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成效
京郊的农业生产互助组,虽然形式不同,制度也不够健全,但对解决个体农民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培育集体意识,起了很大作用。
(1)通过互助合作,人畜换工,生产资料配套,解决了个体农民,特别是缺乏耕畜的贫下中农的困难,有利于适时耕作,增加生产。
(2)通过互助合作,有了简单分工,既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解决了菜农“顾了生产,顾不了上市”的矛盾。
(3)通过互助合作,有些互助组在完成农业耕作后,还开辟了副业生产,有利于多种经营,增加收入。
(4)通过互助合作,有些常年互助组,提留了一些集体积累,增添了耕畜和大农具,有利于扩大再生产。
(5)培育了个体农民的集体主义意识,促进了爱国增产运动的开展。1951年底,京郊农民积极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向全国人民发出的《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军属的号召》,丰台区殷维臣互助组向全郊区提出了挑战,郊区开展了捐献“北京农民号”飞机的爱国增产运动。当年,郊区农民不仅募集了人民币44亿元(旧币),完成了“北京农民号”飞机的捐献任务,而且粮、棉、蔬菜都获得了增产丰收。同时,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建立与发展,也为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提供了经验,锻炼了骨干。
由于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翻身做了主人,经过土改又获得了土地,加上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北京郊区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并有新的发展。1952年,粮食总产7.33亿公斤,比1949年的4.17亿公斤增长75.84%;蔬菜总产2.92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1.77倍;出售商品猪22.1万头,增长82.64%;农业总产值增长73.72%,年均增长20.21%。
(三) 成效
郊区通过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取得了以下成效:
(1)合作社发挥社员土地入社、统一安排种植的优势,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支援工业建设”,“保证首都蔬菜供应”的号召,按照国家计划与首都需要,积极发展蔬菜、经济作物和水果、畜牧生产,改善了首都市场副食品供应。
(2)合作社发挥组织起来、集体生产劳动的优势,对劳动力因才使用,合理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遭受自然灾害的年份,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抗灾抢种,加强田间管理,普遍取得了高于互助组和单干农户的好收成。
(3)合作社发挥便于集中人力、财力的优势,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平整土地,使小块土地连成大片,为推广新式农具、实行机械化作业提供了条件。
(4)增加了社员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一些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大车运输、驮运、挖沙子、开粉坊、开豆腐坊和集体养猪等副业生产,不仅增加了农民个人收入,也增加集体积累,提高了扩大再生产能力。
另外,1955年夏季开始,粮食实行以乡为单位“定量、定购、定销”,由于农业社的上报产量比较接近实际,从而为推算全乡粮食产量提供了依据,保证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落实。
郊区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从总体上看办得是比较好的。1955年近郊70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与1954年比较,增产的650个,占92.5%,增收的604个,占85.9%,平均每户实际收入361元,比1954年(受灾年)增加341%。但是由于办社经验不足,也遗留下一些问题,虽然经过检查整顿,但有些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随后即转为了高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