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干部的监督
对于党的监督制度,邓小平有许多重要论述。他指出: “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监督,也需要来自于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无论党内的监督和党外的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发扬我们党的传统作风。” 他还指出: “党要领导得好,……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 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的不正之风,就必须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邓小平的论述指出了监督的重要意义,以及实行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总结多年的经验,我们党实行民主监督有四种基本形式,即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对于广大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最有效的监督形式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两个方面,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定期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各种形式的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委会集体领导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制定和颁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专门要求和规定,对党员和党的干部进行鉴定等。
在新的时期,在以邓小平为首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我们党制定了《关于党员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试行)》、《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健全和加强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构。1988年以来,中央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又先后作出了 《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犯纪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关于共产党员违犯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党员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处理意见》 等规定或意见。中办和国办又转发了 《关于党政机关县 (处) 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的登记制度的规定》 目的在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道德,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纯洁党的组织,密切党群关系,恢复党的优良传统,端正党风,搞好社会风气。邓小平指出,党对党员的监督要严格一些,要把党员很好地管起来,把监督制度建立起来,把评议党员和鉴定党员的制度很好地恢复起来,才能使党员中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使党的肌体不受腐蚀,得到健康发展。除了党内监督外还要实行群众监督。“要扩大群众对党的监督,对党员的监督。” (《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1页)这就是说要使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在新形势下,邓小平科学地总结了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在邓小平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思想指导下,我们党在新时期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把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提到相当的高度,并建立了一些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好形式。例如,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组织监督,通过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实行监督,通过协商对话实行监督,由监督部门聘请群众监督员、群众监督信息员,建立党内政纪监督等。这些形式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的干部队伍状况怎么样? 邓小平指出: “现在是什么形势呢? 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 ‘三反’、‘五反’ 那个时候能比的。”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402页)这就及时向全党提出了教育、监督领导干部的重要性。因此,邓小平在讲到加强监督问题时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目前,我国的监督机构还很不健全,当务之急一是要加强监督机关的建设,尤其是它的自身建设,要选拔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为政清廉的人做这项工作,以保证真正地实现有效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廉政法规建设,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使行政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当前,应切实加强对选任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要建立考察责任制,形成以党委为中心,各部门共同配合的组织人事工作检查监督体系,使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