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代理行 国外代理行接受异国银行的委托,代理承做与委托银行之间的国际结算业务或提供其他服务,并建立代理关系的受托银行。建立国外代理行业务关系,便于本国对外贸易和国际结算。这种代理关系的建立,要签订代理行协议书。确立关系后要互为对方开立往来帐户或至少其一方在对方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对方货币或第三国货币的帐户,寄送密押表、印鉴以及费率表等。其报酬则由事先安排或事后协商予以确定。对于开立代理行帐户的银行称为帐户代理行,未开立代理行帐户的银行称为非帐户代理行。 ☚ 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外银行信贷 ☛ 国外代理行 国外代理行Foreign Corresponding Bank建立相互代理业务关系,代理承做与本国银行之间的国际结算业务的外国银行。建立国外代理行业务关系,便利于本国对外贸易和国际结算。国外代理行关系的建立,要签订代理行协议书。要互为对方开立往来帐户,寄送密押表、印鉴册以及费率表。对于开立代理行帐户的银行称为帐户代理行(CORRES Account),未开立代理行帐户的银行称为非帐户代理行(Non—depository Correspondent Bank)。 ☚ 偿付银行 电讯代理行 ☛ 000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