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舞生清代府、州、县学附设的特殊学生。专为地方进行祭祀活动及庆典而设。名额由清政府统一规定,各地不一。入学条件为本籍俊秀、通晓音律、娴习礼仪者。初于童生试时一并考选,但不经县试、府试,只需学政按临时进行院试,凭文录取。后改为各州、县于应试童生内选略知文义者,取具邻族甘结,会同学官选补,至学政按临时,按名考验,实系应试儒童,略知文义者即可补充,若系目不识丁,即详明黜革,别行选取。 乐舞生 乐舞生乐生和舞生的合称,指明清时期郊社祭祀和祭祀典礼中充任乐舞之职的人。乐生又称“佾生”。明初,乐舞生都从道童中选任。后来规定:“乐生仍用道童,舞生改用军民俊秀子弟。” ( 《明史》 卷六一 《乐志》一) 清制,乐舞生均从儒童、生员中挑选。(《清会典》 卷三二 《礼部》) ☚ 会计 乐人 ☛ 00004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