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房亲
婚姻旧俗。流行于全省各地区。男人结婚不久,其妻还没有生小孩就去世了,因此家里需要一个女子来填补,这填补的女青年又是未嫁过人的,故称 “填房亲”。除了另娶外姓女子填房外,还常见到一种以原配妻子的姐妹来填房者。此即祁东房歌所唱道的: “姐姐已死亡,妹嫁姐夫郎,得了姐夫财,不要陪嫁妆。” 这是指出嫁的姐姐或妹妹死了,姐姐嫁给妹夫或妹妹嫁给姐夫。姐妹填房一般要符合三个条件: 其一为姐或妹生前与姐夫或妹夫的关系很好,两个亲家也很和睦,姐妹属于正常死亡; 其二为姐夫的人好又很年轻,有所作为; 其三为姐夫的家庭条件优越,姐或妹的嫁妆多。如此,故妻的姐妹才愿以身相许。这种婚俗至今少见但并未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