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文公 上】
‘公明儀’,注:‘魯賢人也。’
七篇中公明儀凡四見,一曰‘文王我師也’,二曰‘三月無君則弔’,三曰‘庖有肥肉’,四曰‘宜若無罪’。栗谷曰:‘公明儀,古之賢人,非與孟子同時。所謂‘宜若無罪’疑亦公明儀之言,孟子引之也。不然,則公明儀有二人,而一人與孟子同時也。’
志曰:‘喪祭從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直解曰:且志書的言有説喪祭當從那先祖,志書的言若此者,蓋説我先祖所行的禮有所傳受云云。‘曰吾’之‘曰’字推作志者之言,‘吾’字指先祖説。
校數歲之中。
栗谷釋:‘校數其歲之中,謂不豐不凶之中年也。’愚意以為通計其數年之間所收多寡之數,而定為常式也。
‘糞其田’,注:‘糞,壅也。’
與‘班禄’章‘百畝之糞’注不同。其曰‘加之以糞,糞多而力勤者’,乃‘糞穢’之‘糞’。
‘故曰或勞心’,注:‘此四句皆古語。’
諺解以‘治於人’以上作四句,而為古語,非是。恐當以‘或勞心’為一句,‘或勞力’為一句,‘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為一句,‘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為一句,以注意觀之可見。
放勳曰:‘勞之來之,匡之直之。’
‘勞、來’,承‘人倫’而言勤於人倫而不畔者。‘勞、來之’或以漢史王成‘勞來不怠’[1]之意看,非是。
‘惟堯則之’,注:‘則,法也。’
論語注曰‘能與之準’,與此注不同。
巨屨小屨同(價)〔賈〕,人豈為之哉?
許子知大小之不同,而不知精粗之有異,故孟子因其所知者以明之。
蓋歸反虆梩而掩之。
退溪曰:歸,歸其家也。反,覆也,即‘雖覆一簣’之‘覆’,言盛土於器,覆而寫之於地也。○愚意‘歸’疑復歸屍處也。