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陕 分陕fēnshǎn━┃ 出任地方官。《公羊传·隐公五年》:“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分陕,即分陕而治,后以指称出任地方官。汉·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昔者贤牧分陕,良守共治。”元·傅若金《送杜德常赴西台》诗:“分陕定存周礼乐,过秦犹有汉文章。”唐·虞世南《幸江都应诏》诗:“封唐昔敷锡,分陕被荆吴。” ☚ 中隐 双凫 ☛ 分陕借指出任地方长官。南朝宋司马休之《自陈表》: “自以才弱位隆,不宜久荷分陕。” ●《公羊传·隐公五年》: “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 陕: 即今陕西省陕县。相传周初,周公、召公曾分陕而治,周公治陕以东,召公治陕以西。 分陕相传周初周公、召公分陕而治,周公治陕以东,召公治陕以西。后指中央官员出任地方长官。《宋书·武帝纪》 司马休《自陈表》:“自以才弱位隆,不宜久荷分陕。” 分陕相传周朝初年周公与召公分陕而治,周公治陕以东,召公治陕以西。陕,今山西陕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