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物 > 朝制類 > 文告契據部 > 文據 > 租挈 租挈 zūqì 古代徵收田租之契約。《漢書·溝洫志》:“今内史稻田租挈重,不與郡同,其議减。”顔師古注:“租挈,收田租之約令也。” 租挈见于《汉书·沟洫志》:武帝元鼎六年“上曰,今内史稻田租挈重,不与郡同,其议减”。对租挈一词,历史上有不同解释:(1)租挈即租契。《汉书》唐·颜师古注谓“租挈,收田租之约令也”。《说文》清·王先谦解:“挈即券契之契”。(2)租挈是租税挈令。近人程树德《九朝律考·汉律考》因而将“租挈”列为汉之律令篇目。根据《汉书·沟洫志》所录原文,武帝时对田租法令有所修改,当以后说为是。租挈是根据皇帝的诏令而确定的一种收缴田租的法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