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威慑理论
在核时代特有的国际冲突局面中在西方所产生的有关国际冲突的一种重要理论。它作为战后西方国际战略研究中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最重要理论,对战后美国及其西方盟国的战略选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所谓威慑,就是要使敌方相信,他所要采取的行动的代价或风险,要大于他所能得到的利益,从而制止敌方的进攻性行动。核大国互相把载有核弹头的导弹对准对方的城市或军事基地,从而使自己的敌方及其他潜在的进攻者不敢首先发动战争。这就是核威慑的含义,也是现代核威慑理论基本思想。核威慑理论第一次以完整的战略理论形式出现是在1954年。此后曾几次修补。近年来,核威慑理论遭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批评。威慑论者按西方社会的商业逻辑来考虑核战略问题。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核大国都认识到“相互确保摧毁”。他们都坚信核战争可以“制胜”。这样一来,靠相互威慑避免核战争是没法实现的。客观现实是,伴随着核威慑而来的是超级大国之间愈演愈烈的核军备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