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1992年里约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联合国 《21世纪议程》,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有如下的明确阐述: “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其生态和地理条件下人民和体制的能力。具体地说,能力建设包括一个国家在人力、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资源方面的能力的培养和增强。能力建设的基本目标就是提高对政策的发展模式评价和选择的能力,这个能力提高的过程是建立在其国家的人民对环境限制与发展需求之间关系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的。所有国家都有必要增强这个意义上的国家能力。”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建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执行体系、保障体系和支撑体系。为了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过程中,着力培育国家的可持续能力并将能力建设置于中心的地位,已经充分反映在国家五年发展规划、国家行动纲领 (如 《中国21世纪议程》)、国家重点工程 ( “三北” 防护林、三峡工程、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退耕还林还草以及国家创新工程等) 和国家基本国策 (人口控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 中,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与 “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如果可持续发展能力是一个系统在特定时刻所具有的数量表征和质量表征,那么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则是获得此种表征的动因来源和促进未来继续增长的潜在准备。没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就不可能产生和保持可持续发展能力; 没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就不可能对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进行动态的比较和有效的度量。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包括政府调控能力建设、生存安全能力建设、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生态环境能力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社会发展能力建设六项内容。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要着眼于中国的国情,以及在中国的生态基础、自然状况和地理条件下,如何认识国家的发展成本,如何选择国家的发展道路和如何进行国家的制度建设。中国的决策层在审慎思考各种情况之后,对于中国未来发展道路做出了决断: 沿着可持续发展之路,将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整体关系,置于综合平衡之中,以实现“自然—社会—经济” 复杂大系统的整体效益最大化为基本出发点,规划了发展战略、具体行动和一系列的体制保证,使得中国在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