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
亦称“时文”、“制义”或“制艺”。 明清科举考试规定的一种文体。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两句,说破题目要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的意义加以说明。 “起讲”为议论的开始,首用“意谓”、“若曰”、“以为”、“且夫”等字开端。 “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为正式议论,是文章关键之处。 这四股中,每股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合共八股,谓之“八股文”。每篇字数在300字至700字之间,不同时期要求不一。 试题出自四书、五经,只许“代圣人立言”,不许考生自由发挥,对经文的解释应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此制盛于清朝,流弊最甚。光绪末始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