年终清理 统收统支管理体制 ☛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国家规定中央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之间在预算收支划分和预算管理职责及权限的制度。它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预算收支范围,是国家财力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之间进行分配的具体形式。预算管理的职权是各级政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支配国家财力的权力和责任。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在财政分配关系中的集权与分权关系,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明确规定预算级次; (2) 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收支范围; (3) 规定收入和支出的调节形式; (4) 明确预算的机动财力,等等。建国以来,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1) 建国初期采用统收统支办法。收入上缴,支出下拨。属于供给制财政体制。(2)1951—1957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政级次划分为中央、大行政区、省 (市) 三级,1953年改为中央、省 (市、自治区)、县 (市) 三级,并相应划定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3) 1958年实行“以收定支,五年不变”。明确划定地方的收支范围,进一步扩大地方财权,增加地方机动财力。收入包括固定收入、企业分成收入、调剂分成收入和中央专案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正常支出和中央专案拨款解决的支出。(4) 1959—1970年执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体制。(5)1971—1973年实行财政收支包干办法。其特点是按绝对数包干,当年超收相当大部分留归地方使用。(6) 1974—1975年实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标包干”办法。中央按年固定给地方一笔机动财力 (全国平均为收入的2.3%),以保证地方必不可少的开支,采取只包支出、不包收入的包干办法。这是在极度动乱年代采取的应急措施。(7) 1980—1984年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8) 1985年后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五年不变”。1988年,国家对财政包干办法,在原定基础上作了改进,对大多数地区分别实行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额递增包干、定额上解、定额补助等多种形式的包干办法,这表明我国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正在不断的深化。 ☚ 财政体制改革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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