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李安世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李安世443—493北魏官吏。赵郡平棘(今河北赵县南)人。天安初(466年)拜中散,累迁主客给事中。太和九年(485年)上书建议实行均田制,以为土地“宜更均量,审其经术,今分艺有准,力业相称,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政府的税收也可以增加,为孝文帝所采用。后出任安平将军、相州刺史、假节,赐爵赵郡公。曾镇压当地豪族李波的叛乱。 李安世 084 李安世443—493北魏政治家。赵郡平棘(今河北赵县南)人。以贵胄子弟出仕,任主客给事中。太和九年(485),建议实行均田制,限制大族多占民户,为孝文帝采纳。这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至于促进封建土地制度发展都起了积极作用。 ☚ 拓跋宏 杨坚 ☛ 李安世443—493北魏赵郡平棘(今河北赵县南)人。因贵族子弟出仕,任主客给事中。太和九年(485年),为限制大族多占民户,增加政府税收,建议实行均田制,为魏孝文帝采纳。 李安世 李安世441?—493赵郡(治今河北赵县)人。仕北魏至相州剌史,封郡公。太和八年(484)前后,上书认为农民离散, 土地多被豪强所占, 宜更均量, 使农民有田可耕而豪强无余地之盈。针对豪强往往托词祖业, 逼取农民土地的纠纷, 建议规定年限, 事久难明者, 田归现耕者。这已含有限制豪强, 均量土地的内容,为议均田之始。 ☚ 刁雍 李冲 ☛ 李安世 李安世443—493北魏赵郡平棘 (今河北赵县) 人。文成帝兴安 二年 (453年) 以秀俊选为中书学生。孝文帝时历任主客令、主客给事中,安平将军、相州 (治所今河北临漳县邺镇) 刺史等职。太和八年 (484年) 前后上《均田疏》,以中国历史上行达300年之久的均田制的创设人记载于史。拓跋魏统一北部中国之后,社会相对安定,流徙农民纷纷返归故居,于是产生了土地所有权争讼问题,使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为了停止无法处理的土地权争讼,提出均田主张说:“愚谓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审其径术 (土地面积),令分艺 (种植) 有准,力业相称。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则无私之泽,乃播均于兆庶,如阜如山,可有积于比户矣。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属今主。”(《魏书·李孝伯传》) 李安世的均田思想是吸取了以往井田、限田和占田等主张后的综合具体运用。与以往的进步土地观点比较,虽然李安世并不否定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的存在,但他的均田思想能较多地和更实际地考虑人民的暂时利益。孝文帝采纳了李安世的均田建议,于太和九年十月下诏,推行以李安世的均田主张为指导思想的均田制。(参见“均田论”) ☚ 鲁褒 刘秩 ☛ 李安世?—493北魏赵郡(今河北赵州)人。李孝伯之子。初为中书学生。献文帝天安初(466)为中散,累迁主客令。对齐武帝使者刘缵有风度,迁主客给事中。孝文帝太和八、九年(484、485)民困饥流散,豪右多占夺贫民土田。安世上疏建议国家均给农民田土,出为安平将军、相州刺史、赵郡公。劝课农桑、禁断淫祀。设法诱捕广平李波及诸子等三十余人,斩首。 李安世443—493北朝北魏士大夫。赵郡平棘(今河北赵县南)人。以贵胄子弟出仕,任给事中。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建议实行均田制,限制大族多占民户, 增加税收,为魏孝文帝采纳。任相州刺史时,镇压豪强李波。后因病辞官。 李安世442—493北魏赵郡平棘(河北赵县)人。中原著名士族。尚沧水公主。曾为中散大夫,迁主客郎中。孝文帝时,民困饥散,土地兼并激烈,建议实行均田制,被采纳。官至安平将军、相州刺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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