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平米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平米法measure to readjust tax payment明代调整江南地区赋税负担的措施之一。江南巡抚周忱,鉴于苏松等府田赋奇重,负担极不均平,田亩科则差距特大、按科则派粮轻重悬殊和课米折价高低差距过甚等弊端,于宣德八年(1433)创立平米法。对科则重的田地派以轻粮、并缴折色、轻赍,负担可较减轻;科则轻的派以重粮,并缴本色,负担予以增重。又将官民田地一所纳耗米划一征收,科则轻重还用纳耗多少加以调剂。所收溢额耗米存仓,以便次年减征。天顺初(15世纪50年代后期)杭、嘉、湖等处仿行,以后成化(1465~1489)、弘治(1488~1505)、正德(1506~1521)各朝,江南也普遍循例实施,只是在具体方法上作些修改。嘉靖十六年(1537)苏州等地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成征一法。 平米法 平米法明中叶实行于江南地区的调整赋税负担的办法。宣德八年(1433)由江南巡抚周忱创立。新法力图纠正此前江南地区田赋奇重、负担不均诸弊, 规定: 对科则重的田土派以轻粮, 科则轻的派以重粮, 使田亩负担趋于平衡;划一征收官民田地应纳耗米,所有应税粮田地均须纳耗,以加耗轻重调剂负担;所收溢额耗米存仓, 以便来年减征。天顺( 1456 )初,浙、杭、嘉、湖等处仿行。成化、弘治、正德( 1461——1520 )各朝亦因循。嘉靖十六年( 1537)经应天巡抚欧阳铎、苏州知府王仪发展,演变为征一法。参见“平米”。 ☚ 自封投柜 平米 ☛ 平米法 平米法亦称“均征加耗法”。明中叶周忱创行于江南的一种调整赋役负担的方法。明代土田之制分官田民田两大类。官府课征于官田的田租和民田的田税负担悬殊,田租往往高于田税几倍甚至几十倍。而且附加漕粮损耗 (即“加耗”) 也是租重税轻。这种情况不仅造成大量田租逋欠,而且迫使大量人户逃亡。宣德八年 (1433年),江南巡抚周忱在苏州知府况钟的协助下,首先在苏、松地区创行平米法。其法为“均征”和“加耗”两部分。均征规定,租税负担重的田亩交折色 (即租税粮米的折价银),租税负担轻的田亩则要求交本色 (即粮米实物)。因官定折色低于市场价格,故可以使重租税户的负担稍有减轻。加耗(亦称“均耗”) 规定,无论官田民田,无论大户小户,都一律按一定比例加征耗米。在耗米总额既定的情况下,扩大了耗米课征面。通过均征加耗的调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税负悬殊的矛盾。另外,周忱还将用于补偿漕运损耗而剩余的耗米,移作杂徭的酬薪,从而也减轻了人民的杂徭负担。均征加耗因具有均平负担的意义,故名平米法。此后江南各地为调整赋役负担又相继进行了多种尝试,较有影响的有十段锦法,征一法,鼠尾册法,纲银法等。直到万历年间张居正在全国统一推行“一条鞭法”。而平米法则是这漫长改革探索的开端。 ☚ 通检推排 蠲免 ☛ 平米法亦称“均征加耗法”。明宣德时工部右侍郎周忱巡抚江南诸府总督税粮期间所创立。明初,苏、松、嘉、湖地区因据私租数额征收官田田赋,故赋税奇重。周忱创平米法减轻官田负担。其办法是:各府官田民田科则不变,一律缴纳耗米,赋额重的官田缴纳轻耗,赋额轻的民田缴纳重耗。以此来调节官民田土的负担。故亦称“均征加耗法”。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