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作人员数在医院、疗养院从事卫生技术、行政管理及其他各项工作的人员总数。是反映卫生事业基本情况的一个指标。医疗技术人员是从事业务工作的主要力量,包括医师、药师、检验师、医士、护士、助产士、药剂士、检验士等多种类别。在统计医疗工作人员数时,只统计在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全部固定职工,不包括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并按报告期末实有人数统计,由于医师在医疗机构中是最重要的技术人员,故应计算平均每千人医师数: 平均每千人医师数=  计算上述指标时,医师总数包括中医和西医,从医师角度说明卫生事业对居民健康的保证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