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战略目标与资金来源
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地区待开发的中低产田和荒地资源面积很大,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开展。
1. 战略目标。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确立的战略目标是: 到2000年改造中低产田2 300万亩,占中低产田总面积的38.3%,其中中产田1 200万亩,低产田1 100万亩,使其普遍上一个档次; 开垦荒地600万亩(包括撂荒地、废弃地), 占荒地总面积的37.5%,其中耕地200万亩,草场200万亩,林地200万亩。依据对开发区的潜力分析和一些典型单位的治理效果,完成上述开发任务,预计到2000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和产值可以达到:
粮食总产2 650万吨,比1987年增加350万吨;
棉花总产135万吨,比1987年增加15万吨;
油料总产101.5万吨,比1987年增加25万吨;
肉类总产167万吨,比1987年增加80万吨;
果品总产225万吨,比1987年增加136万吨;
木材总产237万米3,比1987年增加140万米3;
淡水鱼总产40万吨,比1987年增加30万吨;
农业总产值350亿元,比1987年增长68%;
农村社会总产值1 300亿元,比1987年增长1.4倍;
农民人均纯收入1 100元,比1987年增长1倍多。
实现上述目标,这一地区的农村经济状况将有显著变化,广大农民生活将达到小康水平。
2.资金来源。国家确立的搞好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的原则是:“以地方、群众投入为主,国家给予重点扶持”。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于1988年经国家正式立项,每3年为一个开发周期。在一个开发周期内,国家每年安排财政拨款资金8 000万元,其中无偿资金和回收周转金各占一半;国家农业银行总行每年安排贷款8 000万元。按照财政拨款资金国家与省内1:1配套的要求,省财政每年配套资金2 000万元,其中有偿、无偿资金各占一半。市地、县两级配套6000万元,其中无偿资金至少占一半。这样,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每年安排各级财政资金1.6亿元,国家贷款8 000万元,共计2.4亿元。为了加快开发步伐,山东省从1989年起,每年又安排了4 000万元的县以下自筹资金。总算起来,每年开发资金的规模为2.8亿元,一个开发周期的总规模为8.4亿元。
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资金是国家财政单独安排的一块专项资金,不纳入固定资产笼子,不受基本建设投资总规模的限制。但要按基本建设的规定实行计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