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状态分级grading of cardiac function state
1928年纽约心脏协会根据临床严重程度和预后,发表了心脏病患者的分级标准。这一分级已被后来7个版本的 “心脏、大血管疾病诊断术语与标准”所更新。由美国心脏协会标准委员会(纽约市分会)修订的第9版,已于1994年3月14日发表。新版本的主要变化是分级术语的改变。早先几个版本使用功能和治疗分级,第7版(1973年)和第8版(1979年)则使用了心脏状况和预后两个术语。然而,医学专业一般使用功能这个术语,因此,标准委员会恢复采用功能这一术语,由于该术语只依据主观症状,因此增加了客观评估作为第二分类,后者依据的是一些检测,如心电图、应急试验、X线、超声心动图和放射学影像等。此外,加拿大心血管协会分级标准提出的心绞痛症状,原先没有包括在分级内,现也收进了新版本中。1996年美国心脏学会纽约分会标准委员会提出的心功能状态分级见下表。
心功能状态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