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落河曳罗合yě luǒ huǒ也译作“曳剌”。契丹语。原意为壮士、健儿。后泛指走卒、衙役、不伦不类之人物。例:一个头头~了一群走卒到民人家里来就逮人。 ❍ 母狗~了一群牙狗,寻狗娃子。 《新唐书·房琯传》:“琯每诧曰:‘彼曳落河虽多。能当我刘秩乎?’《辞源》:“曳落河,契丹语。宋元时多指走卒、衙役。也译作‘曳剌’。” 曳落河二1980名健儿。古方言。《新唐书・回鹘传》:「安禄山反,劫其兵用之,号~者也。」   曳落河唐天宝十年(751年),安禄山兼领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赏刑已出,日益骄恣。见唐朝武备堕弛,遂有图谋反叛之心。其孔目官严庄、掌书记高尚,为之解图谶,劝其作乱。因养同罗、奚、契丹降者八千余人,谓之“曳落河”,即胡言“壮士”之意。“曳落河”皆骁勇善战,一可当百。成为他发动叛乱的精锐武装。 曳落河胡语译言,原意为“壮士”。后用以称为禄山叛乱中的精锐武器。唐天宝十年(751年),安禄山兼领范阳、平卢、河东3镇节度使。赏刑已出, 日益骄恣。见唐朝武备堕弛,遂有图谋反叛之心。其孔目官严庄、掌书记高尚, 为之解图谶,劝其作乱。因养同罗、奚、契丹降者8000余人,谓之“曳落河”,即胡言“壮士”之意。“曳落河”皆骁勇善战,一可当百,成为他发动叛乱的精锐武装。 曳落河见“拽剌”(162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